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杀驴警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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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因为云霜儿说自己想吃驴肉,叶风牵出一头小毛驴,当着对方两个同伴的面,手起刀落,当场将其抹了脖子。
    吓的两头小毛驴嘶吼连连,身体发抖。
    或许毛驴心中在想,为什麽自己要尥蹶子呢?为什麽自己不早点赶路呢?
    这不是自己将自己送到了烧烤架吗?
    不远处有条小溪流,叶风很快就将一头小毛驴的皮剥了下来。
    云霜儿与神天乞将整张驴皮以及那死不瞑目的驴头,摆放在两头瑟瑟发抖的毛驴面前。
    神天乞道:“这就是尥蹶子的下场,明天如果再敢尥蹶子,再杀一头。”
    她不知道毛驴能不能听懂她的话。
    她心中则认为自己的警示工作已经做到位了。
    明天这两头小毛驴肯定跑比千里马还快。
    所谓天上龙肉,天下驴肉,驴肉的味道真不错。
    叶风的易牙手艺相当不错。
    再加上黑丝镯里的各种生活物资一应俱全。
    很快,几种不同做法的驴肉便出锅了,香气四溢。
    好在此处距离青龙山脉还有几十里的距离,周围多是农田,否则就这香味,肯定会吸引来很多肉食动物。
    三吱儿现在感觉自己就是人世间最幸福的灵兽。
    大快朵颐,好不快活。
    至於叶风与表姐妹二人,则是喝酒吃肉。
    叶风准备唱歌来着,结果二女今天都没有啥心情。
    一夜无话。
    翌日上午。
    荒野古道。
    叶风一脸郁闷的牵着两头小毛驴沿着古道继续赶往北面的武云城。
    而云霜儿与神天乞,则是悠哉游哉的各坐在一头毛驴上。
    也不知道是昨天二女的恐吓起到了效果,还是叶风这个马夫欠着走的缘故,反正这两头驴走的是蛮快的。
    “我说霜儿,天乞,我叶风可是堂堂的云海宗第一剑侠兼第一美男子,让我干马夫的工作,这不有损我的个人形象吗?
    我有个很天才的想法,我把这两头驴都宰了,塞进储物镯中以後慢慢吃肉,咱们仨一起仗剑行天下,如何?”
    云霜儿淡淡道:“不如何。昨天走了一天,我双腿还疼着呢,还是坐在毛驴身上舒服。”
    “对,我觉得这样很好,很舒服!”
    “那是你们,我不舒服啊!咱们仨一起下山历练,路上所有的开销,还都是我出的,怎麽能把我当做马夫下人使唤?我抗议!”
    “谁让你昨天晚上宰杀的毛驴是你的那头呢!”
    “额……”
    叶风无言以对,只能报以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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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霜儿道:“前面就是武云城,按照这个速度,不到中午便能到达,到时换几匹马就是了。”
    叶风看了看北面已经出现在视线中的武云县城,只好唉声叹气的拽着两头毛驴往前走。
    正如云霜儿说的那般,未到午时三人便来到了武云县城的南门。
    这武云县城可比昨天他们路过的青灵小镇要大的多。
    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武云县城郭并不算小,城墙有五六丈高,或许是很多年没有打过仗,城墙显得有些破败。
    城门外有兵丁看守。
    和影视剧里看到的看守城门的士兵差不多,穿着统一的制服,零零散散的站在城门两侧聊天打牌,像极了体制内的人在工作时间的状态。
    如今人间朝廷还算开明,尤其是在商业这一块,比起叶风那个时代的封建社会,要活跃的多。
    三十税一的税率,也不算高。
    武云县城作为方圆两百里最大的城池,是整个武云县的经济贸易文化以及权力中心。
    普通百姓京城是不需要交税的,只有赶着马队驮着货物的商旅才需要交一些进城费用。
    由於云霜儿与神天乞都蒙着面纱,并没有一真面目世人,所以这三人进城并没有引起什麽围观或䭾轰动。
    这也算是叶风第一次走进这个世界真正的商业城池,比昨天路过的青灵小镇不知道发达多少倍。
    街道宽阔,两侧店铺林立,街上行人所穿着的服饰,也比青灵小镇上主要以种地为生的那些百姓要精致许多。
    进城之後,叶风乾的第一件事便是询问路人武云城的骡马市场在哪里。
    找到位於东市的骡马市场,叶风当即以白菜价将两只毛驴处理掉了,然後又以九十两银子,购得三匹脚力还算不错的骏马。
    三人骑在高头大马上,叶风终於感觉人生圆满了。
    来了一处装修的古色古香的酒楼,三人翻身下马,叶风让店小二将三匹马喂一些草料,然後又在二楼开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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