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割…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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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这还不足以说明它的发源地吗?”李曼还在胡诌。
    这时,她们两个点的肉夹馍刚好做好了,大妈端着餐盘走了过来,细心地将各个小料是什么一一指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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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怎么没有青椒和卤蛋呢?我以前吃的肉夹馍都是有这两样的啊。”洛璃看着这略显“朴素”的肉夹馍,发出了灵魂之问。
    大妈似乎不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疑问,不假思索地回道:“秦始皇当年规定过,长安的肉夹馍不能加青椒,更不能加卤蛋。”
    “???”
    天幕前的嬴政一脸问号。
    他还下过这样的命令呢?
    洛璃则有些无奈:“好……好吧。”
    倒是另一桌的大爷给出了解释:“孩子,肉夹馍加青椒多半是因为肉汁做得不够好,吃起来发腻,或者是肉不够新鲜,需要加重料来掩盖那股邪味。”
    “当然了,也不排除这东西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做法,只要合个人口味,就不用听别人多说什么。”
    “放你娘的屁!”
    突然,后厨的店长大爷走了出来,边走边念叨着:“老刘头你就会放这些没味的屁,上次老子说学学外边,往肉夹馍中加点青椒,你特么的堵老子门口骂了半个小时,你现在在孩子们面前装上好人了是吧。”
    听到这话,老刘头一时语塞,最后只能嘟囔着:“我那不是为你好吗,反正你不能加青椒!你媳妇说了,这可是秦始皇当年规定过的。”
    “可拉倒吧,那时候哪有肉夹馍啊,有口肉吃就不错了。”
    秦朝。
    嬴政听到这话,顿时就不开心了。
    他是没说过这话,可也不能说他大秦没有肉夹馍啊,这吃食西周时期就有,不就是馍馍夹肉嘛,他大秦如何会没有?
    不仅有,而且想放什么就放什么,还能加鸡子!
    这时,洛璃将手机竖放在纸巾盒旁,这角度刚好能将她整个人都放下。
    只见她拿起一个大约手掌大小的肉夹馍,先对着镜头显摆了一下。
    通过手机镜头,古人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馍皮上金黄微焦和肉馅中的油润光泽。
    随即,洛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力道之大,直接将那清秀淡雅的五官扭曲在了一起。
    嬴政:“……”
    至于吗,一个肉夹馍而已。
    刚想到这,只听“咔呲!”一声脆响,洛璃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藏一般,大口大口的咀嚼后,用力的咽了下去,发出满意的感慨。
    “这才是优质肉夹馍啊,看这馍皮,虎背,铁圈,菊花芯。再看这肉,肥瘦比例正好,既保留了瘦肉爽口的纤维感,又没有因为过量肥肉带来的油腻,堪称完美。”
    洛璃的描述和她的神情,将这份满足和幸福传递给了每一个古人。
    隔着天幕,他们仿佛也感受到了那股醇厚的香气,那股带着几分炭火的焦香。感受到了那肥而不腻,瘦而不柴的腊汁肉的柔软。
    “我透!好次!真的好次!”李曼没有洛璃那么多形容词,评价的简单且直接。
    这可给店主大爷听高兴了,神气地吹道:“那你看,你就吃吧,指定一吃一个不吱声,想当年秦始皇吃的都是我老祖宗做的肉夹馍,那吃起来根本停不下来,连批奏折的时候,都得边吃边批奏。”
    嬴政:“……”
    嬴政已经不记这么会功夫他无语过几次了。
    想一想,他身着威严的玄黑色龙袍,端坐于书案前,一丝不苟地批阅着文书,然后……他另一只手拿了个肉夹馍?
    这合理吗?
    还有,刚才这老头还污蔑他大秦没有肉夹馍呢,这一转眼,他祖宗又变成做肉夹馍的御厨了是吧。
    汉朝。
    刘彻有些吃味儿。
    这些人怎么只提秦始皇啊,明明这长安城中他也留下过很辉煌的成就好不好。
    怎么不说提提他呢。
    难道他堂堂汉武大帝不配吗?
    不过还别说,这后人吃的肉夹馍看着可真不错,色泽金黄,香气四溢,整的他都有点想吃了。
    想到这他刚要让人去准备,便看到一条绚烂的弹幕出现在天幕上。
    【跟我回家,我家牛会自杀:这肉是什么肉啊,应该不是羊肉吧。】
    吃的不亦乐乎的洛璃,瞥见这条弹幕,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拿纸巾擦了擦嘴角说道:“当然不是羊肉了,这是猪肉的,羊肉的肉夹馍应该在银川那边比较常见吧。”
    猪肉?
    程咬金有些意外。
    他算是老饕了,基本什么肉都吃过,尤其爱吃牛羊肉,所以一眼看出洛璃吃的肉不是大唐人常吃的羊肉,但却怎么也没想到会是贱肉。
    怎么会是贱肉呢,贱肉明明又酸又骚,洛小娘子怎么会吃的那么香?
    就在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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