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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新鲜出炉的说明:关于水绘河畔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裁决的报告”的几点说明
其一:关于申请裁决中说到:“反复动员协商,仍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话。我想请水绘河畔置业提供反复上门几次?分别宣传了什么政策?根据政策,房屋加上政策性补偿我家一共可以得到多少补偿款?我现在天天在家。只看到评估报告书上的价格,其他没有任何一个人和我谈了任何价格?可以买多少房子?如果有,请社区同志也好,水绘河畔置业的同志也好,开发区的同志也好,提供什么时候和哪些人提到了怎么补偿了?请相关人员提供自己的工作记录看看水绘河畔置业说的是不是事实?如果有请答辩会现场出示看看。每天你们应付了之,转转打卡后就回办公室,你们的工作态度大家都看得见的。
其二:关于被拆迁人的要求超过了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规定。因此请相关人员和部门提供合法有效的政策和手续的复印件,供被拆迁人参考,而不是扣大帽子。而且现在商品房价格已经达到四千多元。不知道你们的房子盖好之后卖多少钱一平米?到时候我可不可以嫌贵来申请裁决?强买强卖?我的房子是容积率0.6的,是有地皮的。不是多层的、高层的,难道还不如你们那商品房贵?
其三:本人在2009年底收到水绘河畔置业安置房的图纸,并且有请妥善保存,恕不再次提供的字样。(见附件1)言下之意就是最后图纸。但是在2个月后上墙的房源中6层改为了16层和17层不等。价格几乎翻番。1层商业用房改成了3层商业用房。对于开发商前言不搭后语的变化。因此作为拆迁户请开发商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手续以及变更手续。以及施工的正式图纸。不然这样的房子谁敢放心买?这样的合同谁敢签?我会通过信息公开条例向有关单位申请变更设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关于修改变更是否合法,合法的话也要申请相关程序的合法性。
其四: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省区市,必须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请相关部门按照新的补偿标准,不要用以前的政策来骗老百姓的房子,用市场价和预期涨价后的价格来卖给拆迁户房子。
其五:请相关部门公开拆迁合同,不搞暗箱操作。暗箱操作只会给不公正拆迁提供温床。如果相关部门愿意公开,本人愿意在之前其他拆迁户的价格有选择地参照执行。这个是我的诚意,希望看到相关部门的雅量,拆迁早就说了阳光拆迁,你们拆迁一户就把补偿公示,肯定会让人心服口服,靠船下篙,不再你们所谓的狮子大开口。不知道你们怎么说?
其六:关于字画的问题。本人多次到拆迁指挥部反映。请求找相关的专家来鉴定评估,未获得回应。现在附上评估时候记录人员的单子(见附件2)。对于理由和价格我已经多次陈述。这里再提供几个拍卖会,类似图目的参照价格。
其七:根据相关文件。对于原地开发商品房的地区。拆迁户有权要求回迁。因此,我们有权利在水绘河畔置业商用房的建设区域任意选择安置房。而不是现在提供的整个地块的东边的一个角落1-12号楼。
其八:申请裁决的中请求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来对我家房屋实施强拆,这个条例因为在全国各地引起多起血拆。已经在暂停执行并且在修改之中。但是根据国务院最新通知精神,现在拆迁应用的管理办法应该是国务院6月30日大限之前的新的条例。我也期待着按照新的规定来解决我家的拆迁问题。所以请相关部门不要照本宣科,有什么想法在六月底新的条例出炉之后再做决定。
开发区法制办公室的代表发言:“刚才房新建对水绘河畔置业的申请书一一进行了辩解。对于第一条。拆迁指挥部的人天天在现场。这些有工作日志和广大村民作证。
第二条的价格是根据相关文件,加上区位价格基数,和房屋建成年限和现况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测算出来的价格,不是拆迁户说,也不是由水绘河畔置业来说的价格。所以不存在厚此薄彼。所有拆迁户都是遵循这个原则。所以所谓的参照其他拆迁户的价格是没有必要,毕竟每个家庭人员组成不同,户口性质还是方方面面都不可能完全一样,但是尺度是一样的,都是一个政策。这个就和第五条一起回答了
关于第三条,因为工作时间的紧促,任务重时间紧,先给了草图,但是为了长远的规划和满足广大拆迁户提高居住条件的迫切要求,增设了高层建筑,满足了部分居民更好居住条件的要求。是顺应民意的,这点毋庸置疑。至于手续,应该是有的,即使现在没有,更改设计手续等也是会补办的,这个不应该成为你拒绝拆迁的借口。
关于第四条,本法制办自然会敦促水绘河畔置业严格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决不允许之前新闻中出现的动用流氓地痞半夜骚扰群众,甚至发生冲突的事情发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是维护的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是保护漫天要价的刁民,这一点都希望双方克制行事。早日达成协议。
第六条,关于字画,有史以来闻所未闻,但是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可以象征性地补偿一点。无论是根据常识还是你家的条件,都没有可能有这么多名家真迹粘在墙上。这一点毋庸再议。
第七条,对于第七条,你想要安置小区1-12栋以外的房子,这个也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条件是你拆迁,应该赔给你的赔给你,你跟开发商买商品房。等开盘了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而开发商是自主定价,政府无权干涉,没有办法给你安置价格。
第八条,对于第八条没有人想走到强拆的那一步,但是如果是有一天真正的强拆,那么,一定会合法合规走完相关程序,因为我们一定不会因为一两个钉子户影响整体的营商环境。也不会因为开发商的利益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定会不偏不倚全程录像合规进行。
房思建说:“还合法合规?想强拆老百姓的房子还合法了?是物权法吗”
房品元说:“要强拆你先拆了碧桂园广场的那个房子,都两三年了咋还没有走完流程吗?”
小史和法制办的人向陆德华使个眼色。陆德华说:那些和你没有关系的事情就别扯了,今天就是应水绘河畔置业申请走过流程的,你们也别太在意,就是个流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