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0 章 难道他因爱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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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沈煜的眼中,明姝是坚韧的,是强大的,是好像万能的。
    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却能成功设计筑基期大圆满的妖王,极其擅长炼药,堪称算无遗策。
    她长得漂亮,气质独特,完美得像是闪闪发光。
    然而现在,明姝竟然这样认真地仰视着他,乖顺地向他询问讨教。
    这是怎样的美梦里才能出现的场景?
    沈煜的心里好像有透明的泡泡不断上升,将他带到了柔软的云端,胸腔里都是说不出的满足。
    “灵气的聚点应该放在这里……”
    沈煜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恨不得把全部的经验都详细地分享给明姝。
    这个世界怎么会存在这么可爱动人的女生?一颦一笑都好像是按照他的审美点长的一样!
    沈煜积极活跃,言之有物,明姝很快便被他引入了知识的海洋,专心地实验着各种术法。
    少年和少女亲密地挨在一起。
    少年说得眉飞色舞,时不时亲自上手去教,少女听得认真,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里。
    君玉珩张开的唇瓣无声地合上了,抿成了一条绷直的线,那双隽雅的凤眸里仿佛都染上了晦涩的光。
    阮甜甜似是察觉到了他的情绪变化,瞧了瞧不远处的明姝、沈煜,又看了看气息越来越冷的君玉珩。
    大魔王不会是喜欢明姝吧?
    但是在求爱过程中失败了,明姝最后和沈煜在一起了,所以他因爱成恨,恼羞成怒,直接情绪失控入魔了?
    不会吧!大魔王应该不会这么感情用事,这么幼稚的!
    阮甜甜摇了摇头,把脑海里的胡思乱想丢了出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手里使用着草木葳蕤术,心里却在走神。
    这些天,阮甜甜差不多把大魔王的身份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
    他是四大仙门世家之一君家出身,嫡系血脉,天赋非凡,公认的少家主。
    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才会变成未来那个行尸走肉一样的冷漠厌世大魔王?
    现在仙门的局势十分奇怪,竟然是夜家一家独大,其他三大世家都只能避之锋芒。
    要知道在万年后,君家出名的只有大魔王一个,另外两个仙门世家倒是名气不小,但唯独夜家,一点儿L记载都没有,像是没有掀起任何水花。
    唉,毫无头绪!脑子里面要长脑子了!
    阮甜甜头疼得捂住了额头。
    就在她烦恼的时候,院子里响起了沈煜激动的声音。
    “明姝,你成功了!你简直太聪明了,你就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一点就通,举一反三!”
    沈煜的神色夸张极了,尾音上翘,一幅与有荣焉的模样。
    明姝无奈道:“沈煜!”
    基础术法而已,这么故作夸张不觉得尴尬吗?
    “明姝,别觉得不好意思,我的每句话都是真真的,没有半句虚言!”
    沈煜笑容灿烂,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你是真的聪明,学习术法的速度也是真的快!”
    沈煜见过不少所谓的修仙天才,但都远远比不上明姝。
    阮甜甜也看到了明姝的术法成果,的确进步飞快。
    她心中倏地生出了些许紧迫感。
    哪怕学习术法只是借口,但是被同学落下太远,着实也是件过于丢脸的事情。
    更不用说,阮甜甜是那种从小被夸到大的学霸,即使边玩边学,只花三五分心思,也永远处于一流水准。
    想到这里,阮甜甜心中憋着一口气,压下了杂七杂八的想法,一门心思地也投入到术法演练当中。
    这些细小的插曲,明姝并没有太过在意,她仍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生活。
    白天,沈煜和君玉珩按照惯例外出寻找恶妖踪迹,明姝除了去药堂之外,又开辟了一个新去处。
    ——下地。
    无论是地裂术还是草木葳蕤术,用来种地都是相当不错的选择。
    既能提升田地收成,又能锻炼自己术法方面的实际操作能力,一举二得,何乐而不为?
    于是,杏花村的田地里多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明姝和村民们越发熟稔。
    这几日太阳炽烈,明姝体内有灵力运转,呼吸间灵气吞吐,倒是不怎么需要注意防晒。
    但杏花村的村民们热心,见明姝顶着大太阳下地,劝她休息她只说不用。
    所以,他们热情地送了不少东西过来。
    尤其是草编的帽子,明姝都集齐一大箱了,各种款式的都有。
    她这日不小心忘带了,便见面前又多了一顶草编的遮阳帽,还精心地在里面鞣制了一遍,触感柔软。
    是苏青书递过来的草帽。
    苏青书,杏花村村长家的大儿L子,唯一的年轻秀才公。
    明姝朝他眨了眨眼,卷翘的睫羽扑闪,盈着笑意:“这个遮阳帽是给我的?”
    “是的,是我娘新编的,还没用过。”苏青书解释道:“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暂且用这个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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