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师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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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艺真是顶顶好,你师傅我走南闯北啥好东西没吃过,还真没见过这油果子和豆腐脑。”
    葛全也坐上炕舀了勺豆腐脑喝,入口温热却不烫口,他还是更喜欢吃烫的,油条是刚炸出来的,倒是又酥又脆。
    他不像师傅一样贪杯,专心干饭,吸溜吸溜几下一碗豆腐脑就进了肚。
    “确实不错,但久吃也腻了,听说孟小哥儿要做什么新吃食,倒是给你买来尝尝。”
    葛老头一口豆腐脑一口酒,“唉,这小哥儿是个能耐人,比我这糟老头子强多了。”
    葛全不明白他俩咋能比到一块去,“那还用说,一个小哥儿能撑起来做买卖,我瞧着比他未婚夫更像个人物。”
    “今年你也二十一了,若是能找了个这样媳妇儿,老头我死也能瞑目。”葛老头的酒越喝越上头,忍不住惆怅了一句。
    葛全笑他痴心妄想,“人家未婚夫是正经人家书生郎,哪能看得上我,便不是他,寻常人家也不会将孩子嫁给我这样一个浪子。”
    葛老头喝的额头都一片通红,闻言怒目瞪他,“没出息的玩意,还不如我年轻时候,这么大个岁数连个窑子都不敢逛,净丢我人。”
    葛全只当没听见师傅嘲笑,两耳不闻的吃着油果子。
    葛老头骂他两句得不到回应也就灭火了,又说起正事,“今晚在家好好歇一天,明晚还得出去干活。”
    “嗯。”
    师徒俩说的话孟晚不曾得知,他紧忙活着去买粘面,炸油炸糕和大麻花小麻花,好等方云过来取。
    常金花在厨房蒸红豆馅,孟晚先发油炸糕的面团,这种面团其实要比做油条的难弄,油条只是过程繁琐但基本都能成功,油炸糕面水少了炸出来会硬,水多了捏的时候又不成团,很容易炸露馅。
    孟晚把在早餐店打工的技巧都琢磨出来,先将买来的糯米面和成絮状,加小团老面和小半勺熟油,和好放在炕头盖上盖子捂上棉被。
    常金花的红豆馅还没蒸好,他先不急着弄油炸糕,再和面做大麻花,做大麻花就简单的多了,面粉里要加糖加鸡蛋和老面,一样需要醒发,他家现在基本每隔一天都要发老面,常金花睡炕头,说自己身上都一股子酸味。
    大麻花最费力的就是搓面,要将面搓出筋性,孟晚搓的手酸,搓完叫上常金花一起拧,常金花拧了照孟晚的样子拧了两个,她手生,拧的也不如孟晚好看,正好这两个炸出来留些自己吃。
    拧完大麻花,常金花端出去炸,小麻花就更简单了,加温水鸡蛋糖水老面和了面,稍微醒一会儿让面团更柔软。
    孟晚开始搓,搓了会常金花炸完大麻花进来,两人分着尝了一根,比孟晚预想的香软,就是差了点蜂蜜,但那东西现在还没有人工养殖,极难获得,算是山珍的一珍,造价太贵了,不是现在的孟晚能享用的。
    搓了满满一托盘的小麻花出来,又是常金花去炸,孟晚将锅里蒸好的红豆盛到木盆里,加了点糖水用大木勺开怼,怼的红豆馅从颗粒变成豆泥。
    然后拿出醒发好的粘面,团成一个个小团子,轻轻按扁,放一勺红豆馅,用手心将面饼收拢起来,缓缓的捏最后收口,左右手倒换,均匀的团成圆球再轻微按扁。
    常金花把小麻花炸完的时候孟晚已经快团完了,又教她具体怎么团,不然很容易开裂。
    都弄好后孟晚叼了个小麻花出去炸油炸糕,他这边刚做完出锅,正巧宋亭舟午休回来。
    孟晚端着盘子唤他,“表哥,快过来,我做的新吃食你来尝尝。”
    宋亭舟将书箱随意放在房檐下,知道孟晚爱干净,他在井边净了手才跟着他走进厨房。
    孟晚递给他一双筷子,“你尝尝哪样好吃?”
