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大章)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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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们就该用‘影响不好’这个理由给皇帝上强度了。
    “历史始终会证明,绝对的自由,不是绝对的特权。而是绝对的毒药。”
    窦太主听到霍海这么说,最后问:“怎么才能放过董偃?”
    霍海:“准确的说应该是,窦太主,你怎么才能放过董偃。”
    窦太主无非就是要把董偃带进坟墓罢了。
    霍海又不是没脑子,当初董偃和自己追斗时,跑的飞起,胯下风光大家都看到了。
    窦太主对他感兴趣是因为他可爱?
    并不是,或许十年前窦太主的确喜欢董偃,那是因为那时候董偃年纪轻轻长得像古天乐,试问哪个富婆不喜欢?
    现如今窦太主还宠着董偃,是因为董偃只是他的工具。
    是她对抗命运的工具。
    她就是要带着另外一个男人,一个并非他爹赐婚的男人,躺到他爹的坟墓里去。
    因为窦太主作为女人,却玩儿了一辈子政治,到了最后,也就仅仅能最多做到这一点了。
    但是这一点的政治意义别人不会记着,但是这一点对道德的破坏,那却是惊世骇俗的,霍海一定要掐住这一点。
    如果窦太主硬要带,那董偃只能死在外面儿。
    这样别人想到董偃的死,永远想到的是霍海把董偃给杀了,而不是董偃和窦太主合葬了。
    这就是原因。
    窦太主听霍海这么说,也就明白霍海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干了。
    如果换成十年前,窦太主一定会大吼,爆发,愤怒,然后和霍海来一场针锋相对,互相排除筹码,决出胜负。
    但是七十岁的窦太主没那个冲动了,盯着霍海的窦太主:“既然你知道,你就不该拦我。”
    “别人都可以有梦想,有追求,我就不能有?”
    霍海:“你与其天天在心里想着你爹的可恶,不如多想想你女儿的可怜。”
    “我要是你的话,宁愿把身边那个位置留给女儿。”
    陈阿娇是真不行了,这事儿霍海知道。
    大概是霍海来长安之前,司马相如最后一次写赋,写的是《长门赋》,就是陈阿娇花钱请司马相如写的,想要让刘彻回心转意。
    刘彻看完的确感动了,但刘彻有多心狠,陈阿娇自己清楚。
    在那之后,陈阿娇就已经进入生命的倒计时了。
    人心死了,就如同灯灭了。
    如果是历史上,她怕是还能多活个几个月。
    但是在科学报上看到血亲不应该成婚,否则生不出孩子这样的科学研究结果后,陈阿娇终于知道自己输在哪儿了。
    自己输就输在自己其实是刘彻的妹妹。
    这就是个时代的悲剧。
    明白这个之后,陈阿娇的日子每况日下。
    霍海想不知道都不行,因为长门宫那边都快把全长安的大夫找了个遍了。
    别说霍海,长安城谁不知道?
    窦太主听完了霍海的话,虎躯一震。
    的确,如果不是因为刘彻就是那个‘伴君如伴虎’的虎,那窦太主在政治上的成就毫无疑问说得上是母老虎了。
    但窦太主追逐权利的办法,就是献祭了她自己的女儿。
    此时她又怎么好意思用这样的观点来说服霍海放她一马呢?
    霍海是不会放手的。
    如果要说谁能放手,那就是窦太主自己放过自己。
    深深地吸引了一口气,窦太主:“她应该和陛下合葬。”
    霍海:“那更不行了,卫皇后是我姨妈。”
    “还是那句话,前面做的事儿,是为了天下,我还可以放一放,后面这个是为了自己,我更不能放手了。”
    窦太主转身就走了。
    谁说霍海要当霍子了,这他妈反方向的子。
    他这么明目张胆的说为自己为自己,陛下都不讨厌他?
    窦太主谈崩了直接溜了。
    过了会儿,霍去病就过来了。
    霍去病回来后,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抱着霍嬗就出来了。
    这一次,霍嬗应该能封侯。
    因为霍去病那实在是没什么可封的了。
    这样霍家就一门三侯了。
    霍去病抱着霍嬗,看着远去的窦太主:“行将就木那个成语,就是这个意思?”
    都还没进入壮年,就壮的牛一样的霍去病,没办法理解这种词汇,今天可算是见识到了。
    霍海也是摆头。
    人家是窦太主,换成平民百姓,这个状态早就挂了,别说养的还能走路了。
    人参鹿茸当饭吃的把现在。
    霍去病回过头看着霍海,嘿嘿一笑:“达成了。”
    其实霍去病跟霍海讨论过好多次战术的问题,霍海可谓是战术鬼才,霍去病这一次过程中用的不少战术都是和霍海讨论过的。
    但是论战术,一万个霍海都不如霍去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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