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为了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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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章为了公平与正义(第1/2页)
    在陆白衣的笑声里,魏御史重重的拍案,对陆白衣喝道:“肃静!不得扰乱公堂!”
    自知失态的陆白衣收起了笑声,抬手示意魏御史继续审案。
    而后魏御史深深吸了一口气,作了一番心理建设,才又对白榆开口说:
    “天下岂有嫌犯自拟罪名之理?有资格拟定罪名的是本察院,而不是你这个嫌犯!”
    白榆语重心长的回答说:“其实都是为了你好啊!御史老爷你说的那些罪名根本站不住脚,在下好心帮你研判案件,你怎得还不领情?”
    魏御史只觉得太阳穴扑通扑通的跳,不知为什么,这白某人似乎每句话都有让他血压上升的魔力。
    “东拉西扯没有用,本察院只问你是否认罪!如果仍然不正面回答,真以为本察院不敢对你上刑么?”
    白榆就答话说:“我可以认罪,但是在我认罪之前,还是有几句话要说,说完了再认也行。
    想必堂堂的法司老爷,不至于害怕我这嫌犯自辩吧?不然如何保证公正?”
    魏御史道:“那你还有什么要辩解的?”
    白榆就又说:“我举个案例,如果某人令尊被人欺辱陷入危急,而此人为了父亲冲上去打伤他人。
    按照我大明当今的判例,这种案子应该怎么宣判?”
    魏御史毫不犹豫的说:“百善孝为先,此人应当无罪,免于处罚,以彰显孝义,引导人心!”
    白榆说:“那不就得了,我这案子不就是同样道理?”
    魏御史忍无可忍的骂道:“你有个屁道理!”
    在旁边名为监听,实为现场看乐子的陆白衣开口道:“让他说,公堂上还能不让人说话了?”
    白榆就继续说:“就算在下持械伤人、冲击衙署、围困官员,难道府衙官吏就没有一点点过错吗?”
    魏御史带着点偏袒立场回答说:“据本察院所知,那王书吏一来没有索要钱物,称不上敲诈勒索,并非图财。
    二来与你过往无冤无仇,也不是为了报复。”
    白榆非常赞同:“御史老爷说的非常对,他们并非图财,也非报复!”
    随即话头一转:“所以在下想了一天一夜也没想明白,府衙官吏在科举报名问题上刁难在下,究竟算是什么行为?
    想来想去,就只能定性为科举不公了!”
    魏御史下意识的反对说:“只是报名而已,说科举不公太夸大其词了。”
    白榆高声驳斥道:“无缘无故就阻碍考生正常报名,这不是科举不公又是什么?
    连考场都不让进,这比在考场和判卷中徇私舞弊的性质更恶劣!
    难道御史老爷你敢在这里说,衙门官吏可以随意阻止任何正常报名?”
    这话魏御史当然不敢说了,如果今天敢这样说,明天就会被弹劾下台。
    白榆紧接着就自我定性说:“那么在下持械伤人、冲击衙署、围困官员等等所谓罪行,其实就是反抗科举不公。
    参照前面的因为救父亲而伤人的案例,在明确大义的前提下,是不是应该免于处罚?”
    又听到“免于处罚”,一直在为“司法界耻辱”而焦虑的魏御史头都大了。
    他本能的就反驳说:“考试报名焉能与纲常孝道这样的大义相比?”
    白榆像是被人踩了脸,急了眼似的,大声说:“御史老爷竟然也满口胡言!难道科举考试还不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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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举考试乃是国家抡才大典,朝廷用人之根基!
    同样也是天下千千万万读书人心中的一道光,是千千万万读书人的信仰和出路!
    魏御史!你也是两榜进士出身,你也享受过科举的荣光,怎敢在此口出狂悖之言!”
    看白榆的愤激样子,活像是一个信仰被践踏了的狂信徒似的。
    而真正读书人出身的魏御史,此刻却一个字也不敢反驳。
    于是白榆又趁机主动开始做总结陈词了。
    “总而言之,在下是为了科举公平与正义而出手啊,同时又没有超出必要界限和造成严重后果,应当免于处罚!
    如此才能凝聚天下士心,彰示朝廷对科举的重视和对公平的维护!
    如果御史老爷你胡乱判罚我,你考虑过社会影响吗?
    京城可是聚集着天下最多的不得志读书人,你考虑过他们的感受吗?”
    白榆越说越顺溜,节奏飞起,“如果今天敢按你那些罪名判罚,我就去敲登闻鼓,告御状!
    不只是为了我个人,还是为了公平与正义!
    我会告你魏御史纵容科举不公,包庇破坏科举之人,无视考生正当权益,动摇国家之根基!”
    听着被反扣了一口又一口的黑锅,魏御史破防大怒,“你当登闻鼓是你家开的?”
    白榆顶回去说:“我敢去敲,你敢去应吗!”
    魏御史怒气冲冲的摘下官帽,狠狠摔在公案上,喝道:
    “本察院今天拼着官职不要,拼着身败名裂,也要先重判了你再说!”
    卧槽!白榆大吃一惊,怎么还能鱼死网破了呢?还有没有一点为官的涵养了?
    随即白榆连忙叫道:“不至于!不至于!兵变,还有兵变罪名可用!”
    代表东厂负责监听的陆白衣觉得这法庭实在不像话,太草台班子了。
    她不得不出面打圆场道:“兵变怎么说?”
    白榆解释说:“咱们吃皇粮的,如果犯了事,罪名可分私罪和公罪。
    如果是兵变,就要先按公罪来论,处理起来无非就是招抚和围剿两种路子。
    按照往常的惯例,对于那些起因遭受不公、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没有波及其他地方、没有反叛意图的兵变,朝廷一向是安抚为主,这是我大明朝廷以人为本的仁政。”
    说到这里,白榆又指了指自己,“在下完全符合各项招抚条件,而且在下闹的是衙署,不涉及任何民间百姓,正适合公对公。
    那么现在情况应该是,魏御史代表朝廷招抚兵变军丁,也就是我。
    我话讲完,谁赞...啊不,御史老爷你看着办,自己选择如何判决吧。”
    扯皮扯到现在,魏御史在事实上已经被白榆强塞了几种选择。
    要么坚持按个人犯罪的路数,偏袒府衙官吏,强行判罚白榆,当然也可以判白榆情有可原免于处罚。
    他白榆肯定会高举科举公平的政治正确大旗,如果不服就继续反抗,把事情摆在明面上闹到底。
    要么就是按照对待“群体性事件”的路数,不视为犯罪,以安抚和化解为主,他白榆也就此息事宁人。
    魏御史只觉得脑子乱糟糟的,拍案道:“今日到此为止,择日再判!”
    到底前生造了多少孽,才会让自己今生审白榆的案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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