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还是保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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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霏虽然是父亲带来香港的,但她在上中学的时候,就经常唱歌,也经常登台。
    她喜欢音乐,爱情方面自然能找到一个音乐才子。
    而眼前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坏坏的,但长得挺帅,从身材上看,似乎也挺强壮...
    只是,不知道这个曹健,能不能和自己产生共鸣。
    原本被曹健调戏,她有些生气,可很快,她脱口而出:“你是不是想追我?”
    “这么有默契吗?你也感觉出来了?”
    曹健直接不要脸的回答:“咱们都是内地来的,本来就应该抱团取暖...”
    听到“抱团取暖”,王霏的脸微微一红。
    这就想抱我?
    脸皮真厚,比燕京那些喜欢将女孩堵在路上调戏的小混混还厚。
    “想追我,也不是不可以。”
    都是内地老乡,长得不差,王霏对曹健其实也不反感。
    她想了想,刁难道:“那你说,我的声音也不差,为什么专辑卖的不好?如果说对了,我可以考虑一下你。”
    “呵呵...”
    曹健本来只是调戏一下天后,没想到对方竟然快要答应了。
    怪不得能被窦韦迷的成名后,还愿意住在连独立厕所都没有的胡同里。
    难道她这么问,就是想找一个懂自己的人?
    曹健假装沉吟,端起咖啡,眉头却皱在一起,看起来很为难。
    “难道我这个问题,太难了。”
    看到曹健这个样子,王霏竟有点后悔,早知道就问一个简单的问题。
    这时之间曹健放下咖啡,说道:“我听过之前的专辑,你现在的歌曲根本没有凸显的优势,你唱歌的声音是空灵飘渺的,还有一种通透明亮,只有这一类的曲子,才能展现你的优势歌曲才会好听。”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继续道:“我觉得,你要打造自己的专有的‘菲式唱法’,才能走的更远。”
    “菲式唱法?”
    这是王霏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而且,曹健所说的,竟然和自己音乐老师戴斯聪说的一模一样。
    这难道就是所谓的音乐才华?
    曹健点头道:“没错,你要有自己的特点,可你现在不管是歌曲,还是造型,都不适合你。”
    “你说的没错...”
    就短短这句话,就直接将王霏给征服了。
    看来音乐会上那个日本人宗次郎说的一点没错,他真的是天才。
    王霏此时看曹健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她喜欢音乐,自然对能和自己产生共鸣的男人,几乎没有抵抗力。
    曹健发现这种眼神,笑道:“怎么样?现在追你可以吗?”
    “可以考虑。”
    虽然王霏感觉自己找到知己,但毕竟只是第一天认识,还不了解,怎么会答应?
    “不着急,慢慢考虑。”
    曹健也不着急,虽然一见钟情不少,但第一次就能确定关系却不多。
    他坏笑道:“不如这样,我可以帮你写一首歌,你要是唱红了,就要接受我。”
    “可我要去米国了,没时间发专辑。”
    王霏此时竟有些后悔要去米国了,不然,还能和曹健多交流音乐。
    “什么时候去?”
    “三天后。”
    “三天够了,这三天让我好好研究一下的嗓音,帮你先把歌曲写出来。”
    “这太快了吧?”
    王霏这个“太快了”,意思中有写歌太快了,也有两人的关系发展的太快了。
    “不快,真的。”
    曹健的意思也是一点都不快。
    他记得,王霏第一个丈夫是窦韦,但其实之前还有一个男朋友,和窦韦是一个乐队的,是一名键盘手。
    他担心去了美国,万一被窦韦的摇滚乐队给吸引了,自己岂不是白忙活。
    要的就是快刀斩乱麻。
    希望三天时间,能做到“抱团取暖”。
    他“咕嘟咕嘟”两口将咖啡喝完:“要不一起走走,我听听你唱歌。”
    王霏犹豫几秒,也起身和曹健一起离开。
    夏日的维多利亚港,灯火通明,霓虹闪烁,和内地景色完全不同。
    羊城还没有小蛮腰,华夏此时唯一能和维多利亚港媲美的,只有魔都外滩。
    不过,九十年代的外滩,和香港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
    微风轻抚着王霏的短发,吹在身上非常舒服。
    曹健和这个未来天后并肩而行,就像是年轻的情侣散步一般。
    王霏已经轻声清唱了一首歌,是她之前专辑《王婧雯》中的一首主打歌,说不上好听,也不算差。
    曹健听完,没有评论,问道:“王霏,你听过中岛美雪的《口红》吗?”
    “口红?”
    王霏还真听过:“不知道。”
    “我不会唱日语,我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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