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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设的故事起点,就是在2009年的深圳,所以他觉得有必要来体验一下生活。
当然,他也想走一走当初“奋斗”过的那些地方,比如那些重新定义一室一厅的城中村,那些藏满了补课小机构的旧大厦,那些盛满了回忆的隆江猪脚饭……好像这时候还没有,倒是遍地的沙县小吃,看着亲切,就是没啥食欲。
如果说还有一点私心的话,就是这个一切向“钱”看的城市,关注文学的人真的很少,认得出自己的更是凤毛麟角。
大家有空都不会看CCTV,宁可看一看用大锅接收到的TVB和翡翠台。
所以张潮在深圳感觉是最自在的!无论是早上9点钟起来,屐着夹脚拖鞋、穿着背心球裤去楼下的肠粉店吃早饭,还是中午溜达到南蓉大酒楼吃早茶,或者是晚上去胜记嗦一碗蛇羹、吃一盘凉拌蛇皮,都没有被人认出来的风险。
加上4月份不凉不热的天气,无论是去爬梧桐山,还是到较场尾、大梅沙去吹海风,都是一种享受。这时候的深圳,不少后来的“网红景点”还没有被经营起来,保留了比较淳朴的风貌,让张潮简直有种乐不思蜀的感觉。
所以各大杂志社的编辑无论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他几乎都不回复,偶尔接个电话,也不会透漏自己在哪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88章人一生都在为遗憾买单(第2/2页)
否则人家杀到深圳来,自己是接待还是不接待?想一想全是麻烦事,干脆不论亲疏远近,一律同等对待。
反正自己的第二篇还没有写出来,投到哪里也没有确定,现在答应谁都等于“得罪”其他人。
当然,来深圳最重要的是给采集素材。《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毕竟不是《最后一课》那样可以取材于自己的经历,也没有可以袭承的原始文本,所以不来感受一下,还真写不出来。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代表作,也是一篇极富魅力的短篇。
这篇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一个知名的家「R」,突然收到了一封陌生女生的来信。这个陌生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这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R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
在少女时代,是年轻潇洒的R打开了她的心扉,让她尝到了情窦初开的美好;成年以后,她独自回到维也纳,并多次与R“偶遇”,最终与他有了三天的鱼水之欢——但R始终没有认出来她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
当少女意识到作家喜欢对所有女人滥施爱情,却不愿作出任何牺牲的时候。她不想让作家觉得自己是个累赘,甚至因此而恨她,于是在贫民医院里生下孩子后,独自承担起生活的重担。
她要让作家想起她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使自己成为他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让他永远怀着爱情和感激来思念她。
但后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送了多少洁白的玫瑰花,甚至再次制造了一次艳遇,与R共度良宵,并且多次暗示,但R始终没有想起来她是谁,甚至付钱给了女人。
这让女人终于心碎绝望。
直到她要死了,她才把这份爱以一种决绝、汹涌、毫无保留的气势,用文字编织成洪流,把自己与R半生的情欲纠葛,都放进了这封信里。而在信的最后,她只提了一个卑微的要求:
在每年R生日的时候,为自己买些玫瑰花来供在花瓶里,就像她曾经为他做的那样。
但即使看完这封信,R也没有想起女人的样子,只有一些朦胧的感觉。
张潮在第一遍看这篇的时候,误以为这个女人的爱是卑微到尘埃里的,竟然会用半生的时光匍匐在R的身边,随时等待R的回应。
按上一时的流行语形容,就是“傻白甜遇上海王”的悲剧故事,或者更干脆点: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但是随着自己两世为人,对生命和人性的体验愈发深刻,他忽然明白了那个「陌生女人」所怀抱的并不是一种彻底卑微的情感;相反,是一种极其纯粹的骄傲与极其强大的勇气。
无论内心多么渴望,但是她从未主动向R索要什么,最多只是暗示;她一生都只听从内心的声音去行动;实际上在她的意识里,她自己才是唯一的主角,R先生也不过是配合她演出“理想中的极致的爱情”的配角而已。
说到底,她不是为了R付出一生,而是为了自己心里的爱情而付出一生。
茨威格没有肤浅到要写一个肤浅香艳的故事来事取悦世人,他始终是在探索人性当中最幽微、动人的那部分。
所以当高尔基读到《陌生女人的来信》后,竟然直接哭了;整个欧洲也为这篇所倾倒。
某种程度上,张潮要戏仿这篇,难度甚至高于《最后一课》。
这天,张潮吃过一份加了蛋的牛肉肠粉以后,又屐着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