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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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对他的感情令我心生羡慕。”费泽成由衷地说,“我也希望你能幸福。”
    花店的女老板笑嘻嘻地走出来殷勤地说:“美女,你今天穿得特别漂亮!我见你俩一直说话都不好意思打断你们。我们家补了白桃妖精、另外新进了青莲和费莱明、白丝缎、贝恩哈特、珊瑚落日品种的荷兰芍药,都很美,我想你一定喜欢。”
    于楼珈不同往常,她出门的时候穿了一条一字肩超短小黑裙:“这些名字都不如中国古时的叫法好听,‘婪尾春、余容、离草、黑牵夷’,哪一个不是精粹?现在都快9月了,怎么还有芍药呢?”
    “云南花棚种植,空运过来的。”女老板为了做成这笔生意,声音极为温软。
    “给我珊瑚落日吧,我喜欢品红色。”
    “都要吗?”女老板期盼地问。
    “都帮我包好,谢谢!”于楼珈没有进屋,她不喜欢店内浓郁的香水味。
    于楼珈问了价钱后,从钱包掏出现金给女老板。她不喜欢手机扫码支付,方便是方便,可她不想与陌生人建立不必要的联系,知道她的昵称与她套近乎是她最反感的事。
    女老板欢天喜地地选用于楼珈最爱的牛皮纸包扎好,安妥地交到于楼珈的手上 。
    “店家最爱你这样的客人。”费泽成说。
    “那又怎么样呢?难道美丽的事物不是被人欣赏的?鲜花最大的价值是美。你一定是以为我刚才和你说了小鸟的事,便是与你亲近了。费先生,人活着贵在有自知之明。”于楼珈说这话的时候,眼内透着一丝媚态,与平时稳重的她有些不大一样。
    于楼珈有第二人格,费泽成对她异于常人的表现未有过多的惊讶。他和于楼珈并排地走着,并绅士地帮她拎菜篮子。
    “我说的话很无聊吧?”于楼珈见费泽成长久不说话问,“你令我很好奇,为什么你同我见了三次面以后立即搬到我的隔壁?我快三十岁了,过了粉红色年龄的阶段,你如果以为说一些甜言蜜语便能打动我达到你不可告人的秘密,那就错了。”
    两个人走到门前,于楼珈接过自己的菜篮,她开门准备进去发觉费泽成跟在身后,她嫣然一笑下了道逐客令:“费先生,早上你已经到我家做过客,我想你不需一天做两次客人。”
    费泽成不发一言注视于楼珈合上房门。
    于楼珈说得并非毫无道理,费泽成拥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在费泽成看来拥有马基雅维利人格的于楼珈是只狡猾的狐狸,她不会为了费泽成不遂己愿的行为暴跳如雷,也许她掩盖自己不断涌出体外的罪恶,转化成将过路者拖进阳光无法普照的阴暗角落里独食的怪物。不,白天的于楼珈即使不是天使也不会作恶多端,而夜晚的林婕婕是未成型的猛兽。他了解她的恶行……为此他特意赶来见她阻止她之后将要实施得计划。他也知道于楼珈和林婕婕在寻找绰号叫做“教授”的男子,于楼珈的一举一动在费泽成眼里都是一帧帧流动的画面。
    她是他那个时代人们常说的“恰赫季斯血腥夫人”1,她在书写完十三本书以后,匪夷所思地肩负三十二条人命,她被处决时毫无忏悔之意,她在审判席上说十三代表十三门徒的背叛,背叛者理应被肃清。人们见她语无伦次都以为她疯了,经过司法鉴定她在作案时头脑保持清醒。这个美丽的女人像一朵盛开的罂粟花令人上瘾也足以致人于死地。她的经历被人津津乐道最终搬上舞台,改编成舞剧、音乐、剧本。她的书籍成为禁忌,只有在黑市才能买到。
    于楼珈与他的世界相差三百年,她与他是两个时空的对话者。费泽成来自三百年后的世界,他听过有关她许许多多的故事,出于强烈的好奇,他也偷偷买过她的书。
    终于他趁时空扭转时乘坐时空舱到达三百年前。第一次见她时,他还是个少年,现在她已经忘记了他。初时见到她是她自己口里叙述的小鸟,眼中时常隐藏着忧伤,她努力不让别人发觉自己的脆弱,却触发了他的怜爱。她与人们口里传述的形象完全不同,人们常说于楼珈阴险恶毒,给人制造孱弱的假象麻痹对方,趁人不备时再将人杀死,她对生命极度冷漠,她杀人之前必定要折磨一番对方,拔掉对方的指甲、敲碎别人的下颌。她是捕捉到猎物的野猫,将掌下的猎物虐待至自己失去兴趣才把人杀死。
    她杀的全是男人,人们对于她的这种异常推测和她的母亲段美琪的情人有关,对喜爱她的那些人来说青春期的于楼珈具有让人致命的美貌。她却利用她的美貌杀死一个又一个向她表达爱意的男人。她处理尸体的手法是特别的,她喜欢给死人化上妆,为他们穿上tutu裙,剃光他们的头发,像摆弄洋娃娃般给他们摆出各种造型,她还会为他们拍照,她称他们为自己的跳舞娃。人们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有如此恶心的趣味,她被执行死刑后,她的遗体被活化,人们从她的骨灰里捡出一根骨头,过了一百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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