    大麻花被孟晚撕成几个小块,宋亭舟先夹了块,仔细尝了块后又伸向更小巧的小麻花,入口后他略显惊讶,“竟是酥的?”
    “对啊,你再尝尝这个,这个顶饱。”孟晚将油炸糕的盘子往宋亭舟面前推,宋亭舟不爱吃酸、辣,更喜甜食。
    果然,将一整个油炸糕都吃完了后,宋亭舟道:“我更喜油炸糕,不过酥的小麻花也不错,大的次之。”
    孟晚心里其实早就有数,闻言更是坚定了想法,“咱们铺子以早食为主,多了我和姨两个人也忙活不过来,那就先弄油炸糕,其他的往后再说。”
    铺子的事基本上是孟晚说了算,常金花也没有别的意见,就是每日做的活计更多了,晚上睡前不光要将第二日一早要用的面准备好,还要蒸好红豆馅。
    方云还没来,孟晚却坐不住了,正好宋亭舟在家里吃了饭后要回私塾读书,两人便一同出门。
    宋亭舟一人又背书箱又拎着两个篮子,引得路上行人瞩目,孟晚不好意思的说:“我拿一个吧。”
    “不用,我走得快,这样能快些送到。”宋亭舟倒是不在意旁人眼光。
    孟晚只好跟在他身后,假装自己被宋亭舟遮住了身形,没人能看见他。
    两人路过私塾外面的街道,正有一群学子相携进入私塾,有人认出宋亭舟。
    “那是宋兄?”
    “是他,和晨时穿的一样袍子。”
    “他这是作何?如此像妇人一般挎着篮子,岂不有失风范?”
    “就是。”
    “他身后那是何人?”
    “像是未出嫁的哥儿,是听闻宋兄被退婚后年前又重新和远亲表弟订了亲。”
    “这是他未婚夫郎?”
    一群人不吭声了,而且眼神中透露出几分同情。
    孟晚约有一米七几高,他本来体型偏瘦,但冬天衣物臃肿,背后看去竟显得他比其他哥儿高壮似的。
    再往上看,他戴着一顶灰扑扑、看上去很保暖的兔毛帽子,脸和手腕倒是白净,可越白越显得他脸上密密麻麻的黑点惹眼。
    沉默半响,有人艰难开口,“宋兄的岳家很显赫?”
    “大概吧……”
    宋亭舟将孟晚送到方府的西北小门,刚到地方孟晚便赶他走,“再不回去你上私塾该迟到了,刚告假回来,还是不好的。”
    宋亭舟不放心他自己走,不肯松口。
    孟晚无语,“你看我这一脸麻子,是什么香饽饽不成,这角门后是方家小公子的院子,万一唐突了人家不好,你快去吧。”
    他态度坚决,宋亭舟无法只能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见他走远,孟晚才开始敲门。
    “当当当。”
    “你是谁呀?”门后有道软绵的声音响起。
    孟晚隔着门道:“我找方云。”
    门被推开一个缝,一张白净稚嫩的小脸露了出来,十五六岁上下,看着比孟晚还要小,个头不高但长相秀气,脸颊圆润可爱,眼睛不大不小,眸子清透纯净,殷红色的孕痣生在鼻侧,头发也是半披着的,上半截头发用金色发冠高高束起,垂着的两条发带也是用金线缠绕的。
    别怀疑这个金冠和金线的成分,反正孟晚不信那是铜的。
    他身上穿着月白色的袍子,应该也是棉布,但不是布庄寻常摆着的面料。
    脚上踏着的鞋子也是同色,除了边缘处略有污渍,浅色的鞋面干干净净。
    “你找方云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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