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4 三大巨头的股份对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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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州建造了规模恢宏的电子厂。
    所以不管傅松选哪个,都没有错。
    忽然,他问张荷叶:“如果两个地方同时建造呢?”
    张荷叶一愣:“同时建造?这个也不是不可能,就是资金方面……”
    唐兵立刻道:“资金好说,我可以入股啊!”
    章玖悦也笑道:“如果你们缺钱,我手头上还有一些。”
    傅松看看唐兵,又看看章玖悦,果断道:“那就同时建。
    你们两个分别出资10个亿,外加小麦或vio的四成股份,占华光电子厂两成股,怎么样?”
    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点点头。
    唐兵道:“姐夫,若真这样的话,我可占了你一些便宜。”
    章玖悦虽然没说话,但表情也差不多。
    虽然他们用四成股份换傅松的两成股份,还要倒贴10个亿,看似吃亏。
    其实不然。
    华光电子厂和小麦、vio根本不在一个级别。
    先不说傅松前期投入的30亿,但是华光电子厂拥有的技术,以及先进的安卓系统,就是无价之宝。
    自小麦和vio发行以来,安卓系统的应用正犹如火箭一般飞速增加。
    虽然因为开源的特性,没有水果系统纯净。
    可开源有开源的好处,它的发展是多方面的,更加具有可朔性。
    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根据需求,让它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所以这是一个发现潜力半点不比水果差的系统。
    甚至可以预料,在未来的某一天,安卓的用户一定会超过水果。
    两人仅仅花费一点代价,就各自拿到两成股份,他们赚大了。
    而傅松这边。
    他微微一笑。
    这种股份分配自己看似吃了一点点小亏。
    其实不然。
    因为论发展潜力,小麦和vio都比华光电子厂更有前景。
    华光电子厂毕竟只是代工厂,它做的再好,都是在为别人做嫁衣裳。
    但小麦和vio就不一样了。
    这两家公司是直接和客户对接的,很容易就能在顾客心中建立独有的品牌价值,和四通八达的销售渠道网。
    拿小麦来说。
    等它通过手机站稳脚跟,还可以出售电视、显示器、鼠标、键盘、电饭锅、剃须刀、牙膏等等各种产品。
    只要给这些东西打上性价比的标签,就不愁销路。
    如果小麦的市值为100亿,等它出售电视,瞬间就能涨到150亿。
    再把显示器加上,将直接变成200亿。
    一旦小麦的产品足够丰富,包含生活的方方面面。
    它将成为不弱于狗东、拼夕夕这样的超级巨无霸。
    这样一算,傅松哪里是吃亏,他赚大了。
    vio也差不多。
    现在vio的线下专卖店并不多,才显得势单力薄。
    等过上个三五年,vio开遍全国,拥有十万以上个店铺后,那规模……
    没有最恐怖,只有更恐怖。
    当然,广阔前景只是傅松和两人进行股份交换的理由之一。
    最重要的,是他要把两人牢牢绑到自己的战车上。
    现在的双方只是单纯的合作关系。
    合作可以进行,但合作也可以随时终止,它并不牢靠。
    但相互入股就不一样了。
    三人同进同退,彼此互为战友,才能齐心协力对抗可能的潜在竞争者。
    毕竟华国电子代工厂的市场规模太庞大了。
    自己能建电子厂,别人同样可以建。
    他必须把这种可能存在的情况,彻底扼杀在摇篮中。
    三人拟定好合作合同后,都十分高兴。
    当他们再次彼此对视,心境已完全变得不一样。
    特别是唐兵和章玖悦,之前他们来华光电子厂,总有种来此做客的感觉。
    现在再看墙上的一砖一瓦,分明就是自己家。
    商定好之后的合作计划,傅松送两人离开。
    等他再次回来,忽然一个中年男子拦住他的去路:“傅总,还记得我吗?”
    傅松一愣,他看中年男子的脸有点眼熟。
    “不好意思啊,你是?”
    中年男子瞬间急了:“你忘了,我,牛大祥,你的第一个客户。”
    傅松一拍额头:“哎呀,那个蛤蟆金刚!”
    牛大祥立刻高兴起来:“傅总果然记得我。”
    傅松笑道:“我怎么可能忘记!”
    如果说牛大祥,他的记忆的确有点模糊,但说到蛤蟆金刚却印象极其深刻。
    蛤蟆金刚是牛大祥的手机品牌。
    华光电子厂的对接客户除了唐兵和章玖悦,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老板近百人。
    这些人中,最亮眼的就是蛤蟆金刚。
    因为按照时间计算,蛤蟆金刚是第一个在华光电子厂下单的,比唐兵更早。
    只不过当时牛大祥的接待人,是傅松聘请的产品经理。
    但若仅仅这些还不足以引起傅松的主意,那么蛤蟆金刚接下来的广告,就真的是两个字——牛逼!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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