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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要用的月事带,她们竟然放在床底阴干!
在潮湿的南方,这分明就是做了个细菌培养皿。
桑景云想让人告诉她们,怎么做才是正确的,还有如何预防妇科病,如何生产之类的事情,也要跟她们说一说。
这些事情不能一蹴而就,需要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做。
但能帮助到一些人,这样就很好。
乔平安听了桑景云的话,十分赞同,又提了另一件事:“景云,近来有很多女子来我们学校应聘,我们学校是容纳不了那么多老师的,若是她们愿意,可以让她们去女子小学当老师。”
桑景云闻言,又补充了些事项,比如年轻漂亮的女子,不能让她们去村里的女子学校当老师。
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安全。
当然那女子若是本村的,就无需担心了,复兴女子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将来就可以回村当老师。
乔平安道:“这我是知道的。”
她也是女人,知道女人有多么不容易。
她这么大年纪,还是在复兴女子学校做校长,偶尔都会遇上不长眼的人调戏她。
两人商量了许久,一直到厨房传来香味,桑景云才发觉自己饿了。
乔平安也饿了。
她以前吃得不多,但这段时间忙忙碌碌的,胃口越来越好。
“景云,今日你和你娘,就在我家吃晚饭吧,吃过后,我再安排车送你们回去。”
桑景云没有拒绝。
她跟陆盈在谭家吃过饭才回家,然后就发现谭峥泓在她家待着,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这段时间,谭峥泓时不时会到他们家吃晚饭,今天应该也是过来了,结果没有遇到她。
“今天不忙?”桑景云问谭峥泓。
谭峥泓回答:“我们教授下午请假,我就有空了。”
今天下午,他在学校完成作业以后,就匆匆忙忙赶到桑家,想要见桑景云,没想到并未见到。
桑景云跟谭峥泓聊了几句,就带着谭峥泓去了自己房间,顺便拿出这段时间写的《重生》的稿件给谭峥泓看。
谭峥泓平日里话很多,但一拿到稿件,就瞬间安静,认真地看起来。
他时不时会来桑家看一次,因此没看过的稿件不多,很快就看完了,看完便道:“桑小姐,你写得真好!”
桑景云笔下的女性角色,他都很喜欢。
这本书的主角宋文娘年纪不小,出场就已经是两个十几岁孩子的妈妈,但他依然觉得宋文娘很有魅力。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喜欢宋文娘,这样的妻子才是最理想的!”谭峥泓兴致勃勃地夸奖宋文娘。
说完,他的语气微微一顿,继而又道:“自古以来,对女子的教育理念便是让她们顺从,但我觉得这样不好。倘若家中遭遇变故,如此逆来顺受的女子,如何能撑起一个家呢?”
谭峥泓对桑景云说起他的一个同学。
他这个同学的父亲离世后,母亲就六神无主,慌乱间做错了诸多事情,被人骗走一大笔钱。
他这个同学来上海求学后,他母亲在老家,还备受欺凌。
他的同学很是无奈,只能将母亲带在身边照料。
桑景云静静听完,有些感叹。
这个同学的母亲,被教育得如菟丝花一般,可不就只能依附他人存活。
她想了想说:“希望我的书,能让一些女性改变固有想法。”
“一定能行的!桑小姐,我身边不少同学的姐妹,已然因为你的小说,开始有了转变。”谭峥泓连忙应和道。
他自开学起,就不遗余力地向同学们推荐云景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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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不提及自己与作者相识一事,只是一味强调小说如何精彩绝伦,引得同学们纷纷去品读。
待同学们看完,他又鼓励他们将书带回家中,让家人也一同欣赏。
过些时日,他还会特意去询问同学的阅读感受。
总之,他跟同学交往,聊的往往是云景的小说。
桑景云脑海中突然闪过上辈子大学寝室里的画面。
当时她们寝室有个女生疯狂追星,整日向她安利自家偶像,那股子执着劲儿,和眼前的谭峥泓有几分相似。
谭峥泓在学校里,是不是也像她那个追星的室友一样,到处宣传她的作品?
桑景云莫名羞耻。
不过谭峥泓这么做,是因为喜欢她的小说,倒也无可厚非。
两人就着这个话题聊了一阵,又聊起别的。
桑景云突然想起还没跟谭峥泓说洪玥的事情,就将之说了说。
谭峥泓听闻,微微皱眉,脱口而出:“她结婚也太早了!”
洪玥将于明年出嫁,到时虚岁十七。
这在旁人看来很正常,但谭峥泓觉得她的年纪太小了。
他反复阅读桑景云的小说,对书中提到的一些知识深信不疑,在他看来,女子应该年满二十再谈婚论娶。
桑景云叹了口气:“时下的女子,大多在这个年纪成婚。不过我是打算晚些结婚的,等我满了二十岁,咱们再商议婚事。”
谭峥泓正在想洪玥的事情,冷不丁听桑景云提到他们二个的婚事,一时愣住。
随即,他脸庞涨得通红,心中既惊又喜。
他曾无数次畅想过与桑景云携手步入婚姻殿堂的场景,但此刻亲耳听到桑景云提及,那股激动劲儿还是瞬间涌上心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桑景云很喜欢谭峥泓的这副模样,她凑过去亲了谭峥泓一口,笑道:“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谭峥泓被亲后,更加搞笑,也有些懊恼。
刚才气氛很好,他应该主动亲桑景云的,哪能让桑景云来亲他?
不过他想了想,觉得自己再遇上这样的时候,还是会不敢亲。
他们还没有结婚,他觉得唐突桑景云不太好。
但要是桑景云来唐突他,那就太好了!
谭峥泓想了许多,而这时,桑景云拿出一对戒指。
她之前就想给谭峥泓送礼物。
但手表谭峥泓有,甚至她戴的,都是谭峥泓送的手表。
别的东西,谭峥泓也不缺。
她干脆让人打了一对款式简单的金戒指,给谭峥泓一个,自己戴一个。
这既是情侣对戒,又是可以随身携带的钱财。
她上辈子看书,就看到战争年代,有人在逃荒时不慎丢了财物,后来是用金戒指换到粮食,才没有被饿死。
谭峥泓不知道桑景云的想法,此时此刻,他无比激动。
这是戒指!戒指!
桑小姐给他送戒指,之前还提了结婚,这简直就是在求婚!
谭峥泓已经高兴地说不出话来,桑景云却坐到桌边,继续写《重生》。
今天忙了一天,她都还没写几个字!
不过,此时此刻,她的心情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