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我叫大筒木神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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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的巨婴,究极的矛盾体。
    如果他生在我族本家发源地的高天原上,一出生就见过大世面的话,成就保守不会在一式之下。
    作为辉夜之子生在见月国土,他只能沦为我灵魂的饵料。
    这就是他的因果,他背负的命。
    又跑题了,言归正传。
    桃源真正让我看重的,并非能量总和,而是如此庞大的星球能量,被限定在有限领土中,那种非凡的浓度。
    尤其是被称作桃源禁地的第三层,能量的浓度,竟是不亚于我族高天原。
    我赞叹桃源优渥,但我深知自己是过客,不可能长久留在这里。
    我和浦式只是顺道过来巡查,我们真正是使命是去往出云国,对十尾·幼体进行献祭,将之变成神树,直到查克拉果实收获的那一刻,将之带回一族。
    想到下次再来,不知是何年何月,这片桃源还会不会还有此时的盛况,我就觉得心中惋惜。
    我不由萌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那是只有身怀究极幻术·逢魔时的我,才能办到的事情。
    逢魔时,是我大筒木神式,黑色轮回眼所蕴育的原生瞳术。
    让陷入幻术的目标,进入魔化狂暴的增幅状态。
    增幅的系数,要视目标内心的暴戾与黑暗程度而定。
    我神式在人生最落魄的时刻开眼,呼应着我内心的负面,逢魔时第一个施术对象是自己。
    增幅强度是四倍。
    最终我控制那份力量,并恢复意识,成为逢魔时永久的受益者。
    没错。我大筒木神式,通过逢魔时,获得脱胎换骨般的提升。
    以提升后的力量作为起点成长,我方有现如今的高度。
    哼哼,待时机成熟,我也打算对尘也使用逢魔时呢。
    他内心黑暗的种子,我早在七年前的那个秋天,就为他埋下伏笔。
    嘛,又扯远了。我当时萌生的那个大胆的想法是,对我手中所持的十尾·幼体施加逢魔时,制造魔化十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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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扩充十尾力量的同时,提升其接纳自然能量的上限容量,将此地能量吸附殆尽,再将吸收的能量炼制成[丹],这样就相当于变相的将桃源能量据为己有。
    至于最后怎么收场,简单。
    逢魔时只有适应过后,才会成为受术者自身的力量,不然就只是一个BUff,我这个BUff赋予者可以随时解除。
    十尾的意志原本就是一团混沌暴戾,不具备适应逢魔时的条件。
    所以,我只要解除逢魔时,十尾就会恢复常态。
    我是行动派,说干就干,我投放出十尾·幼体,对着它额头的六勾玉轮回眼,施加逢魔时。
    连有瞳兽之称的十尾,都没有抵御逢魔时的能力。
    十尾如我所愿的狂暴魔化。
    魔化后的十尾·幼体,鲸吞海涌般的吸收桃源禁地自然能量,在我的眼前迅速膨胀。
    那种生长速度,将我都着实惊住。
    当我回过神的时候,就已经变成神树。
    魔化的十尾·幼体,竟打破十尾的生长法则,不通过大筒木献祭就变成了神树,而且是魔化的黑色神树。
    神树…意味着不再是十尾的六勾玉轮回眼。
    而是轮回写轮眼,九勾玉的那种,再加上魔化加成带来的数值提升。
    虽说魔化的神树,也没能真正适应逢魔时,因其力量与瞳力的压倒性提升,我竟无法解除它的逢魔时。
    最灾难的后果,通过我白色轮回眼,可对因果进行感知的瞳术[天探女],我知道这棵魔化的十尾,魔化的神树,再也无法缔结查克拉之果。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到底捅了多么大的篓子。
    摆在我眼前的路有两条。
    第一,回一族请罪,要么被废,要么领死。
    第二,一不做二不休,我命由我不由天。
    我果断选择第二条路。
    我族最高神明,大筒木芝居已超脱次元,不在这个世界,诸神的黄昏来临,谁能笑到最后还尚未可知。
    我对浦式的记忆动了手脚,并留下防范他人窥探其大脑的保险手段后,与他分道扬镳。
    杀了浦式其实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简单,但我相信,善因结善果。
    事实再一次证明我的对的。
    他用穿越时间的宝具棃,将木叶80年的尘,引到了木叶61年。(第93章,第94章)
    将他身上具足的可能性,以及因缘,提前整整十九年,展示在我的面前。
    要是那天过去的我没有遇见未来的他,过去的我就不会为了得到他开始行动,不会特地选在七年前,在那条神社的河边,杀掉他的弟弟烬。
    过去的我不行动,不去杀掉他的弟弟烬,迫使他移植弟弟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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