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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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平一家人迈过小木桥,村里的许多人在河边忙碌着清洗衣物、被套等,还有人在洗菜,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新年,做着精心的准备。
    当村民们看到他们满载而归时,纷纷发出羡慕的赞叹声,都认为这老李家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了。
    李有福也乐得合不拢嘴,与他们闲聊起来,他从未如此有底气过,要是放在以前,他可能只是打个招呼就匆匆离开。
    老娘急着要回家淘洗麦子,趁着这么好的天气晒干了,赶紧拿去水磨坊加工。
    林晓梅姐妹俩,也要回家做饭了,每人吃了一根麻花,那也起不到多大作用。
    而李永平则对系统奖励的这只猎犬,充满了希望,以后上山打猎,又多了一个帮手。
    当他快走到道场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只黑色的狗,正窝在大门口,那正是闪电。
    闪电看到他们了,立即站了起来,摇着尾巴,向他们跑了过去。
    “闪电,闪电,快过来!”
    李永平兴奋的喊道。
    从它的速度,体态,步伐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条好猎犬。
    秦岭细犬,又称陕西细犬,是一种源自秦岭地区的古老猎犬品种。
    秦岭细犬拥有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东汉末年甚至更早时期。
    在古代,这种犬种是皇宫贵族们打猎、围剿的专用猎犬,经过千年的沧桑历史变迁,至今仍在秦岭地区繁衍生息。
    秦岭细犬具有灵活矫健的身形,身体呈流线型,四肢强健有力,肌肉纤维组织结实且富有韧性。
    其头部长而狭窄,颈部细长,整体外观优雅而匀称,毛色以白色、黑色、红色为主,也有青色、虎斑色等。
    秦岭细犬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怀有敌意,不易接近陌生人,它天生具备敏锐的嗅觉与观察力,喜欢打斗、追逐,具有极强的斗性与猎性。
    在过去,秦岭细犬主要被用作狩猎工具,帮助猎户捕捉野兔、野鸡等小型动物。
    如今,虽然狩猎活动已不再普遍,但秦岭细犬仍被视为,优秀的护卫犬和伴侣犬。
    “哥,哪里来的狗啊?”
    李永安看到闪电,抱住了他哥的腿,兴奋的喊道。
    “呵呵……可能是老天爷送我们的吧!”
    李永平笑着说道,他没有办法解释。
    “姐夫,它叫闪电吗?
    这可是一条好猎犬啊!”
    林晓兰蹲下来,抚摸着它的毛发,赞叹道。
    “是的,你看它跑的这么快,叫闪电这名字多贴切啊!”
    “就是,你以后上山打猎,就有伴了,我爹以前也养过狗,不过,那些狗是土狗,只能看个门,打猎帮不上忙的。”
    “嗯,我打算明天带着它,上山去把那只雪豹给打了。
    我相信有了闪电的帮忙,一定可以打死那只凶猛的雪豹。”
    “平儿,你又要上山打猎啊,这眼看着没几天就过年了,要不等过完年再去吧!”
    老娘还是有些担心的说道。
    “不行呀,娘,就要赶在年前把雪豹给打了,这过年忙起来就没时间了,杰儿不还要娶媳妇的嘛!
    等忙完了,天气都要开始暖和了,没准儿雪豹就跑进深山里面去了,那可就找不到了。”
    李永平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不光是雪豹价值不菲,还有两百斤粮食呢!
    “姐夫,既然这样,那我明天跟你一起上山吧,我一定能帮上忙的。”
    林晓兰也想为这次打猎出些力,多一个人多一分安全,她以前也帮她老爹打过猎的。
    “行了,我是去打雪豹,你去干嘛?”
    “姐夫,我还不是担心你嘛!”
    “好了,你就在家跟你姐等我回来就可以了。”
    “永平,要不还是让晓兰,跟你一起去吧,这样我也能放心点。”
    林晓梅有孕在身,只能是让妹妹陪他去了。
    “到时候再说吧,你们赶紧去做饭吧,我都快饿死了。”
    说话间,一家人已经回到了家里面。
    “好好好,我这就去做饭,今天我们蒸米饭吃。”
    “姐,我去帮你烧火。”
    “好”
    姐妹俩放下东西,向厨房走去了。
    “平儿,你去帮我挑水吧,我要淘洗些麦子,明天拿到水磨坊加工了。”
    老娘说完就去做准备工作去了,李永安去给她帮忙。
    “好咧,娘”
    李永平挑着水桶向老水井走去,闪电一直跟在他后面。
    路上遇到爱狗的村民,看到这么好的狗,都想忍不住摸一把。
    然而,闪电对这些陌生人毫无兴趣,龇牙咧嘴的一声吼叫,就把那些人都吓跑了,不过,它并没有追上去。
    “闪电,听话,别乱吼乱叫的。”
    李永平赶紧安抚道,他担心闪电要是太过凶猛了,会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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