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耗羡归公·高薪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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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俸禄过低,无法正常生活。】
    【雍正要振兴,开始并未顾及这些。】
    【了解情况后,雍正就着手改革这一弊端,免得君臣异心。】
    【湖广总督杨宗仁提出施行耗羡归公。】
    【原先的耗羡本是地方官私自征用,杨宗仁提出的思路是:交给布政司统一管理,专作公事费用,谁需要拨给谁。】
    【地方上的公示开销,与其让官员们暗中勒派百姓,不如让州县官在原有耗羡银内节省出两成,交给布政司库房,专门用于公事开销,此外绝不允许再有派捐。】
    【山西巡抚诺岷因为该省火耗问题严重,要求将山西各州县全年所得的耗羡银,通通上缴布政司库房,一部分用作抵扣没有着落的往日亏空,一部分用作给官员提高俸禄,作养廉银。】
    【雍正愉快地答应了诺岷的请示,批准在山西全面铺开。】
    【在雍正的支持下,耗羡归公、养廉银试点改革先行在山西、河南实行。】
    【眼看要破解这困扰大清国多年的腐败难题,没想到这场改革却遭到大多数官员的反对。】
    【一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大辩论开始了。】
    ……
    朱元璋下意识的咧了咧嘴。
    养廉?
    你不纯扯淡吗!
    宋朝不比你有钱?他们贪的少了?
    “还以为有什么高见……”
    老朱低头,啃着面饼嘟囔着。
    马皇后与朱标对视了一眼。
    朱标对马皇后摇了摇头。
    马皇后按下心绪。
    朱标则看着天幕里召集大臣辩论的雍正,目露欣赏与遗憾。
    耗羡归公,这是大功德!
    那些官员再也不能竭小民衣食之资,供官司奴隶之用。
    但目前不合时宜……因为……
    他看了一眼一言不发闷头狂吃的老朱。
    此时大明的税收制度还没有改。
    ……
    【雍正命大臣召开会议讨论。】
    【内阁讨论后拿出意见:反对。】
    【理由有三。】
    【第一,火耗银本是州县应得的利益,上司不该提走。】
    【第二,如果制定火耗制度,上级提走,并且规定火耗标准,这等于公开化在赋税银之外增加税务,反而让百姓感觉赋税加重。】
    【第三,如果督抚公开允许州县官征收火耗银,使原本隐私的行为公开,这不是鼓励州县犯罪吗?公开征收,等于鼓励贪污。】
    ……
    大唐。
    李世民嗤笑一声。
    “就这么讨论,一辈子都没个结果。”
    “这些人所言,皆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
    “若是强力推行耗羡归公,州县不给督抚送礼,督抚也自然就会减少给京官送礼,这是不利于他们的。”
    “但这些老油子就不说自己的私心,偏偏言里言外的意思是提出原有的制度,既不增加百姓赋税,又让州县官员满意。”
    “其实是冠冕堂皇,希望维持原有的制度不变罢了。”
    李承乾疑惑道:
    “但他们俸禄低确实事实啊?”
    李世民耐心道:
    “所以才要把耗羡归公。”
    “耗羡是决然无法避免的,与其让他们张口随意定下火耗银数目,不如将火耗银定为正税的一部分。”
    “数量不用多,既不增加百姓负担,又能公开透明解决火耗银问题。”
    “剩余的一部分充公,一部分用于官员养廉。”
    “这样一来,上级因为有养廉银,不必收下级贿赂,且又光明正大,还能保住官声,不至于受下级挟制,所有吃用皆为皇上恩赐,十分有利国家。”
    李承乾点点头,又疑虑道:
    “终究是口中夺食,他们会同意吗?”
    李世民捻着胡须,放声大笑:
    “那就看雍正此人的魄力了!”
    ……
    【雍正见众多官员均是站在自己立场上分析,难以有定论,知道再议论多久也难有结果。】
    【雍正二年七月初六,雍正下令,全国推广山西、河南的做法。】
    【而且,在诏书内的几句训话说得十分透彻。】
    【“州县火耗,原非应有之项。因通省公费及各官养廉,有不得不取给于此者,然非可以公言也。”
    “朕非不愿天下州县丝毫不取于民,而其势有所不能,且历来火耗皆州县经收。”
    “而加派横征,侵蚀国帑,亏空之数不下数百余万。”
    “原其所由,州县征收火耗,分送上司,各上司日用之资皆取给于州县,以致耗羡之外,种种馈送名色繁多,故州县有所借口而肆其贪婪,上司有所瞻徇而曲为容隐。”
    “此从来之积弊,所当剔除者也。”
    “与其州县存火耗以养上司,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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