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冤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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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
    童薇光的说法不完全正确。
    两人即将前往的第一中学是混合制学校,就是寄宿+走读。
    为了方便两人的日常行动,走读模式是更加适合。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是走读模式,但其实是晚上才离校,一日两餐(午餐和晚餐)+午休都是住在学校,还是有宿舍的。
    与初中时期,区别不大。
    唯一麻烦的是,猫尾鼠的安置。
    尽管每天晚上回家都能见到小家伙,但大部分时间终究不在家,又担心小家伙乱跑闯祸。
    别说闯祸了,光是乱跑,被人见到有一只小白鼠长着一根猫尾巴,至少得预定一个热搜。
    本想交给谭娅养育,奈何猫尾谁都信不过,只相信林扉和童薇光。
    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养在家里,但约法一章——当林扉和童薇光不在家时,绝对不能离开家门半步,遇上任何紧急的事情,可以线上联系。
    小家伙不会说人话,却智力很高。
    一整个暑假,当林扉和童薇光被谭娅训练的时候,小家伙也没有闲下来,学会了计算机的基础,以及打字。
    ……
    翌日。
    下午三点半,林扉一个人动身前往学校,一方面是夏天的着装很轻便,另一方面是第一次住宿、生活用品打算在学校附近买。
    因此,少年一个书包就够了。
    少年的小学在乡镇地区;初中在旧城区;而高中的第一中学在旧城区的郊外,体育馆附近,距离住处大约四公里,走路需要四五十分钟,骑自行车需要十几分钟。
    暑假尾声,堂哥林泽跃履行自己的承诺,送了一台旧手机,一辆自行车过来,以及一大堆的旧衣服过来。
    尽管是二手,但是品牌货,质量很高。
    对于一个寄人篱下的少年而言,这种赠予更像是一种施舍。
    他不是没有想过搬出去住,自己好歹已经加入秩序,有一份固定的收入,租个房子是绰绰有余,却没有付诸行动。
    林扉是一个大方与小气都很极端的人。
    一来是不想花这个钱去租房;二来是自己虽然加入秩序,但不能让大伯与伯母知道,维持现状更好一点。
    画面回到这一刻。
    由于林扉奇怪的自尊心,他没有骑自行车去学校,背着一个几乎要撑爆的书包,走向郊区的第一中学。
    别小看林扉,经过一个暑期的残酷训练,体能增强不少,累是不会累,主要是热。
    走了半个小时,来到第一中学。
    学校的命名番号取决于建校顺序,第一中学之所以是第一,纯粹是因为它是本市第一所建起来的高中。
    只不过。
    建校顺序,多少能反映学校的综合实力。
    第一中学,是当年重点的教育项目,倾注不少资源,放在这一座三线城市,算是老牌名校。
    位于郊区的山丘上,与体育馆相距一个斜坡,校门口有一个大大的人工湖。
    远离喧嚣,宁静致远。
    绿树成荫,依山傍水。
    正值新生报到高峰期,绝大多数新生都在家长的陪同下,拖着大包小包,来到校门口。
    林扉喜欢看网文,尤其是爽文,受不了一点儿委屈,不是大团圆结局绝对不看。在现实中,却十分厌恶这种合家欢的画面,有一种想把一切都毁掉的冲动。
    新生报到处就在校门口一侧的树荫下,简简单单摆放几张桌椅,几个学姐学长坐在那里,负责工作。
    眼下太多人报到,林扉没有很急,坐在一旁布满斑驳的长椅上。
    “绕了一圈,还是来上学了,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这重复期望与失望的青春延续下去,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正当少年在自言自语的时候,一阵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又是一道颇有灵动的少女妙音,“林扉?等等,是林扉,对吧?”
    闻香识女人。
    即便没有抬首看一眼,光是嗅到这阵香气就知道是谁了。
    不是钟怀勋,还能是谁?
    下一秒,林扉蓦然抬首,瞳孔中倒映出一个灵动的倩影。
    一个暑期不见,长高了一些,一米六五到一米六七。
    夏日炎炎,浅色调的衣着打扮总是舒服一些,白色过膝连衣长裙,外面披着一件半透明的浅粉色防晒衣,踩着一双平底凉鞋,一场披肩长发绑了一个双马尾。
    独立了没有完全独立。
    没让父母一起来,而是喊来一个女性朋友,帮忙带东西过来。
    “真的是你!好久不见!”
    这一句好久不见并不夸张,少年没有参加毕业典礼,也没有参加暑假期间的初中同学聚会,两个月不见了。
    “嗯。”
    霎那间,林扉仿佛回到初中开学那天,他也是这般见到钟怀勋,这个身上有花香的灿烂女孩子,完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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