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四章 生当为豪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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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已入暮夏。
    连续十数日高温,战场上散发出恶臭气息。巩县城内的情况虽然好一些,但毕竟仓促应战,准备并非那么完善。不过李言庆还是尽力的保证城中的清洁,死伤者得到妥善的安置,城中的老弱病残,也会及时的清理街道上的血污。同时,言庆强征所有医馆的郎中,以负责救治伤者。又命坐堂医开出一些方子,搜集了药店里的药物,堆放在一口大锅中蒸煮。
    煮好的药水或是供人饮用,或是洒在街道上,以避免瘟疫的发生。
    这种季节,这样的天气,最容易衍生瘟疫。言庆可不敢掉以轻心,竭尽全力,试图渡过难关。
    连日酷暑过后,终于迎来了一夜暴雨。
    暴雨过后,在黎胡时分转变成蒙蒙细雨。雨水把路上的血污杂物,冲刷干净。如丝缕般的绵绵细雨,又使得气温降低许多。李言庆带着沈光,在城头上巡视一遍后,眺望远方霍山,却看到一片灰蒙蒙。
    战局并不似轻松,甚至可以用残酷来形容。
    脚下的青灰色石砖,早变成了暗红色。那被鲜血浸透的城墙,在晨雨之中,透着斑驳之气。
    偶尔还能见到散佐在地上的残肢断臂、模糊的血肉。
    乳白色的脑浆混合着血液,粘在墙上后,想要取下却不太容易。临时征召上阵的军卒们,缩在哨卡中,抱着兵器,不停打盹儿。大家都很疲乏,包括言庆在内,也感到难以坚持……
    这和他当初纵横高句丽不一样。
    在高句丽时,主动权在言庆手中,虽然辛苦,可精神很好;但防御战,他却显得有些被动。
    身边战将不少,可是真能为他出谋划策者,并不多。
    在这个凉爽的晨间,言庆更希望,能找一个地方,什么都不去考虑,闭上眼睛,好好睡上一觉。
    “沈光,你去休息一下吧……让马三宝过来。
    顺便去家里看看。这些日子,我一直都没能回家,也不知道家里如今,变成了什么模样。”
    沈光有心拒绝,可言庆积威日重。
    每一句话听上去轻轻桌臬,却有一种令人无法抗拒的魔力。
    而且,他也的确是累了。随着言庆在城头血战七天,还要保护言庆的安全,的确是一桩辛苦工作。
    “公子,您也抽空休息一下吧。”
    言庆笑着点点头,目光却依旧凝视着城外。
    被雨雾笼罩的叛军大营,非常安静。不过言庆已经听说了,杨玄感率大军,兵临巩县城下。
    早先的叛军迹未消灭,新的叛军已经抵达。
    要说李言庆心里不犯嘀咕,那纯粹是胡说八道。但他知道,杨玄感未必会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巩县。因为他兄弟杨玄挺,已经抵达洛阳。如果他不尽快赶往洛阳汇合,杨玄挺未必是樊子盖的对手。而且,听说刑部尚书卫文升已率部抵达弘农。杨玄感的压力,其实并不轻。
    可叛军的援军来了,隋军的援军,何时能够抵达?
    言庆奎思忖着,忽听身旁有人轻呼道:“公子快看,叛军那边有人过来。”
    李言庆回过神来,凝目远眺。果然,只见一队骑军从叛军大营中出来,迅速的朝巩县靠近。
    偷桌?
    言庆有些迷糊。
    看其人数,也不过几十个人而已,不太可能是偷袭。
    亦或者是查探敌情?
    似乎也不太像。说实话,七天交锋,言庆或许不太了解叛军的状况,但叛军对巩县,应该已了如指掌。毕竟巩县就这么大的地方,人口基数摆在那里,又没有援军,不太可能发生变化。
    反倒是叛军方备,援军不断,不太容易琢磨。不是偷袭,又不是查探敌情,那会是做什么?李言庆正感到奇怪,叛军那支人马,已到了巩县城下。
    言庆摆摆手,示意城上警戒的军卒无需紧张。他眯起眼睛,仔细观看。为首之人,看上去很眼生。大约四十岁出头模样,生的虎背熊腰,仪表不凡。胯下一匹汗血宝马,首高九尺,其鬃曳地。通体鸟黑,虎背豹脊,堆骏异常。那马儿四蹄比普通战马大一圈有余,并生有一撮撮白鬃,把蹄子遮挡住。这其中有个说法,叫四蹄踏雪。言庆在这时代生活的久了,一眼能认出来,这马儿有个名日,叫做狮子骢。因又生就四蹄踏雪,所以被称作踏雪狮子骢。
    这种马,可谓千里挑一。甚至比当初言庆那匹白龙马,还要高贵一筹。能骑这种马的人,首先要身份高贵,其次需勇武异常。
    普通人买不起,更养不起这样的宝马良驹。言庆看清楚这匹踏雪狮子骢,就隐隐猜到了马上之人是什么来头。
    在此人身后,正是韩世鄂,0言庆这七天没少和韩世鄂交手,故而一眼能够认出。
    踏雪狮子骢的主人,在马上横着一杆沉甸甸,黑漆漆的长巢。一身黄金铠,头戴黄金狮子盔。玉带缠腰,精神抖擞。他在城下勒住战马,抬头观望。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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