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章 春雨里,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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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上好的丝绸。
    谭百户住在京城的西侧,这里的大院很多,路也好走了很多。
    但依旧臭,依旧可以闻到断断续续的尿骚味。
    依旧可以看到尖尖!
    “孩子,去了以后嘴巴甜一点,大伯能依靠的也只有这么一个兄弟。
    别看铺子很大,若不走他的关系,这铺子我也弄不成!”
    余令认真的点了点头:“大伯我记住了!”
    “你现在还小,等将来你大了些,等你跟着王员外再念两年书,我就去求谭百户,帮你谋个官缺,找一个铁饭碗!”
    “嗯!”
    “孩子你记着,这年头,这岁月,无论将来做什么,背后都少不了一个人,有人才好办事,没人活着都难!”
    余令望着余员外,轻声道:“今早城门外?”
    “去年通州发生了蝗灾,继而又大旱,疫病四起,人相食,如今皇帝已经几十年不管政事,这天下怕是……”
    余令安静的听着。
    对于万历他还是知道一点点的,以为后面的大明乱只是崇祯乱。
    如今看来,这哪里是崇祯的乱。
    如今就已经乱了。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
    余员外慢慢的给余令讲要怎么活,闷闷在余令的怀里安静的睡着。
    余令安静的听,这都是宝贵的经验。
    当驴子停住脚步,余令知道地方到了。
    抬起头,一个带着门匾的府邸出现在眼前,官员住的地方果然不一般。
    气派,豪气,还大。
    百户在大明是六品官,像锦衣卫这样的六品官,他手底下最少有一百人。
    但明朝是以文官为主的制度。
    所以,百户的实权当然不会有县令那么多。
    在门房的迎接下进了府邸,入眼的一幕就让余令有些始料不及。
    一个背影有些熟悉的半大小子跪在雨地里。
    而余令见过的谭百户正坐在连廊下。
    怀里抱着一只狮子狗,脚边一个火盆,身边小桌上摆着各种小吃。
    谭百户在训子。
    听到门房禀告有客人来访,本来他还想避一下的。
    但一听是余员外来了,他连避都懒得避开。
    袍泽兄弟,有什么好见外的!
    “余兄,你先等会,等我教训完这个逆子,咱俩再叙旧!”
    余员外笑道:“这是怎么了这是?
    哎呀呀,跪在雨地里,可莫把孩子冻出一个好歹来,多大的事情,也不至于这样啊!”
    “多大事?”
    谭百户猛的一下提高了嗓门,大声道:
    “半月前偷我腰牌冒充锦衣卫去烟花巷子吃白食,害的我罚俸半年!”
    余令突然知道为什么熟悉了。
    感情是这位爷偷了令牌,害的自己挨顿打啊。
    “原本以为有了教训他会改,这不,昨天晚上又去了!
    今早竟然跟我说他要把那里的婊子娶回家!”
    谭百户叹了口气:
    “大兄弟,我好歹也是吃皇粮的六品官,不寒酸也不丢人,可家里出了这样的逆子,你说我咋办?”
    谭百户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把闷闷抱起。
    坐下后捧着桌上的糕点,任由闷闷选择。
    至于余令他就斜着眼看了一眼。
    余员外闻言顿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谭百户是真的气,见余员外不说话,继续抱怨道:
    “大兄弟,摊上这样的一个逆子,你说我有什么法?”
    “父亲我是真的喜欢!”
    余令觉得有些搞笑,低声喃喃道:
    “这有什么难的,既然你这么喜欢,把她收为义女不就好了!”
    所有人:?????
    余令发誓,自己的嗓门明明不大,可为什么所有人都看着自己。
    可他忘了,谭百户是锦衣卫。
    能到这个位置的,那没有两把刷子别在腰间,让你坐都不一定坐的稳。
    谭百户猛地回头,望着余令突然笑了。
    “他娘的,这个法子虽然下作,但好使啊,来人啊,去把那女子招来,老子今日就来当爷爷。”
    雨中的半大小子猛的抬起头,愤恨的望着余令。
    这法子好毒啊,今后再去找那娘子,岂不是乱伦?
    奇了怪了,他越看越觉得这小子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醒悟了过来,指着余令道:
    “是你小子?”
    余令闻言转过头,而在厂子的里的小老虎也开始在转动着脑袋。
    “小子,睁开吧,死不了了!”
    在宫城边上的一间屋舍里,小老虎从晕眩中醒来。
    没有焦距的眼睛打量着陌生的一切,他想不起这是哪里。
    望着眼前一个带着笑脸的汉子,小老虎赶紧道:
    “是你救了我么?”
    这几日他一直发烧,直到今日烧才退。
    烧退了,也就代表着最危险的第一关扛过去了,剩下的就是调养。
    “醒了,来人,快去禀告干爹去!”
    一个小小的身影快步离开。
    “这几日少喝水,记住少喝水。
    如果实在憋不住想尿,就去后面,后面菜地里有葱,找一段合适的……”
    小老虎死死地记着这一切,生怕错一个字。
    “记住了么?”
    “记住了!”
    “聪明的小子,这个法子是唐朝孙神仙发明的。
    叫葱管导尿法,这也是我们的活命法,好了之后记得去拜会哦!”
    “嗯,敢问大哥名讳,小子好了后好来拜谢!”
    “咱家李进忠,和你一样,咱们都是干爹的孩子,今后是一家人!”
    李进忠拍了拍小老虎的肩膀,笑着离开。
    他对这孩子极有好感,因为他和自己一样,都是自阉入宫。
    之所以说那么多,或许同是天涯沦落人吧。
    就在小老虎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的时候,一个跟他年岁差不多的小子走了进来,手里端着一碗糙米饭。
    小老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这是他这些年见过的第一碗饭。
    小老虎狼吞虎咽,糙米饭虽然寡淡,但小老虎却吃出人间美味。
    “谢谢小哥,我叫王承恩!”
    “谢什么谢,都是这么过来的,我叫方正化!”
    两个年岁相仿的孩子,在这破旧的瓦房里第一次相见。
    可能因为年岁相仿,两个人聊得格外的开心。
    “真的,我没骗你,我真的有一个弟弟,他叫余令,可聪明了,我好几次险些病死都是他救的我!”
    “多大?”
    “五岁!”
    “我不信!”
    “真的,他真的特别厉害,比那算命的半仙还会算.....”
    (迟到了,迟到了,别忘了加书架,点点催更哦,今天出现了三个书友,自己去认领一下。
    老书的书友,如果你们也想留名字,如文老六,孙书墨,玩火药的寇夫子等,你们换个名字。
    不是这本书不能加,而是加了容易出戏,我容易把余令写成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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