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看人下菜,瞧不起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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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气腾腾,表皮酱红酥脆,油脂甚至还在表面呲呲啦啦作响。
    夹起一块皮,放在面皮上,抹上一点儿酱料,放上葱丝儿黄瓜丝儿,一起送进嘴里。
    一口下去,鲜美极了!
    几人吃得食欲大动,再加上这年头都是做苦力的,谁肚子里不缺油水?
    沈琰后来愣是又加了两个菜,还有三斤米饭,七人这才总算是吃了个肚圆肚饱。
    “吃饱了没?”
    沈琰起身,笑着问道。
    几人齐齐点头。
    杨树龙见盘子里还有最后一张面皮儿,当下赶紧起身,又拿起面皮,仔仔细细的将蘸酱碟子里的剩下一点甜面酱给抹了,又放上最后一根葱丝儿,赶紧胡乱塞进嘴里。
    细细咀嚼,一脸心满意足。
    “哎呀,饱了饱了!”
    杨树龙瞧着沈琰,神情有些感慨:“活了这大半辈子,总算是吃了一次全聚德!真是托您的福!”
    沈琰笑了笑,伸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
    “好好做,你的福气还在后头。”
    几人结账。
    一顿饭下来,吃了小二百块钱。
    几人都是一脸心疼,独独除了沈琰。
    沈琰又让杨树龙带着四人去开了招待所,之后他就带着沈军往回走了。
    一路上,两兄弟有说不完的话。
    沈琰见沈军居然没说自己点菜的事儿,他颇为诧异的瞧了沈军一眼。
    “哥,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嗯?”
    “吃了这么些钱,你居然不心疼?”
    沈琰打趣道。
    沈军闻言,当即瞪了他一眼。
    “咋不心疼?”
    他哼了声,顿了顿又道:“但是这钱该花,这一路上,我跟着过来,算是瞧见了这里边的辛苦和凶险。”
    一路上,走的基本上都是国道。
    要是遇见人多的地方还好,最怕的就是那种山沟沟里的盘山路。
    路途凶险不说,还有人会拦着,抢货,绑架等等。
    “他们都是老把式了,我之前不晓得他们大晚上遇见偏僻的地方从来不停车,这下算是明白了。”
    四人跑长途习惯了。
    遇见偏僻一点的路段,甚至一些小村庄里开着的饭店,基本上从来都不停。
    只有到了大地方,才会下车采买补给。
    一路上,基本上都是自己做饭吃,还提心吊胆,叫沈军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心悬在嗓子眼儿。
    “你请他们吃饭,是应该的,今后从云城运衣服过来还得仰仗他们。”
    沈军说完,又朝着沈琰看了一眼。
    “你哥有这么小气?”
    沈琰立即哈哈笑了开。
    ……
    两人回到四合院。
    这会儿到了傍晚,除了叶敏杰,郑红霞等人全都在。
    沈琰先是介绍了一下,又指了指贺昭箐道:“这是我丈母娘,幼雪的妈。”
    沈军一愣。
    他还是第一次见着苏幼雪的亲人。
    半晌才反应过来,赶紧跟着喊了一声:“亲家!”
    他有些紧张,赶紧道:“当初小琰和弟媳结婚的时候也没通知您一声,咱们也不知道咋通知,瞧瞧这事儿办的……”
    沈军有些担心,也有些紧张。
    苏幼雪当初和沈琰结婚,说白了,都是他们一手操办的。
    谁也不知道她还个妈在呀!
    如今这会儿要是人不答应,不乐意了,这事儿就难办。
    沈军的担心沈琰当然能瞧出来。
    他伸手,在沈军的肩膀上拍了拍,笑着道:“哥,没事儿,我丈母娘答应了。”
    沈军这才松了口气。
    贺昭箐也露出浅浅笑容,道:“沈琰很好,把女儿交给他,我很放心。”
    沈军闻言,又赶紧应了两声。
    沈琰将他的行李放下,忽然想起来,道:“哥,让你拿的衣服和款式,你单独拿出来了吗?”
    沈军闻言,赶紧点头道:“拿了拿了,在布袋子里。”
    他说着,将自己手里的布袋放在地上,一扒拉开了拉链。
    一共十款衣服。
    三款男士,七款女士。
    第一次举办展销会,而且时间线往前提前了,沈琰不敢冒太大的险,因此就搞了十款衣服。
    到时候,趁着这股子热度将服装店开好,只要再慢慢增加款式就行了。
    沈琰蹲下身子,伸手在里面找了找,之后将其中一款衣服拿了出来。
    他转身,对着贺昭箐道:“妈,您瞧瞧,是这款。”
    沈琰说着,一把将手里的衣服给抖开了。
    这是一条旗袍。
    淡青色的底色,在裙摆的地方,纹上了祥云的图案。
    二姐沈沁梅在云城招了一批绣娘,专门教导她们刺绣。
    祥云的图案是最简单的一种,只要认真,耐心,慢慢绣还是能出来的。
    沈军瞧了一眼,道:“这旗袍还在赶制,目前总共才出了一千多件,不过咱们的目标是三千件,这段时间,让二姐带着她们加加工,应该没问题。”
    这也是沈琰特意推出来的一款衣服。
    旗袍配上祥云,淡青色和白色交相辉映,映衬潋滟出江南的烟雨青花。
    他原本打定主意,这一款旗袍的主要销售对象就是京都的一些富太太。
    不管任何社会,人都分成三六九等。
    十款衣服,九款面向普通百姓人民群众,而这一款,目的则是掏空京都圈内富太太们的钱包。
    沈琰没想到的是,这一款旗袍,意外的适合贺昭箐。
    “妈,您瞧瞧,最好穿穿看。”
    沈琰笑着将旗袍递了过去。
    贺昭箐对旗袍,有种莫名的钟爱。
    幼年时期,母亲对自己的教导就是身穿旗袍,小步慢行,姿态优雅,温柔且尊贵。
    后来即便家道中落,她也仍旧将旗袍作为自己最喜欢的衣服。
    粗布麻衣,她都能穿的优雅且漂亮。
    后来条件好了,她捡起穿旗袍的爱好,自己绣工了得,粗布都能缝制出漂亮的图案。
    如今这旗袍,拿在手里,便被这款式和图案吸引了。
    她眸光潋滟,细细拿着旗袍在手里抚摸了片刻,而后点点头,转身进了房间。
    不一会儿她就出来了。
    换上了自己最喜欢坡跟鞋,是绒面带着绣花。
    推开门,婀娜娉婷的走出来,岁月的沉淀在她的身上形成了别样的气质。
    缓步而出的刹那,就像是一笼烟雨,叫人心神都跟着清透起来。
    贺昭箐走出来,露出笑脸,她仔仔细细的低头看了看,发现意外的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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