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潜流的网络和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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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起来未免骇人听闻,难以置信。但我在清代道光年间人刘衡的记录中看到过类似的佐证。刘衡说,他当四川巴县的知县时,衙门里有七千多名衙役。巴县的正役名额只有70个,名实之间相差100倍。
    这批数目惊人的差役几乎没有正式收入。正役的名义收入也微薄到了难以维持生活的程度,所以他们主要依靠陋规和常例生活。
    现在我们进入了官场的最底层,也是潜流网络的最底层,直接与老百姓血肉相连的毛渠系统。实际上,最基层的毛渠系统恰恰最稳定的,就好像基本建筑材料一样,不管建筑样式或表面装修如何随着权力分布的变化而花样翻新,基本构成总是秦砖汉瓦,永远是衙役们面对百姓时的那副抽水机嘴脸。
    清代退休高官李榕《十三峰书屋书札》卷三也讲了一个亲身见闻的故事。
    故事说,四川剑州有一种“查牌”差役,有时四五人,有时七八人,四散于乡,既不知道这份差使起于何时,也不知道他们究竟负责查什么,乡下人只管他们叫“查牌”。查牌差役所到之处,市镇街坊上的生意人,有的为他们安排酒食,有的送他们一些盘费。这些差役到了路边小店或偏僻零星人家,也必定吃人家一顿,还不断抱怨自己干的是苦差。从来也没有人敢和他们对抗。一旦遇到有酗酒的、赌博的、偷窃瓜果鸡狗的,这些人立刻窜入其中,上纲上线,动不动就要将人拘拿捆走,再根据其贫富程度讹一笔钱,至今也没有真把什么人抓到官府去。
    李榕说,近年来有一些小贩,从广元贩运硫磺去中坝的花炮厂,路过他们那一带,多次被查牌差役敲诈勒索,本地的无赖子弟也和他们串通起来敲诈分肥。这些小贩多次跑到我家哭诉,我只能劝他们改业,安慰一番后劝走他们。因为无人向查牌差役讨个说法,这些差役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
    李榕写道,昨天听说街坊的一个酒馆,查牌差役径直闯了进去,把酒壶收走,还用酒壶敲打着酒馆老板说:县长大人下令禁酒,天旱缺粮,不许用粮食煮酒熬糖。说完转身就走。今日我们这里所有与酒业有关的老板都来到我家,向我打听煮酒到底犯的是什么法,说这关系到我辈的家业资本,怎么能说禁就禁?我还听他们说,查牌差役已经在乡下敲诈了某酒馆很多钱了。
    后边还有很多话,最后一句话是:天下衙门如此,又怎么能怨恨洪秀全呢![55]
    细品上述两个故事,毛渠系统中体现出来的实力格局,属于加害能力相差悬殊的捕鱼格局或抽水格局,而不是利益交换格局。这与刘瑾是一样的。我不能给你什么甜头,但我可以让你尝尝苦头。我成事不足,但我败事有余。你不想被害得倾家荡产,就要掏钱。横规矩就是这么牛气。差役和刘瑾一样想害谁就害谁,被害一方完全是任人宰割的鱼肉,只能找乡绅哭诉一番。按照李榕的说法,由于被害者不敢和差役们对抗,差役的胆子便越来越大。但是替那些小商贩和小老板想一想,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屈从合算呢?只要不封商店,只要差役的敲诈策略是分步骤进行的——先卖鼠药,再卖盒子,再收罚款,一笔钱分成三次敲,每一次敲诈的数目都让对方不值得翻脸拼命,那么,个体小商贩还是屈从合算。如果小商贩胆敢拼命,“妨碍公务”,差役们更有机会敲诈一笔,小商贩更不合算。
    不过也可能有另外一种计算方式。假如李榕这位乡绅答应小商贩和小老板们的请求,专门替他们打抱不平,成立一个商会之类的自我保护组织,按期收一笔会员费,乡绅本人在必要时可以直接找县太爷告状,县太爷处理不利时便联合别的协会提出罢免案,那么,基层的利害计算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小商贩单兵作战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值得为了一笔小钱与官家冲突。如果有了商会,为了众人的一点点小钱便值得冲突甚至上访。从李榕的角度考虑,越显得自己有用,越有理由多收会员费。从会员的角度考虑,养活李榕一人比养活一堆差役便宜多了,而且交过会员费后,只要找李榕一说,李榕就去找县太爷,差役的顶头上司就心慌了,就要处分人了,这该有多么省事,多么牛气?据说民主不能当饭吃,据此判断则不然。商会之类的聚集民间实力的制度,可能保护小商贩安心干活挣钱吃饭,让那些搞米面加工的小老板有动力去生产更多的大米白面,让那些在酒馆打工的人保住饭碗,不至于失业。在这个意义上,民主权利是可以换算成大米白面的,而且价值不菲。
    当然,扯这么远已经属于畅想了。李榕的时代是官员们替民做主的时代,民众要自己做主,官吏们当然要坚守阵地;民众想加大压力逼官吏退让,官吏们岂能向压力低头。如此一来二去,难免就有点“聚众闹事”的味道,更准确地说,是“聚众抗粮”,“聚众罢市”。《大清律》规定:“抗粮聚众,或罢考、罢市至四五十人,为首者斩立决,从者绞监候,被胁同行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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