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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时候,房子是茅草做的,饭是野菜做的汤,冬天裹鹿皮御寒,夏天就穿麻衣。到了大禹治水时,奔波东西,劳累得以致大腿掉肉,小腿脱毛,最后客死异乡。做帝王如果都是这样,难道是他们的初衷吗?贫寒的生活大概是那些穷酸的书生们提倡的吧,不是帝王这些贤者所希望的。既然有了天下,那就要拿天下的东西来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才叫富有天下嘛!自己没有一点好处,怎么能有心思治理好天下呢?我就是想这样永远享乐天下,爱卿你看有什么良策?”
李斯惟恐胡亥听从赵高的话,自己失宠,于是写了一篇文章向胡亥献出了独断专权、酷法治民的治国方法。即用督察与治罪的方式来巩固中央集权,镇压百姓的反抗与违法,李斯的策略代表了他的法律观念,后来秦朝的灭亡宣告这种法家思想的历史性破产。
对于李斯这个原来的盟友,赵高也没有放过,借胡亥之手除掉了这个对手,赵高设计使胡亥对李斯不满,然后又找机会向胡亥诬陷了李斯三个罪名:一是李斯原来参与了拥立胡亥即位,但后来总抱怨自己不受重用,想和胡亥分土做王;二是李斯的儿子李由做三川郡守,而陈胜作乱经过三川郡时,李由却不积极镇压,因为他和陈胜是邻县的同乡,听说李斯和陈胜他们也通过讯息;三是李斯作为丞相,权利过大,超过了皇帝,但还不满足,似乎有异心。
胡亥听了赵高的话,想抓李斯,但又没有真凭实据,就先派人监视李斯,李斯听到消息,就上书揭发赵高的劣迹,胡亥却不肯相信,反而将书信给赵高看。赵高知道和李斯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就进一步地罗织罪名诬陷李斯,胡亥将李斯抓捕,交给赵高负责审理,赵高自然不肯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对李斯用尽了酷刑,逼李斯认罪。李斯无法忍受酷刑折磨,只得屈打成招,赵高拿着李斯的供词上报胡亥,李斯被处以极刑:先是在脸上刺字,然后割鼻子,砍断左右脚,又腰斩,最后剁成肉酱,这在当时是最为残忍的一种处死方式,叫做“具五刑”,即用五种刑罚处死。李斯的一家也同时被杀,赵高后来也为自己的残忍付出了代价:两年后被子婴诛杀。
胡亥继续大量征发全国的农夫,修造阿房宫和骊山墓地,调发五万士卒来京城咸阳守卫,同时让各地向咸阳供给粮草,而且禁止运粮草的人在路上吃咸阳周围三百里以内的粮食,必须自己带粮食,除了常年的无偿劳役外,农民的赋税负担也日益加重,最终导致了陈胜吴广起义的爆发。
大泽乡起义,沉重打击了秦朝政权,揭开了秦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平民起义。秦朝廷征发闾左贫民屯戍渔阳,陈胜、吴广等900余名戍卒,被征发前往渔阳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为大雨所阻,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根据秦朝法律,过期要斩首。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杀死押解戍卒的将尉,发动兵变,口号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起义军推举陈胜为将军,吴广为都尉,连克大泽乡和蕲县,并在陈县建立张楚政权,各地纷纷响应。大泽乡起义因为陈胜得势后骄傲,加上秦将章邯率秦军镇压而失利。
但胡亥根本不相信起义,只喜欢听天下太平的好话。在一次,讨论是不是发兵平定起义时,胡亥竟然不同意有反叛的事,发兵当然也就没什么必要了。叔孙通了解胡亥,便说:“他们说的天下反叛根本就不对,先皇早已经拆毁了城墙,熔铸了天下兵器,有您明主坐堂,有严明法令行于天下,国家安定,人民富足,谁还会造反呢?现在陈胜这些人只不过是几个盗贼而已,地方官正在积极追捕,请陛下尽管放心就是了。”胡亥听了,满心欢喜,直夸叔孙通说得好,然后他又问其他人,有的说陈胜是盗贼,有的则说是造反。说盗贼的没有事,说造反的就治罪,因为说造反等于说天下大乱。治罪的罪名就是说了不应该说的话,这种罪名是一种典型的封建专制刑法,秦朝后来虽然灭亡了,但后来的很多朝代都继续沿用了这种罪名来维护君主专制制度。
赵高为了达到自己彻底专权的目的,对胡亥说了一大通很有“道理”的话,大意就是说胡亥年轻,经验不足,而且皇帝也应该少和大臣们见面,以免在大臣们面前暴露自己的弱点。如果能居住深宫中听取赵高他们的汇报,有他们这些“栋梁之才”来辅佐,那国家会治理得更好。胡亥一听有道理,而且他也愿意呆在后宫中享乐,从此,朝中大小政事都由赵高一人来独断专行。
赵高虽然大权在握,但他也害怕大臣们联合起来反对他,为了试验大臣对他的真实态度,赵高精心策划了一起在此后历史上遗臭万年的政治事件:“指鹿为马”。这件事过去后,赵高没事了,胡亥却有事了,他以为自己得了迷惑病。于是,叫来太卜掐算,太卜却瞎说是因为他祭祀时,斋戒不好引起的,胡亥便到上林苑里重新斋戒,开始还能坚持,后来又享乐开了。
后来,胡亥将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