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捉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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嘱李和平,因为在城里的时候,很多人家都把鸡屁股切掉扔了。
    又干了一会儿,李和平先回去知青点了,剩下的活其他知青会一人一段帮他干完。
    “点长,你说李和平会不会做鸡啊,别到时候整出来不好吃,就可惜东西了。”平时不怎么说话的知青张中生一脸的担忧。
    他这话一出口,连夏元和黄庆波都脸色一变,糟糕,忘了这茬了。
    李和平这货连米都能弄成个夹生饭,更何况是做鸡这么有技术含量的活了。
    “不好吃就少吃点,今儿轮到他做饭了,好吃歹吃都得受着,反正他自己也得吃。”朱成瑞倒是看得很开。知青点七个人,除了她和徐惠敏做饭还过得去,其他人做的都可以用难吃来形容。
    但是集体生活就是这样,你要是嫌别人做饭不好吃,让你天天做饭,美其名曰能者多劳,你乐意不?
    所以还是任由李和平发挥吧。
    回到知青点,李和平先用大锅把米饭蒸上,然后才去杀鸡。
    鸡肉难得,所以一点肉都舍不得浪费,连鸡肠子李和平都翻过来洗的干干净净的,切成小段,更别说某个人特别喜欢的鸡屁股了。
    鸡肉切成小丁,易熟,然后用菜油把辣椒先炒香,再把鸡肉扔进去爆炒,香味一下就出来了。
    香是有原因的,别人炒菜是用筷子蘸着菜油,在锅里淋一下,就是一份菜的油了。但是李和平却是起码倒了一两油,这还能不香吗
    不过李和平也不担心油不够吃,他有前世的记忆,知道这个年代一个人一个月定量供应6两油,特别稀缺。所以他在空间里特别存了上百桶小磨香油和10L装的花生油、菜籽油,根本不用担心会吃完。
    “哎呀,太香了,快快,掀锅吧,我要吃饭,我饿死了。”下工的知青们刚进院子,徐惠敏就急不可耐的到处闻。
    “别别,再等等,再焖一会儿,不然饭要夹生了。”李和平急忙制止,他这米饭是用的滤水蒸法,需要多焖一会儿。优点是饭里的糖分含量低点,不会糊锅,吃起来对血糖影响小,他毕竟是老年人重生,所以对糖有点敏感。不过这种煮法缺点也很明显,就是一部分养分和能量进入了下面的米汤里,导致吃了没有那种传统的煮法当饱,而且不会有锅巴。
    知青们实在等不及,夏元趁李和平不注意,悄悄掀开锅盖,从中间挖了一坨米饭,尝了一口就大声喊着:“饭熟了,开吃。”
    李和平见状,也只得将小锅里的菜用盆子盛了出来,别看是两斤鸡肉,但是李和平多放了点水,弄得汤反而占了大半盆。这是为了大家好下饭,不然两斤鸡肉无论如何也不够七个人下饭的。
    李和平刚一端出来,夏元就想去夹一筷子,但是却被黄庆波拦住了,等等,别先下筷子。
    夏元急的抓耳挠腮,幸好李和平这时候端着饭盆子也出来了。
    夏元急忙接过,替大家盛饭。
    这米饭是有定量的,男生是四两米,女生是三两米,米要从大队借,等分了粮食还给大队。
    但是信阳作为河南著名的鱼米之乡,在大队长的英明领导下,全大队的人吃饱肚子是不成问题的。
    “哎呀,李和平,你这厨艺进步了呀,你之前是不是装着不会做饭的?”徐惠敏一尝李和平做出来的鸡肉,就瞬间爱上了这个味道。
    朱成瑞也在旁边说道:“确实进步不小,我也觉得李和平之前不会做饭是装的。”
    但是看看其他知青,人家哪管你是不是装的,先吃为敬。
    朱成瑞和徐惠敏也不操心李和平的厨艺了,和大家一起在盆子里抢起肉来,晚了,就只有汤了。
    李和平也不理外,不过不影响他在底下吹牛逼:“那是,你也不看我是谁,只要我想学,学啥会啥,别说是区区做饭了。”
    其他人只顾的吃饭,也没有人想和他拌嘴。
    但是黄庆波一边嘴里嚼着好不容易抢到的鸡屁股,一边嘟囔着说道:
    “咱们干脆抽时间去山上下夹子吧,争取再弄一只鸡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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