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拉出去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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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一十二章拉出去砍了!(第1/2页)
    这简单的一句话,却在郑芝龙脑海中陡然炸响。
    “陛下把咱当人,那咱就得有个人样,陛下为君父,那就是咱天下百姓的家人。”
    “有人要杀咱爹,你会怎么办?”
    老农说着收回视线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蔬菜。
    “家国大义咱老汉不懂,但咱老汉知道,陛下说是咱天下人用肩膀扛起大明长城,那咱这腰就绝不能弯了。”
    “没有陛下咱老汉岂能坐在这卖菜没人敢来欺负?”
    “国强家盛,蛮夷再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没有太祖咱现在还被蒙古人称为两脚羊呢。”
    “大明在,咱的家就在啊!”
    老农没有再和郑芝龙说话,因为他来生意了。
    那些之前手握棍棒菜刀的妇人开始买菜做饭了,看着那一张张带着笑意的脸庞。
    脑海里依旧回响着老汉粗糙却宛如惊雷般的话语,郑芝龙眼中迷茫缓缓散去,对着老汉行了一礼转身大步朝皇宫而行。
    他懂了。
    陛下要听的不是自己充满算计取巧的献媚之言。
    更懂了刘香等人能被重用而自己被赶出御书房的原因。
    心无家国,怎配明人?
    国强家盛,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现在明白了日本大名松浦氏为何要拉拢自己的原因了。
    以心无家国之人为跳板图谋大明。
    他笑了。
    但这份笑意很冷,因为他明白了自己在那些人眼里是个什么东西。
    汉奸!
    这个词最早出现在元代,用来形容那些只为私利不顾家国的无耻之徒。
    骄傲的郑芝龙从未想过,自己居然被选中成为汉奸来培植。
    他以为自己做的很隐秘,更以为自己可以两头通吃。
    但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老农让他明白了两个字。
    羞耻!
    他突然感觉轻松了,心头再无算计,就连腰杆也和大街上其他人一样挺得笔直。
    自己得到了很多,但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东西。
    傲气。
    明人的傲气。
    同时他也明白了自己为何会在不知不觉中紧握双拳的原因。
    我,本为明人。
    骨子里的东西从未变过。
    阳光从他的发丝间穿过,仿若慈母双手轻抚幼儿头顶。
    二十四岁经历太多阴暗和冰冷的郑芝龙,在这一刻感觉自己全身暖洋洋的。
    回家!
    他此刻终于明白了陛下亲笔所书那两个字的含义。
    有家的感觉,真好。
    ....
    伯多禄·卜加劳二世的大明话说的很好,甚至连面见崇祯时的礼仪都十分的得体。
    “主的仆人伯多禄·卜加劳,拜见伟大的明朝皇帝陛下,愿主的神光永远照耀大明,愿伟大的皇帝陛下永远康健。”
    卜加劳在来的一路上也想了很多,明朝皇帝屠了濠镜却把自己带进了京城。
    这说明他不会杀自己。
    他对大明的官员很了解,愚昧又贪婪。
    由点及面,官员如此这个皇帝也应该英明不到哪里去。
    既然不杀自己那定有所求,所以他看到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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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皇帝做交易可比和那些官员做交易更诱人,而且他有信心自己拿出来的东西能让这位大明皇帝动心。
    玻璃。
    那可是被大明疯狂追捧的东西。
    还有钟表这等精密的机械装置,而最让他有信心的还是火器。
    这也是他最得意之举。
    用大明工匠在大明地界打造的火炮贴上葡萄牙标签,就能变成先进葡萄牙火炮卖给大明。
    没有付出任何东西却能赚的盆满钵满。
    他没有进入御书房,因为崇祯是在皇宫一处凉亭之内见的他。
    行礼完毕,卜加劳心中底气十足的抬头,因为他拿出了准备进献给崇祯的礼物。
    用玻璃制作的大明玉佩款式的小玩意。
    他相信,只要这个东西一拿出来明朝皇帝定然惊为天人。
    然而抬头那一刻....
    崇祯在喂狗,那是一条刚出生没多久的一条小黑狗。
    狗很正常,但那喂狗用的盆子却是由玻璃制作而成。
    阳光下,那个狗食盆散发着透明的光泽,就连盆内小黑狗伸舌头舔鼻尖都看的一清二楚。
    那透明度,远远胜过他手里哪怕对着太阳,也能看见浑浊气泡的半成品。
    “自己去拿,若觉得无用扔了便是,过段时间朕让工部打造些小巧的给你当做消遣的玩物。”
    伯多禄·卜加劳顺着崇祯说话的方向看去,可当看清之时身体都是猛地一颤。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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