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0章 国师比刘猛将军还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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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府,朱仙镇。
    此地距离开封四十五里,而且地处中原要地,自古就是重要的咽喉。
    唐宋以来,朱仙镇成了水陆交通要道,以及繁华的商埠重地。
    岳飞当年,曾在这里大破金兵。
    朱仙镇一战,把金兀术打得自闭,金国人被打得意志崩溃,私下里把岳飞喊‘爸爸’。
    这里是岳飞毕生最辉煌的地方。
    同时也是他黯然落幕的伤心之地。
    十二道金牌,让他三十年努力化作泡影。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到了大明时期,因贾鲁河开通,使朱仙镇成为开封唯一的水陆转运码头,进入鼎盛时期。
    与广东的佛山镇、江西的景德镇、湖北的汉口镇,并称为天下四大名镇。
    然而此时。
    朱仙镇却成了蝗虫的天下。
    漫天飞舞的蝗虫,遮蔽了骄阳。
    镇内林立的商号,全都关门闭户。
    街道上,房面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蝗虫。
    路上根本没有落脚之地,一脚下去,至少要踩死十几二十个。
    地上的蝗虫已经积尸成堆,如果蚂蚱有血的话,那就必然是血流成河了。
    岳王庙。
    朱仙镇的岳王庙,是天下三大岳王庙之一。
    此时,数以千计的百姓,正在岳王像前膜拜祷告。
    “岳王爷,您显显灵,收了这些螽魔吧!”
    “岳王在上,救一救咱们这些穷苦百姓!”
    “这些个害人的蚂蚱儿,就是您当年杀死的金兵,狗日的又来祸害咱汉人了,岳爷爷,您施个仙法,灭了它们吧!”
    ……
    此时岳王庙内外,同样也是蝗虫肆虐。
    即使是让金兵闻风丧胆的岳王爷复生,恐怕也拿这些蝗虫毫无办法。
    镇内如此,镇外的田野中,景象更是恐怖十倍。
    天地间,尽是飞舞的蝗虫,如同肆意狂欢的魔影。
    唯一能够听到的声音,只有蝗虫翅膀摩擦,以及啃噬作物时发出的‘沙沙’声,如同来自九幽的魔音。
    田间地头,一草一木,都爬满了蝗虫。
    草木、庄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成为了蝗虫的美餐。
    一片尚未成熟的麦田中,官吏正在组织百姓捕捉蝗虫。
    “县尊,蚂蚱太多了,抓不完,根本就抓不完啊!”
    “抓不完也要抓,抓一只,就少一只,就能多保住一粒粮!”
    符祥县令宋琮朝着典史厉声喝道。
    一只蝗虫飞扑到他的脸上,由于受到惊吓,后足一蹬,划伤了他的皮肤。
    “该死的螽斯!”
    宋琮伸手将想要飞走的蝗虫抓在手里,然后用力将其捏爆。
    他是山东莱阳人氏,崇祯元年的进士,崇祯四年出任祥符县知县。
    巧的是,宋琮的同胞弟弟宋玟,此时任杞县知县。
    祥符县和杞县都属开封府,兄弟二人在同一个府的辖区任职,并且都是政绩卓著,被朝野传为美谈。
    宋琮出身书香世家,本是个谦谦君子。
    这次朱仙镇爆发蝗灾,他带着官吏在田里守了三天。
    此时他一身官袍又脏又破,浑身散发着馊臭的味道,眼睛布满血丝,面目极为狰狞。
    看上去就像是军中的厮杀汉,哪里有半点文官的样子?
    “县尊,你已经三天没有合眼了,去歇歇吧!”
    “你就是符祥县的主心骨,你要是垮了,咱们的天可就塌了啊!”
    一名老人苦苦相劝。
    大明的老人,指的不是老年人。
    而是管理乡政,年高有德的人。
    “百姓辛苦种出来的庄稼,顷刻间就食苗尽,田无遗穗,禾麦尽空。”
    “这么一折腾,两三年都没收成,靠天吃饭的百姓,该怎么活啊!”
    “本官身为符祥父母,螽斯吃的不只是百姓的庄稼,更是在吃本官的心,又怎么能歇的下?”
    宋琮痛心疾首地说道。
    这时一名官吏匆匆赶来。
    “大人,不好了……呸!”
    官吏吐掉飞到嘴里的蝗虫,接着大声说道:“昨晚上诱捕的那些蚂蚱,全都从地里钻出来了!”
    宋琮的脑袋‘嗡’的一声,身形一晃,险些栽倒在地上。
    如今对付蝗虫,办法倒是不少,可效果却是差强人意。
    其中有一个办法,就是利用虫子的趋光性。
    “夜中设火,火边掘坑,且焚且瘗”。
    也就是在夜间点火,吸引来蝗虫,然后再把蝗虫给埋到土里。
    不过这种方法的效果,显然是不佳。
    因为埋在土里的蝗虫,不仅能钻出泥土,还会在土中产卵。
    因此有“埋一石,则十石生”的说法。
    老人跌坐在地上,绝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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