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牢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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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你居然还有这么多话。听了这么多次审判,我还是第一见识!”
    辰耀天尴尬说道:“让各位见笑!话说,你们监牢在哪里!”
    黎昕说道:“这么着急?就在我们执卫中心。请吧!”
    执卫中心处,中心大堂后门过道往东尽头,有一个通往地下的升降门。执卫监牢,便在升地下五十米的位置。这里中间是大厅,左右两侧,是两个四十米宽,六十长,十米高的大监牢,男性监牢便在左侧。
    这里面平常没有床铺,在有人牢禁时,才会添加床铺,辰耀天便是如此。执卫将床铺给他搭在靠近监牢门的位置,挨着西侧墙壁。里面还能看到另外一位牢友,在执卫搭床的时候,辰耀天还好奇问他们:“那位兄弟,是怎么回事?”
    执卫说道:“他叫常恩,一位雇佣队长。四日前他们小队,和另一支雇佣队起了争执,结果另一支雇佣队,在野外遇到了麻烦,当时他们小队就在附近,却视若不见,不愿伸出援手,结果导致那支小队全员负伤,这已经违反了秩序法则第七条例。”
    另一位执卫说道:“没错。事后,那支小队向秩序院申述,我们便将他们牢禁在此。其它成员只是牢禁三日,而他这位队长,责任最大,要牢禁五日,他明日便会离开。”
    “哦!就是说到了明日,这里就只有我自己呗!”
    “没错!”
    搭好床后,执卫在床头放了本书,说道:“这是我们的秩序法典,你没事可以翻翻看,下次尽量注意一些。”
    “一定!”
    “我们会定时安排食物下来,那里右侧中间是水洗室,里面东西够你们用。对面是排泄室,其它的,你们自己商量。记住,我们允许你们在监牢自由活动,但只有一点,这里禁止打架,更禁止出言挑衅。违反者,牢禁便要加一日。”
    “明白!”
    “那行,墙上呼叫铃,有事可以按下呼叫,不过没事儿可别乱按。规矩大致就这些,那就,不打扰你们休息了。”
    “好!各位慢走!”……
    执卫队锁了门走后,常恩便走过来开始打招呼。
    “兄弟如何称呼!”
    “我姓辰,叫耀天,叫我耀天就行。”
    “耀天兄弟!你这是,犯了什么事!”
    辰耀天说道:“我揍了一位,主城过来的学员。”
    “哦?具体什么情况!”
    “他出言不逊,辱骂我父母导师!我忍不住,就揍了他一顿。”
    “那你直接挑战他不就好了!等他答应,你想怎么揍就怎么揍,你这直接动手揍人,也未免太冲动。”
    “惭愧!其实,是他向我挑战,我没答应,结果他就开口辱人激我。我也不了解秩序法则,就直接动了手。若早知道会这样,当时我就该答应他的挑战。”
    “怎么,你父母导师,没和你讲过秩序法则?”
    “额,没有。”
    “那学院也应该会讲吧!”
    “他们还真没对我说过。”
    “那正好!他们给你留下了秩序法典,你可以翻看了解!”
    “那我得看一下!”
    辰耀天翻开秩序法典,顿时脸色一黑,不禁在心里吐槽:“我靠!真特么尴尬!这不认字啊!”
    “还好!这封禁项圈,只是封禁了我的基因能力和一些气力,而天使系统,是依靠我的生物能和细胞信息网络,所以还能用。这要是连天使系统都一起禁了,那我这看个鬼!”
    常恩好奇问道:“对了耀天兄弟,你是,这里的学员,还是旁听生!”
    “额,我是学院的临时导师!”
    “我去!你还是导师啊!哦,难怪你会拒绝主城学员的挑战。”
    常恩仔细一想,不免有些糊涂,说道:“哎,不对吧!既然你是导师,为何主城学员,会向你提出挑战?”
    “额,他其实,也不知我是导师,还以为我是普通学员。”
    “那他,为何要向你挑战?”
    “他看上了一位女学员,那位女学员,用我做借口拒绝了他,所以他,就想挑战我。”
    “我去,又是学院恋爱纠纷问题。在学院,这些事倒是少不了。”
    “哎,反正我是搞不懂他们的逻辑……”
    辰耀天一边感慨着,一边翻看秩序法典,也渐渐了解这里的秩序法则……
    未完,待续……
    后记,巨行星神佑教会秩序法则总纲:
    第一,禁止伤人致死。
    不管以任何理由,将人重伤致死者,经教会决议批准,可将出手者,牢禁一个计年,对其进行教育改造。若情节严重,致使多人死亡重伤,则牢禁翻倍,如遇反抗,可就地格杀。审判时,可因实际情况,允以减免和增加牢禁牢期限。
    第二,禁止挑衅滋事。
    不管以任何理由,因挑战滋事致人重伤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滋事者牢禁十日。若致人死亡者,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一条例内容。
    第三,禁止肆意动手。
    不管以任何理由,出手致人重伤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出手者牢禁十日。若情节严重,则牢禁翻倍,审判时,可因实际情况,允以减免和增加牢禁期限。若致人死亡,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一条例内容。
    第四,禁止仗势压迫。
    不管以任何理由,仗势欺人剥削压迫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欺人者牢禁十日,并没收个人现有一半财产,以示惩戒。
    第五,禁止私下邀斗。
    不管以任何理由,私下决斗,致人重伤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邀斗者牢禁十日。若致人死亡者,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一条例内容。
    第六,禁止背叛民众。
    不管以任何理由,背叛民众,做出有损其它人利益的行为者,经教会决议批准,可没收对方所有个人财产,并交由执卫队悬赏抓捕。若背叛情节较轻者,抓捕后可将其牢禁十日到五十日,进行教育改造。若背叛情节严重,致人死亡,可参考第一秩序法则条例内容。
    第七,禁止见危无视。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见他人遭遇危险,而毫无作为,甚至隐瞒不报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其牢禁五到五十日。若情节严重,导致别人重伤或死亡,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一,第六条例内容。可因实际情况,允以减免和增加牢禁期限。
    第八,禁止奸淫抢掠。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以暴力强迫,践踏侮辱他人尊严,抢夺他人财务,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施暴者牢禁五十日,到一个计年,且没收个人所得所有财产,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第九,禁止私设牢禁。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私设牢禁,干涉他人身体行动自由,并私下进行任何身体刑罚者,经教会秩序院审判,可将其牢禁十到五十日。若被囚者被刑罚太重,导致重伤,可参考秩序法则第三和第四条例内容。
    第十,禁止妨碍执法。
    不管以任何理由,若妨碍执卫履行职责,则以同罪论处,一同抓捕审判。
    以上,便是巨行星秩序法则总纲十则条例。秩序法典剩下的内容,便是在这些条例之下,添加一些具体案例。每当有新的案例,都会加入到相应的秩序法则条例之后,以做参考,秩序法典也会及时更新案例内容,印发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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