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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忆苦思甜、感伤时事,闻言立刻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唐记者有何吩咐?”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想问问你,当年杀了人之后,将凶器藏在什么地方。”
唐小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面上的表情就好像在问有没有糖葫芦卖一样淡然。
辣姜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后退了几步,声音提高了八度:“我就知道,你们将我当成了凶手,早知如此,今天就不来了!”
丁海的震惊完全不亚于辣姜:“唐记……小糖,你是不是搞错了,辣姜怎么会是凶手呢,凶手明明是冯安龙呀!”
唐小糖转头看向迪奥,对方正竖着耳朵偷听呢,不禁暗自得意:“冯安龙?他不过是个替罪羊罢了。”
冯安龙不仅是替罪羊,还是一只沉默的替罪羊。
以下,是唐小糖的推理。
辣姜口中的神秘人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所以他没有将这件事告知警察,避免不能自圆其说。他之所以要捏造出来这么一号人物,最初是为了欺骗吕凤梨。
吕凤梨无意间发现对面c楼的辣姜正在偷窥自己的邻居,上门讨要说法。
辣姜为了让自己的行为合乎逻辑,不惜编造出来一个弥天大谎,谎称自己的偷窥行为是受到神秘人的指使。他之所以这么做,除了阻止吕凤梨报警,还有更深层次的用意,那就是编造第二个弥天大谎。
第二个弥天大谎就是,“大衣男”根本就不存在。
辣姜在“观察”王丽萍两个多月后,完全掌握了对方的生活轨迹。案发当夜,辣姜在王丽萍回家后不久,以某种方式骗她开了门,残忍地将其杀害。
请注意本案最关键却被忽视的证据:花瓶。
王丽萍身子底下没有花瓶碎片,说明花瓶破碎是在她倒地身亡后发生的。试想,能够面对面一刀将王丽萍断喉的凶手,又怎么会在杀人之后慌张到弄倒角落里的花瓶呢?
除非,花瓶的落地另有深意。
辣姜利用屋内的花瓶设置了一个延时装置,就好像赵云用蚊香点燃鞭炮伪造枪声一样。
至于具体的实施办法,估计应该是将花瓶斜放在柜子上,用冰块垫起一角,待冰块融化,自然就会掉落在地,发出巨响。
辣姜拉上窗帘,将门虚掩后就离开了现场,回到b栋0502室后打电话给吕凤梨,谎称王丽萍回家后拉上了窗帘,看不清内部情况,可能有事发生,让他密切关注隔壁的动静。
十分钟后,冰块融化到一定程度,花瓶落地出声。
吕凤梨立刻将此事通知辣姜,辣姜与他一起来到现场,发现门没有关,而王丽萍已经身亡。
辣姜开始恐吓吕凤梨,如果就这样报警的话,警察一定会怀疑到两个人头上,到时候谁也跑不了。
当然,办法总比问题多,当下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出一只替罪羊。
于是乎,“大衣男”这个虚拟形象就登场了,因为这是冯安龙最常见的装束,合情合理。
原本计划很完美,辣姜和吕凤梨两人假装追赶大衣男来到马路边,但还是被对方逃走了。但问题来了,设计好的逃亡路线上,出现了无法预料的变数,也就是那台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和乘客一致表示,从来没有见到什么大衣男。
谎言只有一个,或者无数个。
为了圆谎,辣姜脑洞大开,决定撒第三个弥天大谎,谎称大衣男在逃亡的过程中隐形了。
因为大衣男隐形了,所以出租车司机和乘客没有发现他从旁边经过。
没有哪个成年人会撒这样蹩脚的谎,可越是没人相信,就越是不会被怀疑。
紧接着,更巧合的事情发生了,三花聚鼎小区附近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苏半城竟然将冯安龙撞死了。意外来到现场的辣姜看见倒在血泊中的冯安龙,心里了开了花,妥妥的死无对证,简直就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辣姜立刻指认冯安龙是杀害王丽萍的凶手,两条人命形成闭环,由此误导了警方的视线。
唐小糖开始结案陈词:“之所以警方才找不到凶器,是因为凶器根本就没有经过冯安龙的手,而是被辣姜带走了,很可能带到了b栋0502室,至于现在还在不在,那就要问他本人了。”
辣姜矢口否认:“我如果有这样的本事,早就去写书了……”
唐小糖道:“你不是写了一部《偷窥实录》,听说还挣了不少钱,影响了不少人呢。”
迪奥听到“偷窥实录”四个字,想到启蒙读物的源起,不禁面如死灰。
辣姜彻底无言以对,早知如此,谁还会去熬夜码字啊!
丁海为了保护自己的线人,竟开始对唐小糖的推理提出反对意见:“可是案发现场有冯安龙的指纹呀。而且,冯安龙的衣服上还有王丽萍的血!”
辣姜立刻附和道:“对呀对呀,铁证如山呢!”
唐小糖早就等着这个问题,胸有成竹地解释:“冯安龙曾经找过王丽萍,没有在c栋0503室留下指纹才是不正常。至于冯安龙衣服上的血迹,秦局怕是费了不少心思吧。”
“这与老大有什么关系?”丁海没想到又牵扯出来一位身边人,简直一个头两个大。
唐小糖笑道:“肇事者苏半城是秦局的好友,秦局为了帮他脱罪,正好利用了辣姜的指认,只需要顺水推舟,将王丽萍的血,弄点在冯安龙身上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