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施法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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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施法三要(第1/2页)
    岩洞中,水液滴答。
    方束盘坐着,手中捧着一袭灰色狐皮,囊子外翻,上面已经用血水书写着一十三个血淋淋的复杂字样。
    其正是十三颗仙学秘文。
    每一颗,都是方束用自身的精血所画,一笔都不能乱,且要求一气呵成。
    因此即便参悟透了法术,他也耗费了将近半月的时间,才将这些秘文字样写在狐皮上。
    就这,还是因为他有过祭炼长舌剑的经验。
    且披毛换皮术的祭炼方法,比之长舌剑还要简单些,其祭炼只需用血字写出即可,并不似长舌剑一般,需要以刺青手法刻印在血肉上。
    昏暗中。
    方束低头看着狐皮上的血色秘文。
    他又伸手在嘴上一抹,取下了口中长舌。
    他将长舌垂在狐皮上,以舌尖感受着狐皮当中的气血走向,看看是否融洽。
    这些或书写、或刻印在法器中的秘文,相互之间并非孤立,而是组成了一道“禁制”,犹如人体经络一般。
    炼出了禁制,才是将器胚变作成为了可以驾驭的法器,否则依旧是一团死物。
    好生感应了一番,方束确认自己没有浪费掉手中这一袭狐皮。
    他顿时舒了一口气,并且轻叹:
    “术无秘文不得习,器无禁制不得成。”
    此外。
    根据他二舅的说法,仙学乃是一门实证的学问。
    修炼者学会了法术、炼出了法器,还得有法力作为桥梁,去沟通前两者,才能施展在外,将伟力归于自身。
    法术、法器、法力,这三者实属一体。
    它们相辅相成,环环相扣,缺一不可,是谓“施法三要”。
    没有法术,就炼不了法器;没有法器,就运用不了法术;而没有法力,就好似饿倒的壮汉,再有手艺和工具,也施展不出。
    当然了,方束现在还未入道,他身上是一点儿仙家法力都没有。
    好在“精血”也能用来充任法力,只是代价就是会伤身折寿,不宜多用。
    方束在脑中思量着:
    “此世施展法术,倒是和前世话本中的不同。
    施法居然还必须有法器进行配合,看起来颇为繁琐,不甚便利。”
    他自己也曾打听求问过。
    发现只有在上古仙话中,仙家们才是法术就是法术、法器就是法器,两者的关系并不紧密。
    方束暗想:
    “或许当今的法术,真如二舅所说的,更应该被叫做‘方术’。
    仙家们美名其曰为“仙”,但其实也没有多少出尘气,更应该被叫做‘方士’、‘方术士’。”
    不过入乡随俗,既然世人都是如此称呼的,他随同大流便是。
    此外。
    当今的法术(方术),虽然在修炼施展时显得繁琐。
    但是当修炼上身后,它比起上古仙话中的法术,反倒是显得更加方便快捷。
    因为许多法术的施展,都是无需念咒运功、也无需掐诀踏步,而是一念即发,犹如人体的四肢五指!
    这和祭炼法器时用的材料、收用法器时的方法有关。
    材料方面,仙家不仅可以选用妖物,也可以是金银铜铁、雷霆雨露,还可以是心肝脾胃、眼耳鼻喉,甚至是修行者自身的三魂七魄……
    世间万物,皆能为器!
    而在法器炼成后,它或可放在人体外,充任衣袍饰品,或可放在人体内,充作五脏六腑,能时刻温养在身,或大或小,千变万化。
    额外一提。
    方束在初涉仙学时,对此仍是杞人忧天,便去信问二舅:
    “即便如此,可要是仙家的法器都被人偷去了,那岂不是就被打回了原形,变得和凡人没什么区别?”
    他二舅对此的回答,极其简略:
    “能拔你长舌者,自能割你人头。”
    遐思片刻。
    方束收敛思绪,不再多想。
    他再三检查着手中的狐皮法器,确认并无不足后,当即起身,持着狐皮念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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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皮为引,吾身化彼。
    披毛换皮,变化由己。”
    岩洞中,他已经是摆好了一方简陋的法坛,坛中陈着人发、人甲、人涎,设着狐心、狐眼、狐毛。
    妖气森森,野气浓郁。
    随着他登坛念咒,踏罡而行,方圆六尺还有黄纸在啪嗒的作响,随风拍打。
    法器炼好,自当收为己用。
    他现在所在做的,就是在进行最后的祭炼,收器上身。
    啾啾!
    洞中忽然有狐叫声响起。
    只见是方束佝偻着身子,将那披肩般的狐皮,往身上一披,四肢着地,口中出声。
    突然,他咬破了舌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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