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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纳尔就加入了刘易的这个小小旅行团。
相比立志苦行的约翰修士,伦纳尔更加懂得照顾自己——他拥有一匹代步的瘦马。
不过这匹马真的很瘦,一副病殃殃的样子,很没有精神,却又有足够的力气驮着伦纳尔往前走,这让刘易觉得很神奇。
当刘易问他为什么不换一匹好马时,伦纳尔大笑着说到,“换一匹好马,勾引盗匪来抢劫我么?”
他从腰后抽出一柄朴实无华但是锋芒毕现的短刀耍了几个漂亮的刀花,“我倒是不害怕,可是……”
他耸耸肩把短刀藏回后腰,“何必呢?没必要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
刘易想到之前自己想要把一个金龙硬塞给约翰修士时,对方的反应也是如此,不禁对维斯特洛的治安环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去临冬城的路上,刘易抛出了《西游记》的前几个章节,教给伦纳尔作为定金,也想看看他的水平是否对得起吴承恩老爷子。
伦纳尔的职业素养的确不错,很容易就把握了故事里的精神实质。
在新的故事里,孙悟空被改编成了一个占山为王的野蛮人部族首领,而天庭则被改编为一个类似瓦雷利亚帝国那样拥有强力魔法的国度,西天灵山则被改编成了七神的神廷。
原本约翰对此颇有微词,但是听过两个章节之后,觉得,“诶嘿,还可以嘛。”
能在北境传播一个关于七神的故事,有益无害,于是也就听之任之。
不过对于怎么把刘易装到故事里,伦纳尔颇费了一番脑筋。
“刘易,车里安修士的第一个学生,是石头里蹦出来的,那他还能生育么?”
刘易想了想,“不知道,应该可以吧,怎么了?”
伦纳尔痛心疾首,“他得能生育啊!不然怎么把你的身世和他联系在一起?要知道,这个故事必须是发生在数百甚至上千年,否则必定会有人质疑它的真实性。”
“没必要吧,本来就是假的。”
“糊涂,故事本身可以是假的,但是要给人感觉像是真的,像是身边能发生,才会有代入感,观众们才会愿意继续往下听。
而且这要是假的,我要怎么宣扬你的名声?
好了,就这样吧,他就跟你姓了,叫做维尔康·塞里斯。”
好嘛,孙悟空改外国名了,希望以后不要冒出一只猴子把他一棍子敲死。
白天,刘易就这样和伦纳尔并驾齐驱,一边聊一边吵,对《西游记》进行本地化改编。
到了夜里,伦纳尔就在入住的酒馆里表演。
如果没有酒馆住,村头的广场也是很合适的场地,只要愿意免费演出,也会有很多人搬着凳子来听。
而从观众们的反应来看,这的确是一个极精彩的故事,而他们所做的本地化改编也非常成功,这坚定了伦纳尔留在刘易身边的决心。
如果能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从刘易手里得到一部可以传唱一辈子的史诗,苦一点累一点也值得。
白天和伦纳尔讲故事,到了夜里,刘易也没时间喝酒,而是跟着约翰修士捧着一本陈旧的《七星圣经》,从字母开始学习。
对于刘易来说,如果说掌握维斯特洛的世事人情是一道难解的高数题,那么学习这里的文字,就是一道小学四年级的课后练习题。
穿越到这里的第三天,刘易就测试出自己拥有了过目不忘的记忆力。
只需要约翰修士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给他读一遍,刘易就可以清晰完整的复述出来。
路过了赛文城,距离临冬城还有三天路程的时候,刘易就已经能够背诵《七星圣经》,这让学习了两年才能无障碍阅读《七星圣经》的约翰修士很受伤,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受到七神眷顾。
如果自己这种水平,都能算作得到七神的眷顾,那么刘易这又算什么呢?
要不找个时间把刘易册封为骑士算了……就当作自己对七神的奉献吧。
在旅途的最后一天夜里,刘易一行人终于来到了临冬城外的避冬市镇。
避冬市镇之所以得名于此,是因为这个城镇在夏天的大部分时候被遗弃,到了冬天,又是平民百姓们的聚集之处。
避东市镇位于临冬城的东大门外,距离城墙大概有近百米的距离。
市镇的规模不小,几乎与刘易见过的白港相当。
市镇的中心是个繁华的市场,有许多木制货摊提供给商人们,街道泥泞,路边由原木和未加工过的岩石建成的房屋排成一排,市镇的中心有一口水井。
国王大道在城镇旁边经过,向临冬城东边延伸。
向本地人询问之后,刘易得知本地最有名的客栈叫做“烟柴酒馆”,听起来就很暖和。
达到避冬市镇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刘易等人在酒馆杂工的引导下,把几匹马牵到马厩拴好后,便来到了大厅。
伦纳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