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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柔荑温软,涂着胭色丹蔻,带着叮当银环。
指尖抚过眉眼,花色水袖上一股柔柔的脂粉味。
噩梦中青袖上的铁锈味被冲淡。
迟久低下头,轻声说:
“肚子疼。”
他总被欺负,对人善恶敏锐,少女是继阿伯后第二个对他温柔的人。
迟久头脑晕眩。
带着鼻音,像小孩,对只见过一面的陌生人撒起了娇。
少女一愣,没说什么,笑了。
“你像我妹妹一样。”
一碟点心,小巧精致,清甜沁人。
迟久狼吞虎咽。
少女托着杏腮,明眸微弯,语笑嫣然。
“他们说你叫九九?那我叫你小九好不好?”
迟久热得发闷。
他不喜欢别人叫他“九九”,像在叫土狗。
可少女不同。
柔柔的,吴侬软语的腔调。
像阿伯哄他。
迟久捏着糕点,低着头,没有做出纠正。
少女很快离开。
迟久跟出去,扶着墙,心潮澎湃。
少年思恋。
不需要什么惊心动魄,柔柔的脂粉味一扫,就足以心动半天。
迟久以为少女是哪家小姐。
直到旁边的家仆勾肩搭背,淫词浪语的调侃。
“这次的戏子行啊。”
“这腰,这屁股,一看就浪得很。”
“今晚咱俩组团去客房吧?我按着那群浪货,你上完了换我——”
声音戛然而止。
迟久拎着扫帚,和那两人扭打成一团。
结果又被揍了。
他流了血,从眉骨到下颚,流了满脸。
他差点被揍死。
要不是卿秋偶然路过捡走他,他刚醒就又要晕厥。
香炉白雾袅袅。
家仆屏退,卿秋撑着下颚,不再装得温润如玉。
“九九啊。”
卿秋唤着他,语调慵懒,玩味散漫。
像在逗一只小宠物。
迟久一怔。
他常说卿秋很假,不止是因为他杀人,更是因为他爱演戏。
对下人一视同仁的大少爷。
到了私下,谁的名字也记不住。
却偏偏记住了他的。
迟久低下头,拿着棉花,堵眉骨的血。
“我不叫九九。”
“嗯?”
卿秋转着青玉扳指,玉面含霜,冷冷地问他。
“他们都能叫?就我不能叫?”
又不装了。
迟久低下头,知卿秋生气,便没再继续。
人真奇怪。
迟久想,他讨厌别人叫他小九,像在叫小狗。
但那少女叫,他就不觉得讨厌,反心旷神怡。
若是换成卿秋……
不仅仍讨厌,还会加倍讨厌。
偏偏那少女他见不到。
初遇后半月,迟久仍只知道少女叫宾雅,是戏班里的台柱子。
春节将至,他们被请来演戏,至于别的…
迟久一概不知。
倒是卿秋,记住了他的名字,后来总是唤他。
他小跑过去。
卿秋又没事要他做,只是掐一掐他的脸,摸一摸他的头。
下次见面又频频“九九”的叫着他。
比雀还烦人。
迟久有些郁闷,却也没太郁闷,他最近一见宾雅便心旷神怡。
再大的气,看一眼也就好了。
只是看着看着,他不再愉悦,心生羞愧。
宾雅比他年长十岁有余。
和卿秋近似的年纪,明艳大气,和他完全不同。
宾雅只说他像妹妹。
连弟弟都不是,更不可能成为情人。
迟久依旧当着家仆。
宾雅却离开戏班,开始拍广告,成了那时小有名气的女明星。
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原本这样也好,他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喜欢的人能找到喜欢的人也好。
可偏偏是卿秋。
一句差遣,迟久被推出去,要去酒会给大少爷送东西。
迟久骂骂咧咧地去了。
到了地方,本想把东西随手一扔,却看见完全意料之外的人。
——宾雅。
她与卿秋并肩而立,见了他微微一愣。
两人都叫他九九。
他最喜欢的人,他最讨厌的人。
在一起了。
迟久落荒而逃,不敢回头去看。
家人被杀死,爱人被夺走,自己被玩弄。
卿秋总在抢他的东西。
迟久一路跑,一直到回去,都还在浑浑噩噩地想。
如果他也是少爷就好了。
就能对喜欢的人表白,就能不总在卿秋那受窝囊气……
像是老天听见了他的祷告。
他在门前遇见一个自称是卿先生情人的疯女人,口口声声说他也是卿家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