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章 来福,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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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的时候你走远些,卑贱之人,怎敢窥圣人之音?”
    余令知道这先生是在骂自己。
    他若不说卑贱二字余令可以做到唾面自干,卑贱两字一出,余令心里就冒火。
    被人骂了三年的贱种,就算是个泥人它也有三分火。
    “圣人说有教无类!”
    见余令还能拽文,王秀才笑了,斜着眼望着余令道:
    “你小子读过书?”
    余令笑了笑没说话,自己何止读过书,自己可是完完整整读了十五年的书。
    虽然都不精,但什么都懂一点。
    能上课本的,那都是历代之精华。
    尤其是要求背诵的,那更是精华中的精华,简称文化瑰宝。
    可惜没用,当不了文抄公,装不了了。
    “我问你,何谓有教无类?”
    他怕余令是从哪里偷听的来的这句话,所以才会有此一问!
    “不分高低贵贱!”
    王秀才闻言不由的高看了余令一眼。
    这个年纪能知道这些想必是真的读过书的。
    不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见这王秀才仗着比自己高老是斜着眼看人,余令接着道:“到我问了!”
    王秀才来了兴趣,笑道:“问!”
    “烟锁池塘柳,先生来个下联!”
    王秀才笑了,刚想开口说这还不容易,可笑着笑着就僵住了。
    五个字,火金水土木,这就有点难了!
    “你想出来的?”
    “不是,我听别人说的!”
    王秀才松了口气,吓了一跳,他以为这是这小子想出来的。
    这一口气还没松完,就听余令接着说道:
    “但我能对出来!”
    余令当然能对的出来,不光能对出来,还能对好几个呢。
    什么深圳铁板烧,锈堵油烟机。
    别管对不对,能唬人就行。
    “说来听听!”
    “卑贱之人,怎敢窥圣人之音呢?”
    王秀才绕了一圈发现又绕了回来,对子对不上来不说,还被这小子讥讽了。
    也不知道他是在骂自己,还是说先前的事。
    冷哼一声,王秀才拂袖而去。
    他现在无比的肯定,这小子一定是读过书的,而且学的还很不错。
    忙了一天的余员外回来了,见面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余令拉到书房。
    “你会认字?”
    余令猜想一定是王秀才把早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余员外。
    既然都问了,余令也没有想瞒着,点了点头:
    “会认,写不好!”
    余员外的书房很大,但他应该不看,拿出的一本叫做《太和正音谱》的书籍上面落满了灰。
    “念!”
    “猗欤盛哉,天下之治也久矣,礼乐之盛,声教之美,薄海内外,莫不咸被仁风于帝泽也……”
    第二个字余令都不认识,卡了一下。
    不过余员外却无动于衷,其实他也不认识,他只是通过经验来判断对不对。
    他发现,余令是真的会认字。
    “会写不?”
    “会!”
    “来把刚才的念的一段话写出来!”
    望着余员外拿出笔墨纸砚,余令有点头大,他没用过砚台,更不会研墨。
    但这些不是余令考虑的事情。
    就在余令分神的时候,余员外已经弄好了。
    余令开始写字,望着余令的字余员外轻轻叹了口气。
    他没有多少文化,但不代表他没有欣赏水平。
    余令的字太丑了,实在太丑了。
    不是余令的字太丑,而是余令不会写毛笔字。
    写的还是大字,手腕控制不好力道,所以字极丑。
    “谁教你的!”
    “写字么?”
    “认字!”
    余令不想骗余员外,但又怕自己把一切说出来太过于惊世骇俗,低着头,喃喃道:
    “一个老乞丐,但是我认得不多,这个字我就不认识。”
    余令把手指在书本上的“欤”字。
    这个字的确卡住了他。
    余员外深吸了一口气,女儿先前的话语再次在脑海里回响,他觉得余令过于聪慧了。
    当乞丐都能识字,那个环境下除了聪明找不出更好的借口来。
    今日他不在家就是去找一个很厉害的高僧问有没有宿慧这件事。
    女儿闷闷就是他的命根子,所以他决定找高僧问一问。
    高僧的回答说是有的。
    他说乌斯藏的高僧就是宿慧转世之人,也就是转世灵童。
    他说乌斯藏的朵儿只唱达赖喇嘛就是带着智慧转世之人。
    临走时,高僧还告诉他,只要这辈子行善积德,积攒福报。
    下一辈子说不定他就会成为一个有宿慧的人。
    (ps:据《明实录》记载,万历十五年(公元1587年)十月丁卯日,“番僧答赖(今译达赖)准升‘朵儿只唱’名号,仍给敕命、国书。)
    余员外恭敬的送上一贯钱。
    他信佛,他需要找一个精神的依托。
    不然一闭眼全是刀山火海,死去的兄弟拉着他的手喊着救救他。
    那些被他杀的賊酋举着刀朝他冲来。
    朝着他幼小的女儿冲来,然后女儿被恶賊掠走。
    他从梦中惊醒。
    他望着余令。
    余令说的话他不得不信。
    今日他去找了那个叫做狗爷的赖皮狗,拳脚之下他什么都说了。
    余令就是一个小娃,一个被半大小子养大的小娃。
    余员外还知道。
    狗爷放过余令的目的并不单纯,他和那些采生折割拍花子的人没有多大区别。
    就是想不干活就坐收其利。
    等余令大一点,这个劳力比养牛马还赚钱,吃喝不用管,直接拿钱就行。
    他不想告诉余令,他发现这孩子出奇的懂事,心智出奇的成熟。
    如果说了,怕会让余令心里不舒服。
    反正日后没有交集了,提那么多做什么?
    “明日跟着王先生练字!”
    “啊!”
    “我的书房你可以来,这里面的书你只要看得懂,你可以随便看。
    笔墨纸砚我明日去给你买新的!”
    “啊!”
    “明日我去给你上户籍,自此以后你就叫做余令。
    我是你大伯,你是我死去多年兄弟的儿子,记住没!”
    余令抬起头,慢慢的点了点头:
    “记住了!”
    余令忍不住想说些什么,有了户籍,就算是个人了。
    今后就算走上街头那也是良家子,而不是小野种。
    “我在,谁也伤害不了闷闷!”
    余员外满脸认真的看着余令咧着嘴笑了:
    “余令这名字不好听,其实觉得叫来福会顺耳一下。
    来福,来福,福气就来了,要不换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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