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无量山下群雄聚(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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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店中稍坐一会儿后,徐行忽然道:“有马队过来了,总计七十三人,人马俱甲,皆是军中悍卒、骑的北方大马,领头那人武功不错,有股香气,还有一股极浓的血腥味儿,像是才杀了人。”说到后面,徐行皱起眉头,目露沉思之色。香气、骑军……难道是他?徐行话音刚落,远方忽然响起一个沉闷的声音,就像是阴云中的隐约雷鸣,大地深处的低沉震颤,越来越清晰。远方依稀可见,一股烟尘如长龙蜿蜒,滚滚而来。以他和徐行的目力,已经能清晰看见,领头那人是个玉肤红唇,面容秀丽,气质阴柔的年轻人。他虽是领着一队铁甲骑兵,自己却不披任何甲胄,而是穿着粉红衣衫,神情更是闲适散淡,不像是带兵出征,倒像是悠游踏青。在这种气氛下,就连他手里那把宽厚且长的大刀,都显得那么无害。仿佛那不是一把刀,而是这粉袍公子用来展现自己才学、将要挥毫泼墨的毛笔。高头骏马、美姿容、好粉袍、使大刀。能齐聚这些特点者,当然只有一人。那便是惊怖大将军手下的大红人,四将军“蔷薇将军”于春童。武林人称其为“蔷薇不下马,惊怖不归天”。于春童向来是个讲排场、爱享受的人。如果在他面前,有人比他更讲排场、更爱享受,那这个人一定活不长了。可惜,大将军这次指派给他的搭档,就是那个万中无一,甚至是十万、百万中无一的例外。在这个人面前,哪怕于春童再有脾气,也得乖乖收敛起来。因为,他是“天下四大凶徒”之一、“大劈棺”燕赵。不过于春童能忍燕赵,燕赵却忍不了他。这名震天下的慷慨汉子,在跟于春童汇合后,只留下轻蔑的一句“大丈夫何作妇孺态”,便带着自己那艳绝天下的三十一名红颜知己扬长而去。纵然于春童再有定性、再害怕燕赵,亦要为此怒上心头、怒发冲冠。他发泄怒气的方式简单极了,便是杀人。其实,于春童本是大连盟副盟主,“神一魁”曾谁雄之子,十八年前,曾谁雄被凌落石陷害惨死。于春童恨凌落石杀死自己父亲,害得自己家破人亡并且得隐姓瞒名苟且偷生,却又无能为力,最终在这种苦痛煎熬中,性情大变,满腹杀性戾气。他不敢找大将军报仇,便以屠戮弱小为乐。对于春童来说,杀人,就像写诗一般过瘾。——他一向是用别人的命,来过自己的瘾。写诗有诀窍、需推敲,杀人亦是一样。甚至在于春童看来,杀人是远比写诗更有诀窍,也更需要推敲的学问。等于春童用二十七种刀法,屠尽一个村落的村民后,他才终于将这股怒气发泄了出去。怒气虽消,恨意却浓。杀完最后一人,于春童已下定决心,不准备让燕赵再活在世上。世上本来就不可能人人活得长、活得好,但有人为了自己可以活得长一些、好一些,而不惜使别人活得少一些、更坏一些。于春童无疑正是这种卑鄙小人。他更明白,光是卑鄙,也没有用,想要出类拔萃,取得胜利,不但要卑鄙,而且还要无耻,要够忍残,还得要能屈能伸,要下流,要不择手段。在《少年冷血》世界线,于春童正是凭借这种指导思想,接连害死了数位实力更在自己之上的好手,并做了诸多禽兽不如、惨无人道之事。所以,纵然自知武功、势力皆不如燕赵,可于春童仍是敢对燕赵动心思。铁手和徐行看见他时,于春童也看见了他们。因连日奔波,铁手身上已是风尘仆仆,显得其貌不扬,兼之他一身内功早就修行到了圆融无碍的地步,含而不露。是以,一眼看过去,任是谁也认不出来他竟然是名震天下的“铁手”铁二爷,只会觉得这是个老实巴交的力工,最多最多,也就是大户人家的护院罢了。于春童自然也不可能勘破真相,所以他只看了一眼铁手,便将注意力全部放在徐行身上。哪怕走过数千里路,徐行身上仍是一尘不染,那俊美如神的面容、英挺修长的身姿,在这乡村野店中更显得脱俗。就像是滔滔沧浪,虽发源于世外雪峰,虽是清冽澄澈,却毫不给人阴冷森寒之感,反倒是有种一旦抱定东去大海之志,纵使征程多艰,亦绝不复回的昂扬坚定。连于春童这么俊秀的人看了,心头也升起一股妒意,这妒意就像是一点火星,照亮了他的脑海。于春童忽然又想起燕赵对自己的轻蔑,大将军对自己的侮辱,还有很多很多以前的事。此时此刻,于春童心中那股强压下去的燥气、郁气、怒气,一下子如洪水猛兽般窜了出来。他只觉得胸膛奇痒无比,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体而出。那是强烈到难以抑制的施暴欲。于春童目光灼热,舔了舔嘴唇,下了决定:在享受燕赵这道主菜之前,先杀了此人,也是不错的享受。很快,于春童的马队就停在铁手和徐行面前。马蹄声齐齐止住,天地亦在刹那间安静下来,只剩细微的人马呼吸声。老板和小厮既然敢在这种荒无人烟之地开店,自然也是有些见识。他们一看这阵势就知道不好,身手敏捷、动作娴熟地躲到柜台后,大气都不出一口。唯有徐行和铁手,仍然安坐桌旁。于春童勒马于店外,居高临下地俯视徐行,看了好一会儿后,他才开口,用一种说不清是嫉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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