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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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衡阳(第1/2页)
    半个月后。
    请柬送到福州的时候,林曜之正在军营里看地图。
    青城山的事处理完了,银子分了,皇帝高兴了,手下人服气了,一切都步入了正轨。
    接下来该往哪儿走,他需要好好想想。
    请柬是衡山派刘正风派人送来的。
    措辞客气,礼数周全,诚意满满。林曜之把请柬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嘴角微微一撇。
    不是给刘正风面子。
    一个帮派的二把手,凭啥给他面子?
    刘正风在江湖上名头再响,也不过是个江湖人。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员,锦衣卫镇武司掌司同知,天子亲军缇帅。
    刘正风写封信来,他就屁颠屁颠地去?那不是他的风格。
    他看上的是刘正风的财产。
    衡山派二当家,经营了几十年,攒下的家底不会比青城派少。
    而且刘正风这个人,在衡山城有田产、有商铺、有宅院,是个正经的“寓居江湖”的士绅。
    这种人手里的银子,不比那些藏在山里的门派好抄?
    再说了,锦衣卫缺几个百户千户。
    刘正风这个人,武功不弱,脑子好使,在衡山一带根基深厚,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想金盆洗手。
    一个想退出江湖的人,说明他对江湖已经没什么留恋了。
    这种人,正好拉拢过来给朝廷办事。
    陛下不是要他镇压江湖么?
    这不,正好。
    从衡山刘正风金盆洗手开始。
    林曜之把请柬揣进袖子里,起身下令。
    “王忠,李福,你们八个留下,看好家。”
    “是。”
    “其余六个,跟我走。带上五百缇骑,备足粮草马匹,明日出发。”
    六小太监齐声应诺,眼睛亮晶晶的。
    林震南听说儿子又要出门,倒是没说什么。
    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儿子的事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他只是拉着林曜之的手,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然后就去练他的鹤唳九霄神功了。
    林王氏更干脆,就一句话:“早点回来。”
    林平之不一样。
    十六岁的少年,听到哥哥要带兵出门,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缠了林曜之一整个下午,从“哥你带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绝食”,翻来覆去地说,像只苍蝇一样在林曜之耳边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烦得不行,最后松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欢呼了一声,跳起来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听话,不该说的别说,不该做的别做。还有——把这个穿上。”
    他扔给林平之一身锦衣卫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过来,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
    “哥,你给我官当了?”
    “试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练好了,阅历上来了,再给你升官。现在你也就是个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锦衣卫的小旗,说出去多威风。
    他抱着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着弟弟的背影,摇了摇头。
    林平之这个人,命好。
    家世好,长得帅,心肠善,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里,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错了胎,生在了一个怀璧其罪的家里。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里有的是钱,有的是势。
    他这辈子,活成了林曜之羡慕的样子。
    飞鹰走犬,骑马打猎,不用操心家里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没有声色犬马——吃喝嫖赌,已经很不错了。
    林曜之有时候看着弟弟那张无忧无虑的脸,心里会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羡慕。
    是的,羡慕。
    他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过这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不过也好。
    林平之开心,他就开心。
    次日清晨,五百锦衣卫缇骑浩浩荡荡地开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马,腰悬绣春刀,旗帜猎猎,甲胄鲜明。
    六小太监跟在林曜之身后,灰色袍子被风吹得猎猎作响,腰间长剑轻轻晃动。
    林平之穿着小旗的官服,骑在马上,腰杆挺得笔直,一脸严肃,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真正的锦衣卫。
    但从福州到衡阳,全是骑马,走了好些天。
    林平之第一天还精神抖擞,第二天就开始腰酸背痛,第三天已经趴在马背上不想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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