第 1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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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这三千米有无数状况,比起珠峰从大本营到山顶的三千米更加艰难,但光是起步就去掉近一半的路程,光是从心理上来说就已经算是很不错的安慰。
    艾莫斯
    ()瞬间满血复活。
    “这可太棒了!”
    他含含糊糊地啃着羊肉馅的饼子,“你们别光顾着说话,多吃点,等上了山,就没有这样的好东西吃了。”
    他们只准备了饼干罐头和一些咸菜。
    才享受过烤全羊的美味,手里还是热气腾腾的饼子,这样的对比无疑是残酷的。
    艾莫斯此言一出,大家伙吃饭的速度都变快了几l分。
    余曜已经有几l分饱了。
    但想到乔戈里峰的第一次登顶费时近一百天,自己的目的是为了观测线路,用时只多不少。
    少年诚实地又拿了半块。
    一桌子的美食不多时就被扫荡殆尽。
    都有点吃撑的众人靠在椅背上,走不动道,却也都觉得还可以再来一点。
    只有送路斯塔姆出门的旅馆老板回来时发出了一声尖锐爆鸣,“等等,我还没有吃呢!”
    他把装粥的盆一整个倒了过来,一滴不剩,人都麻了。
    但更麻的还在后面。
    余曜他们回房间做出发前的最后准备时,戴维找上了他。
    一开口,就是邀请他作为团队的解说员一起出发。
    戴维给出的理由相当充足。
    “旅馆我们已经按月包下,解说员也只待在大本营,如果能签合同,团队将会给予最丰厚的报酬。”
    戴维早就调查过旅馆老板的底细,抛出的诱饵一个接一个。
    “有了报酬,资助的学生们就能在学校里识字,去直播余曜他们的登山和滑降全程,不也能满足那些没有实现的梦想吗?”
    旅馆老板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会被连旅馆带人一起包圆。
    不过戴维所说的一桩桩一件件都戳中了他的心事。
    吉特镇偏远穷苦,再加上b国连年内乱,虽然侥幸没有被波折到,但贫穷的色彩始终笼罩整个小镇。
    路斯塔姆不过是一个缩影。
    他家的孩子们才是真正的苦主。
    镇上唯一的小学年久失修,早就有办不下去的趋势,他连年捐款,也杯水车薪,如果能拿到这笔报酬……
    旅馆老板是真的动心了。
    至于戴维所说的圆梦,对于他吸引力反而不大。
    毕竟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余曜他们能不能成功还是另一回事。
    旅馆老板很快做出了决定。
    “戴维先生,我叫班开元,很期待与你共事。”
    班老板主动报出了自己的姓名。
    “合作愉快。”
    戴维对此微微一笑,礼貌周全。
    大厅里的交易短暂而迅速。
    以至于发现旅馆老板打包行李要跟他们一起走的时候,余曜都小小地吃了一惊。
    “戴维先生?”
    戴维言笑晏晏地把原委解释给他们听。
    余曜也没想到自己的经纪人挖墙脚到这种地步,忍俊不禁的同时又有点担心
    ,“班老板,那你的女儿怎么办?”
    昨天晚上吃饭,少年已经了解到了,班开元有一儿一女,大儿子早已成年回国,只留下小女儿在身边,看上去才八.九岁的年纪。
    班开元早有准备,大大咧咧的,“我把她送去路斯塔姆家了,他们家孩子多,多添一口饭的事,好说好说。”
    路斯塔姆赶着自己的马儿走近,“我会让法丽扎娜照顾好她的。”
    他们看上去很有默契,不像是第一次托付孩子。
    余曜也就没再多嘴。
    他按照路斯塔姆的好意,把重的物品都放到他带来的马儿身上,顺手还摸了两把。
    路斯塔姆生怕自己和自己的马被嫌弃,连忙解释道,“这里不用大马,矮些,更稳!”
    余曜当然知道,他甚至还知道在通用语中,Horse指代大马,Pony指代小马。
    普通人可能觉得,马术之类的比赛,必定是高头大马才精彩威武。
    只有小孩子才骑小马。
    但从事过马术项目的余曜却很清楚,pony最早就是用于起乘和运输,骨骼更粗壮,能够承受更重的份量和更恶劣的天气,性格也更加的聪明、友善和勤劳。
    余曜其实更喜欢pony一些。
    他之前所拥有的,就是一匹一身雪白,没有一丝杂色的pony马,名字也是他取的,叫橙子糖。
    马术运动里,马的定义是并肩而立的伙伴和队友,每一位骑手都和他的马儿有着相当深厚的感情。
    所以余曜在马术世界里完成任务后,硬生生多待了许多年,一直熬到把橙子糖送走,才安心离开。
    少年的眼里带着笑,有很深的怀念。
    路斯塔姆就试探道,“我有一匹很漂亮的马,性情温顺,你想骑吗?”
    余曜下意识想要回绝。
    可路斯塔姆着急讨好雇主,急忙吹起口哨。
    “哒哒哒——”
    优雅的小碎步快而急促,从石板路的那头走近。
    莫名熟悉的韵律节奏让余曜回了下头,就再也挪不开眼。
    “好漂亮的马!”
    “真白!”
    小伙伴们在旁边惊呼出声。
    余曜也觉得真白。
    是月下霜,屋上雪的那种梨花白,和他的橙子糖像了十足十!
    少年望着那匹高高仰着脖子,模样英俊的马儿,从前的无数美好回忆都涌上脑海。
    “要试试吗?”
    路斯塔姆看出了余曜眼里的热切,难得骄傲地挺了挺胸脯,这可是他家最漂亮的马儿,饿死都舍不得卖的那种。
    可以试吗?
    余曜在摸到马儿背上那掇手感绝佳的毛的时候就已经彻底沦陷。
    见眼前的马儿和橙子糖一样温顺,眼神清澈,就把手伸到前方让马儿嗅了嗅。
    他根本就不需要脚蹬,长腿一甩,借着惯性,一个翻身就上了马!
    “行家!”
    路斯塔姆当时就惊呼出声!
    其他人也都吃了一惊。
    从前没听说余曜会骑马啊?
    “你到底有多少惊喜是我不知道的吧,小余!”简书杰也是一整个愣住。
    只有端坐在马上的余曜神情平静。
    他像是从前无数次参加障碍赛那样,拉住缰绳,身体向前一倾。
    身下的马儿就会意按了按马蹄。
    下一秒,少年连人带马如离弦的箭一般向着乔戈里峰的方向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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