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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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云缝的。
    孟晚身形高挑,常金花是仔细量了他的体型才剪裁的,如今他穿上长衫正好垂到脚面,腰间宽松,需要再搭一根宽腰围束腰。
    他拢着衣服出去给常金花瞧,常金花怎么看怎么欢喜,“不错,还有几尺鸢尾兰的锦布,明日我再给你做一身别的。”
    碧云也跟着说:“夫郎,这里头我还絮了棉花,等天冷了也能穿里面,到时候外头再罩个裘衣,挡风又保暖。”
    常金花虚心求教,“裘衣是啥?那些贵妇人穿的带毛边的那个?”
    碧云耐心的跟她形容,“裘衣是皮子做的,加上毛边好看又暖和。”
    孟晚怕她们累着,“做了这么多日子都把娘累坏了,你们俩快歇一些日子吧,又不急着穿。”
    常金花收拾着炕上的衣物,“如今又不开早食铺子了,整日闲的发慌,做几件衣裳算什么累的?大郎的我做好了两身放这儿了,你正好抱到你们屋子去,雪生干活穿短袄方便,这两身是他的,碧云你送到他那屋去。”
    她将衣服给孟晚他们分了,心里合计着:晚哥儿又长了点个子,比在村里时高了不少,也比刚到府城时高。碧云比他矮半个头,他的旧衣改改给碧云穿正合适,也是用细棉做的,下人穿出去也不寒碜。
    这个她就不管了,碧云针线好,让他自己改。
    常金花肚子里有自己的考量,儿子进学读书该穿的体面些。晚哥儿一个做夫郎的,又同聂家的哥儿交好,两人时不时凑到一处玩,聂家是什么人家,穿着自然华丽。他们家里的钱都是晚哥儿赚的,没理让他穿的不如旁人。
    孟晚抱着衣服回房收到衣橱里,又从炕边的箱柜里取出个带锁的小柜子,里头放的是家里的银子,雪生和碧云的身契,家里的户籍册子等贵重物品。
    他取了八十两银子出来,常金花买布匹想必花了不少,自己之前给她家用的银子也不知道还剩不剩,干脆一次性再多给她补些。
    碧云说的裘衣确实可以备做几件,皮子昂贵,要遇寻着买,而且若是买回家来常金花肯定舍不得给自己做,还不如买了后拿去裁缝店。
    “你的买卖还有没有消息?可就快入冬了。”
    昌北瓦舍里,孟晚和聂知遥又过来听书。
    孟晚捏着花生剥开吃,“这不是第三部比我预计的晚了阵子嘛,莫急莫急。”
    聂知遥饶有兴致的问:“哦,听你的意思是写完了?先拿来给我看看。”
    孟晚二话没说就从怀里掏了本话本子出来递给他。
    聂知遥轻笑一声,“你倒是真的信得过我。”
    孟晚瞥了他一眼,“下次别再问这种蠢问题。”
    聂家要是这么干,大不了这本他认栽,下本不合作了。
    空墨、磐石和宝晋这三家书肆在昌平根深叶茂,难道没办法抢他一个哥儿手里的东西吗?却还老老实实的给他分红。
    一是不差钱,二是爱惜自己名声,再者说一般书肆也都愿意和写手长期稳定合作,压榨更多价值,怎么可能惦记着做一锤子买卖?
    聂知遥拿着书直接略过前面直接翻到最后,“竟然还是和梅郎在一起了,那长明呢?”
    孟晚继续剥他的花生,听后无言以对,“书就在你手里你问我?”
    聂知遥又从后往前翻到了伏妖师长明的结果,难得有几分孩子气的不满道:“为什么不是长明和小柳在一起,他们明明更般配。”
    孟晚吃花生差点呛到,好家伙,聂知遥竟还是个明柳派。
    “好了,书你拿回家里慢慢看,这可是我的手稿,好好给我留着别弄丢了。”
    “啪”的一声,书本被扔到孟晚面前。
    聂知遥谨慎的说:“还是你自己收着保险,等进了我家书坊我再看不迟。”
    孟晚眉头一挑,他不解的问:“我性子谨慎是因为家世,你又何必顾这顾那儿的?”
    聂知遥苦笑,“不见得家世好,便就万事顺遂了,有时候这些反而是枷锁和累赘。”
    方锦容敢说一声钱是铜臭味的,那是因为天真不知世。而聂知遥这种聪明人这么说,那可能是真的被家里掣肘住了。
    孟晚真情实意的为他叹了一声,“以你的聪慧,若是男子,或是科举入仕,或是出走行商,都必能各闯出一番天地来。”
    聂知遥收敛了愁容,噗嗤一声笑了,“你夫君接连考上秀才举人,你就当科举是好考的了?有几分聪明就能考上的话,便不叫万里挑一了。外出行商更是不易,有的劫匪甚至连官道都敢劫持,商队还要年年给这群虎狼进贡,以保平安。”
    他祖上就是摸爬滚打过来的,聂家的小辈每年都要听一遍聂家的发家史,铭记祖训、戒骄戒躁。
    孟晚反问他,“你别管能不能办到,我就问你,若是你能自立门户,敢不敢闯荡一番?”
    聂知遥淡定的回了句,“不敢。”
    孟晚扭回脖子看他。
    聂知遥紧接着说:“但我会找个没有家世背景的读书人嫁了,背后坐镇,培养下属,操控买卖。”
    孟晚捏着下巴若有所思,“你说的也不无道理。”
    “后续的事可有眉目了?”
    “该准备的都准备差不多了,你就等着新铺子开业吧。”
    他们又说了两句,台上换了个新的说书先生。
    “想必众位都听说了前一阵轰动整个昌平的——谷青县人骨案。谷青的严知县可是追查了半年之久才终于将凶手捉拿归案,今儿咱们就讲讲这人骨案的始末。”
    台上说书先生起了调,短短一句话就将众人的心思吸引到了他身上。
    “说来也巧,我家妇人正有个手帕之交的闺中密友嫁到了谷青县,这个案子正发生在她家隔壁……”
    孟晚听得入了神,这个案子有名有姓还有具体地址,好像是真实发生过的,就是这样才更有代入感,但其中不乏说书先生往里面添枝加叶,夸大其词,比如现在——
    “那二郎对其恨之入骨,一时怒上心头举起斧头就是一顿乱砍,只砍得血肉横飞,内脏破裂,眼珠子都被一劈两半、砸的烂碎。黄绿色的胆汁黏在斧柄上,顺着手又流进衣袖里……”
    “唔……呕……”
    孟晚那边传来有人呕吐的声音,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大姐用帕子捂住嘴,退出小间后往外狂奔。
    他再回头,发现聂知遥脸色惨白的说:“这是哪家请的先生,说书这么不讲究。”
    “还行吧,有的人不是也听得兴致勃勃嘛。”
    台下受不了离场的人有,但往台上扔赏钱的更多,孟晚也扔了几个铜板上去,甚至摩拳擦掌的也想搞一本探案录合集。
    人妖情长火了算是开辟了禹国灵异爱情类话本子的先河,之后定然有人争相模仿。
    孟晚本身写作能力一般,只是占了没人写这类话本子的先机,等那些文采斐然的写手纷纷下场,他就有些不够看了。
    不管什么时代都不缺那些惊艳才绝的人才,他只能取些巧劲,趁着清宵居士的热度还在,再搞些稀奇的抢占市场先机。
    又听了一会儿聂知遥实在难以忍耐率先告辞,孟晚却带着碧云留下,津津有味的听完了这桩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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