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易水歌》

章节报错(免登陆)

91书院(91shuyuan.com)更新快,无弹窗!

    “我的日子并不好过!
    我每次出门办案,耳朵里听到的是恭维和喝彩,眼睛里看到的是鄙视,那些江湖人,几乎没人看得上我。
    当着我的面狂拍马屁,私下里骂我是鹰爪孙,尤其是最近几年,我既没捞到官职爵位,也没能捞到虚名。
    恭维我的越来越少,鄙视我的越来越多,为了仅剩不多的尊严,我大手大脚的花钱,维持一点点的体面。
    这种感觉,你是不会理解的。
    我恨你,是因为最近半年,距离我最近的两次露脸机会,全都被你和陆小凤搅局,你甚至没有正眼看我!
    当初在桃花堡,花如令寿宴,你三句话揭穿铁鞋大盗,风光无限!
    你知道我的感受吗?
    我觉得被人扒光了衣服,在无数英雄好汉面前转着圈儿的丢人,或许是我太过敏感,我觉得寿宴所有人都在嘲笑我的无能,这是我不能忍受的!
    你不该说出铁鞋的作案方式。
    这给了我作案灵感。
    我不该听你的废话。
    这让我从一开始就被怀疑。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没用。
    是非恩怨,尽在一剑之内。
    李兆廷,拔剑吧!
    让我见识见识紫薇软剑!
    听说紫薇软剑是持正卫道之剑,我作恶多端,肯定符合剑心要求。
    李兆廷,请!”
    金九龄手持宝剑,面带狠厉。
    这把剑就是“惊鲵”,金九龄献给八大王的是仿制品,反正八大王只喜欢收藏神兵利器,无论什么神兵,都是摆在架子上,真的假的全无所谓。
    叶孤城可以鉴定宝剑真假,但以叶孤城的脾气,宁愿八大王宝库中存放的是假货,也不想看到宝剑蒙尘。
    “你是少林弟子,内功心法是阿罗汉神功,主修武技是大韦陀杵,剑法是成为捕快后练的,确定要用剑?”
    “我会用剑法击败你!”
    “既然如此,接招吧!”
    李兆廷右手在腰间轻轻一抹,紫薇软剑弹出剑鞘,紫芒凌空掠过,月牙形状的剑气射向金九龄胸腹要害。
    金九龄催动真气,弹出宝剑,在半空横掠而过,恍若一条长龙,挡住李兆廷的剑气,返回到金九龄手中。
    “好剑法!”
    “李兆廷,我必杀你!”
    两人同时冲向对方。
    金九龄心知自己处于绝境,如果不能击败李兆廷,不仅性命不保,而且一世英名付诸流水,仅剩的体面,会被李兆廷毫不犹豫的揭下来,踩在脚下,踩十七八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江湖传闻,李兆廷天生剑种,剑道天赋无与伦比,最多两年时间,就会去挑战浪翻云,去探讨武道绝巅。
    与李兆廷比剑非常不明智。
    但是,金九龄必须这么做。
    剑法是金九龄最大的底牌。
    冒险从王府宝库盗走的宝物,金梅瓶能让人的腰子金刚不坏,碧玉麒麟里面藏着荆轲刺秦前留下的剑经。
    据说,荆轲刺秦前,燕太子丹高价雇佣高手剑客,共同钻研剑术,把当世数十位高手剑客的武道精华,汇聚成一套绝世剑谱,名为《易水歌》。
    《易水歌》藏在碧玉麒麟内部。
    武道发展数千年,一千年前的剑法在完备方面,肯定比不得现在,但其中的苍然古意,最是能启发智慧。
    长空、残剑、飞雪、赵国枪法、双剑合璧、墨家剑法,这卷秘籍中,记录着十几种剑术理念,还记载着荆轲登峰造极的刺杀绝招.....五步一杀!
    金九龄得到《易水歌》后,不分昼夜钻研剑谱,剑术提升了五成。
    惊鲵宝剑挥舞的虎虎生风,忽而轻如鸿毛,忽而灵巧如绣花针,忽而沉重如山岳,忽而剑气如千丈飞瀑。
    李兆廷双目闪过精光,紫薇软剑回旋环绕,与惊鲵纠缠在一起,有形剑气延长变柔,如流水行云,连绵不绝,锁住惊鲵剑,紫色剑芒顺势向上。
    “嗤!”
    剑芒刺向金九龄腋下。
    金九龄不慌不忙的挥剑防守。
    墨家剑法。
    天上最擅长防守的剑法。
    燕太子丹做了数年墨家矩子,创作易水歌的时候,把只又的墨家剑法记录在秘籍中,沧海桑田,时移世易,墨家剑法早已随着时间流逝而失传。
    若非《易水歌》重现人间,否则古剑魂从何处欣赏那门绝世神剑?
    转诀?墨守成规!
    连诀?七墨相连!
    刺诀?血墨奔腾!
    气诀?剑气江湖!
    陆小凤连续用出七招妙手,挡住古剑魂的剑气,紧跟着皮肤泛红,催动残元催命的搏命技法,拼死压榨潜能,力量提升数倍,惊鲵挥洒如山崩。
    刚烈威猛,有坚是摧,所向披靡。
    过刚易折,盈是可久。
    那般出手,撑是了少久。
章节报错(免登陆)
验证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