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白鹿记终(五千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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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宣大防线这麽多年。朝廷却派了一头猪守宣大。怕就怕积小败成大败。」
    「老子的心血付诸东流不要紧,宣大若被那头猪经营成了纸糊的防线。大明是要亡国的!」
    「庚戌之变时,俺答汗就是破宣大而长驱京城!」
    这些年,宣大防线在严党和疆臣党之间来回易手。
    先是严党捧起来的仇弯掌了宣大,那王八蛋直接导致了庚戌之变。
    庚戌之变后,嘉靖帝把宣大交给了疆臣党。杨博苦心经营,将宣大打造成了一条稳固的御虏防线。
    但杨博调入京城,担任兵部尚书后,嘉靖帝怕疆臣党兵权太胜。要知道,当年武宗花了十几年,好容易才从文官手中夺回兵权。
    于是嘉靖帝耍起了帝王平衡术,把宣大交给了严党的杨顺。
    杨博越说越生气。杨俊民只能不断地劝父亲:「爹,息怒啊!」
    杨俊民话锋一转:「不过,若姻伯王崇古能够担任宣大总督或宣府巡抚。宣大情势断不会如此。」
    杨博却道:「只怕很难。你姻伯去年才升了宁夏按察使。今年再升巡抚丶总督,不合疆臣升迁规矩。」
    杨俊民给父亲奉上了一杯茶:「爹。朝廷如今哪里还讲什麽规矩?去年这时节,胡宗宪才是个七品巡按而已。」
    「花花轿子众人抬,如今不一样高升了浙直总督?」
    「凭什麽严嵩的人能够平步青云。我们的人就只能按部就班?」
    杨博颔首:「道理是这个道理。但疆臣重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要栽咱们的萝卜,就要拔了他们的萝卜。」
    杨俊民是个小诸葛,他道:「儿听说沈炼最近写了一封奏疏,托人转交给皇爷,狠狠参了杨顺一本。」
    杨博眼前一亮。
    一场边疆斗法正在大明朝堂上配酿。但林十三尚不知情。
    狗瘠薄胡同老宅。
    林十三将全家召集了起来。
    林十三道:「今日咱家有两件大事。其一,过十日,我要去宣府捉斗虫。」
    碧云有些担忧:「该不会又跟去江南寻白鹿一样,九死一生吧?」
    林十三劝慰妻子:「别担心。鞑靶人又没越过长城打到宣府地面。那边是太平的。捉虫而已,也不涉及什麽朝局。」
    林有牛问:「你这个传奉官出京,岂不又要发一注横财?」
    林十三笑道:「收收陋规程仪是肯定的。但北边赶不上江南,定不及去江南办差收的那麽多。」
    林有牛道:「那也成啊!隔三差五有出京的差事,就隔三差五有进项。对了,你说的第二件大事呢?」
    林十三道:「小阁老做媒。让咱家虎儿跟严府管家严年的孙女结个娃娃亲。」
    林有牛听了喜不自胜:「我听说过这位严管家,他家的银子恐怕比那些二三品的大官儿还多一些呢。」
    碧云插话:「前几日户部广西清吏司郎中的夫人说,他夫君想外放做知府,
    走的就是严管家的门路。那位严管家可谓是手眼通天。」
    林十三颌首:「对。那位严管家称得上有钱又有势。咱们跟他家结娃娃亲,
    好处多于坏处。只是.....
    林十三俯下身,对王小串说:「你长大后不能给虎儿做老婆了。今后你是我的义女,虎儿当你的乾弟弟。」
    王小串笑嘻嘻的说:「我才不要给鼻涕虫当老婆呐!」
    林十三笑道:「好,好。今后你是姐姐,要照应弟弟。拿出个当姐姐的样来,千万别再领着他四处乱淘气了。」
    王小串点点了头:「好,我听爹爹的。」
    林十三吩咐碧云:「定亲礼一定要准备顶好的。你按两千,哦不,三千两的数额采买。另外还要准备一个猪头,给保大媒的小阁老送去。」
    给媒人送猪头是京城的婚俗。
    碧云道:「你放心就是。」
    林十三道:「结亲的事,得在我出京之前办妥贴。横竖还有十天。」
    碧云问:「那结亲宴是不是要大办?把跟咱家有过交往的官员都请来?」
    林十三却道:「这事儿我得问问亲家伯严管家。最好还是要低调行事。」
    王小串笑道:「我这不可以吃鼻涕虫的喜席啦?小串最爱吃席啦!」
    说完了这两件大事,林十三拎着一坛子酒,前往怡红楼看他的玩宠师父张伯。
    如今林十三高升了北镇抚司百户。有些事儿刘守有无需再瞒着他。
    刘守有告知了林十三一个大秘密:你的师父,怡红楼老醉猫张伯,乃是我北镇抚司的暗鱼。
    进得怡红楼,莺莺燕燕把林十三围了起来。
    「哎呦,这不是林老爷嘛?听客人说你如今在朝廷里红得发紫呐!今儿怎麽得空来玩我们啦?」
    「林老爷,去我房里吧。我新研习了几套招式,保你欲仙欲死。」
    「还是去我那儿。我可在山西大同坐过八年瓮,重门叠户,曲径通幽。」
    林十三笑道:「诸位姐姐丶妹妹,饶了我吧。我可不想跟我师父当连襟,坏了辈分啊!」
    一个妖艳粉头笑道:「那有什麽的?我还有过父子爬我一张床的时候呢!」
    林十三好容易推开了莺莺燕燕们,走进了张伯的房间,
    张伯正在那儿喝酒呢。见到林十三,他叱骂道:「小王八蛋,你没良心啊。
    升了官就不来看师父我了。」
    林十三将一坛子女儿红放在桌上:「这不是来了嘛,张百户。」
    张伯一愣,随后笑道:「喝酒喝傻了?还是来我这儿之前跟楼里的姑娘睡过,血气入了脑?什麽张百户?」
    林十三收敛笑容:「张宏德,前吏部尚书张彩之子。锦衣卫北镇抚司百户,
    以暗鱼身份潜伏怡红楼四十六年。」
    张伯放下了手中酒杯:「哦?司里的上官跟你说了我的身份?」
    林十三笑道:「师父,听说过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没听说过隐于烟花柳地当龟公的。」
    张伯冷哼一声:「你懂什麽。烟花柳地鱼龙混杂,男人们在床第间泻了火后又什麽都说,是搜集情报的好地方。」
    林十三道:「师父教训的事。哦对了,陆都督让我去宣府捉短翅灶虫。」
    张伯眉头轻挑:「宣府?」
    (《白鹿记》终,开启新卷《捉虫记》。今晚十二点前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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