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蹭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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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剑》持续火爆,自然引起业内广泛讨论!
    说什么的都有!
    有说运气好的,有说拍的好的,也有泛酸诋毁的。
    有人问李吉的看法,李吉笑着给出自己看法:“火爆不是偶然!”
    “除了表演外,还有其精准的剧本设计!”
    “剧本设计?”
    “什么意思?”
    李吉哈哈笑了两声,没有做进一步解释:“你们自己琢磨去吧!”
    “李导,给个提示啊!”
    李吉想了想:“魏和尚之死这个例子就能看得出!”
    “看出什么?”
    还想追问,李吉直接不吱声了!
    网友于是开始自发揣摩!
    还别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真有网友猜出大致意思:
    魏和尚为什么必须死?
    因为一部电视剧里功能性相似却又合不来的两个配角,突然变得如胶似漆,那么就该有一个领便当了。
    在剧中,和尚是要去干嘛?
    送信。
    送哪儿去?
    师部。
    为什么让和尚去?
    通讯班的同志都出去了。
    先不说一个团部里的通讯兵在闲时会不会都派出去了,即便是好死不死就有这么巧,在一个团部能够送信的人多了去了,即便轮也该轮到“第二警卫员”段鹏,而不是和尚。
    但导演让和尚去,导演当然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
    因为和尚要牺牲了!
    导演要角色死,角色不得不死。
    但为什么是和尚呢?
    很简单,因为和尚在李云龙心中分量刚刚好!
    其实承担这个“死”去的角色还可以是张大彪,但很显然,一个地位更低的和尚显然更能胜任导演想要凸显的李云龙身上那一种性格!
    是什么性格呢?
    和尚从战俘营里出来被赵刚带进独立团,然后凭借着在少林寺挑过几年水的功夫在战场上表现优异,就被李云龙用一顿酒从赵刚身边给抢了。
    从此朝夕相处,日久生情。
    这里有李云龙对和尚的知遇之恩,有和尚对李云龙的救命之恩,还有两个人在工作与生活上的天衣无缝的配合。
    在聚仙楼一役表现得淋漓尽致,就是这样的感情注定和尚无法善终。
    和尚骑着黑马出发了,路上顺手干掉了几个鬼子。
    惹了事,自然就要跑路,然后就一头扎进土匪的陷阱。
    于是导演的套路又来了:
    黑云寨二当家决定在八路军新一团收编前再干几票!
    经验告诉观众,基本上所有打算再干最后一趟就金盆洗手的人,都将无法称心如意。
    一群土匪嘛,加起来才8个人,对于和尚来说,不是什么困难。
    还是那句话,导演要角色死,角色不得不死。
    于是神勇无敌的和尚就被二当家的打了黑枪。
    大丈夫没有马革裹尸,没有轰轰烈烈地死在战场,却死在一个连名字都不入流的土匪手里,实在是导演对魏大勇的不公。
    和尚死的时候是睁着眼睛的!
    这又很符合历史规律,阴沟里翻船的故事还少吗?
    杀了也就杀了,偏偏那叫山猫子的二当家匪性不改!
    他说:“把这小子的头砍下来挂到树上,拿他来祭被和尚杀了的几个弟兄!”
    何止是愚蠢,简直就是愚蠢!
    和尚那八路军的衣服明显在那穿着呢,山猫子会不认识?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李云龙会让他认识。
    在山猫子老大在跟八路军谈收编的时候,他带着人把八路军给杀了,还要砍头示众,只能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灭顶之灾也随之而来。
    接下来就是李云龙华丽演出!
    摔东西!
    喊口号!
    李云龙是个粗人,骂人当饭吃的那种糙老爷们,但是整部电视剧里他几乎没有摔过东西,这次他摔了。
    他摔碗的时候还瞪着眼睛,口号是:“不报此仇,我李云龙誓不为人!”
    然后集合部队就要出发。
    此仇不但要报,而且还得是雷霆万钧不及掩耳之势。
    李云龙是恨到了骨髓。
    李幼斌在演这个角色真生气的时候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瞪大牛眼,瞪大鼻孔,说话咬牙切齿!
    就是演义小说里说的那种咬碎钢牙的狠。
    李云龙的理由很充分:
    “杀人抵命,欠债还钱!”
    “就是师长来求情我也不买账!”
    “要不是看在老战友的份上,我连你们新二团一起收拾了!”
    于是,来劝和的级别更低的孔捷顺理成章就给关了起来。
    孔二愣子一点也不楞,还是头老狐狸:
    他这样的狡猾也让他在最后得以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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