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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笋来。
也就是这时,宋阳发现这只熊猫幼崽是雌性的。
他心里琢磨着,自己家里的滚滚是只雄性熊猫,正好缺个伴儿,当下就有了主意:“小家伙,等我回去的时候,把你也一起带走!”
宋阳觉得自己这么做挺理所当然的,好歹自己也是彭世文团队的一员。
养一只熊猫是养,养两只也没什么问题。
说不定有个伴,熊猫能长得更好,如果以后再有了小崽子……宋阳觉得这可不是什么坏事!
在剥笋喂熊猫的时候,宋阳也留意着吴淑华。
她表现得太淡定了,甚至从关着许天泽和马千军的厢房旁边经过时,都没往里面看一眼。
这有点不太对劲。
但宋阳明白,往往暴风雨来临之前,都会格外平静。
而这暴风雨,也是宋阳没有当场把许天泽和马千军弄死,而是留他们一口气带回来的原因之一。
桦树梁离碧口公社距离挺远,吴淑华做好饭菜的时候,天早就黑透了。
一直等不来周宇他们,吴淑华便让宋阳他们先吃。
吴淑华还专门来问宋阳,给三条猎狗熬了苞谷面糊糊,让宋阳把猎狗叫进屋子。
连续忙乎了这么长时间,大家都累得够呛,除了宋阳和王岳,年纪稍大的李乘风更是吃不消,一个劲儿地喝着小酒,一杯接一杯,想借此解解乏。
就在几人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许天泽的惨叫声,紧接着又是马千军的惨叫。
宋阳他们几人微微一愣,相互对视一眼后,都没有起身的打算,继续自顾自地吃着喝着。
大家心里都清楚外面发生了什么,虽然没去看,但都知道这两人罪有应得。
可过,还是不见吴淑华回来,宋阳噌地一下站起来,拿起宋建国带来的手电筒,快步往外走去。
“你去干嘛?”宋建国问道。
“这么久了,华姐还没回来,我怕……”宋阳心里隐隐有些担忧,说着便打开门走了出去。
听到这话,其他人也意识到情况不对,纷纷放下碗筷,跟着出去。
厢房的门大开着,几人围过去,打着手电筒往里面照去,只见许天泽和马千军两人脖子上被捅了好几刀,血肉模糊,早已没了气息。
而在另一边,同样被绑着关在里面的桦树梁队长和支书,脸色惨白地靠坐在角落里。
“杀许天泽一个就行了,为啥把另一个也杀了?”一个民兵小声嘀咕了一句。
宋阳和王岳都没说话。
他们俩被绑在屋里的时候,亲眼目睹了事情的经过。
其实,他俩之前就想把这几个人都宰了,考虑到吴淑华,才留他们一条命。
可是,屋子里没看到吴淑华……
宋阳用手电筒照着地上的血脚印,发现出了门没走几步,脚印就被干燥的泥土盖住,看不真切了。
但看那方向,是朝着地窖去的。
几人立刻冲向地窖,用手电筒往里一照,看到吴淑华躺在尸骸旁边。
她右手满是鲜血,还抓着一把剪刀,左手耷拉在一旁,手腕被割破,血流了一地。
宋阳见状,赶忙顺着梯子下到地窖,伸手一探她的鼻息,已经没气了。
他不禁微微叹了口气:“华姐,你又何苦呢,就算你杀了这两个混蛋报了仇,就凭你的遭遇,也不用搭上自己的性命啊!”
他转身看了看地窖里的罐子,果然看到里面装着一沓沓的大团结,但宋阳没去动这些钱,而是顺着梯子爬出地窖,对着众人微微摇了摇头。
“也许,她是想下去陪着她的男人和孩子吧!”王岳小声说了一句。
这一点,宋阳也想到了,所以才急忙出来查看。想了想,他倒也能理解:“她也没什么亲人了,其实,就算活着,也没什么地方可去,或许,这样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解脱吧!”
众人都没再说话,默默地回到屋里,喝起闷酒。
直到半夜,周宇和李察才领着一个碧口公社的公安特派员和二十多个民兵赶到。
现场的景象令人触目惊心。
一问起为什么任由吴淑华杀了许天泽和马千军,众人不约而同地以当时正在吃喝,没注意到外面动静为由敷衍过去。
再一询问事情经过,早已被吓得魂飞魄散的队长和村支书,一下子全招了。
这注定是个让人无法入眠的夜晚。
二十多个民兵连夜赶到桦树梁村子,又抓了八个和许天泽有关系的人,就在队上的公房里逐个问询,包括宋阳、王岳和开了枪的宋建国。
事情折腾到天快亮的时候,一群人才被押上一辆汽车离开,带走了从地窖里找到的一万多块钱。
包括周宇、李察和那些民兵,因为要带走的人太多,也被要求去帮忙协助。
至于宋阳和王岳,他们本就是受害者,便被允许自行返回。
早上,宋阳和王岳在院子里,拿起锄头,在地窖上面堆了一座坟。
见四周没人,宋阳找了个借口,叫上王岳来到院子后面,找到那棵只剩一个树桩和两三根枝条的拐枣树,在树根处一挖,又找到许天泽藏钱的另一个罐子。
王岳看到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你小子还留了一手啊!”
“这不是理所当然嘛……岳哥,这钱,咱俩平分了。说到底,这祸事是因为我要留下滚滚才引来的,这次差点把命丢了,拿点钱补偿也是应该的!”
宋阳其实想把所有钱都拿走,但留下一部分才显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