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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哎,我滴个亲娘嘞。
    把人扶到床上,又拿了只疼药给她吃上,慢慢地江小兰缓了过来。
    她这个头风发作起来确实疼得很厉害,长期吃止疼药对肝肾也不好。
    务必要找出病因才行。
    江小兰头风发作了一次,睡眠不太好,时暮陪在她床边,又是讲笑话,又是唱催眠曲,好不容易才把人哄睡着。
    铺好自己的新被褥,往里一卷。
    舒服了。
    可没想到,时暮刚躺到床上,又感觉自己口干舌燥,浑身发烫,恨不得喘上几口凉气。
    依旧体温血象都正常。
    可这次连吃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都没有明显作用了,起身到院中井边,连喝带浇,把自己弄得湿淋淋的,才稍稍压下去一些。
    时暮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原身记忆里也没有。
    虽然到了白天无事发生,可是这症状一连持续三天。
    直到第四天才彻底消失,终于睡了个好觉。
    虽然只是一个走方游医,诊金收得也便宜,但架不住琉璃巷的大家都知道这有个哥儿大夫,纷纷带着自己的陈年顽疾找了过来。
    有皮肤真菌感染,十年不愈的,有鼻炎老患者,每日疯狂打喷嚏的,还有慢性盆腔炎,遭了不少罪的。
    正忙着,突然听到周围的人群连连发出嫌弃的语声。
    “咦——什么味?”
    “臭死了!”
    “怎么这么臭?”
    不少人掩鼻,往旁边避让。
    时暮抬起头,看到大家避让的对象是一位衣着破烂的七八十岁的老伯。
    他远远地站在人群最外面,神情局促又难堪,出声询问:“大夫,治腿需要多少诊金?”
    时暮视线往下,看到他小腿处扎着一条沾满污渍以至于都看不出颜色的布条。
    显然这伤有段时间了。
    “老伯,我先替你看。”
    时暮走向老伯,尽管戴了口罩,还是能闻到一股混杂着排泄物和蛋白质腐烂的臭味。
    立刻想到伤口的状况恐怕不好。
    时暮先让老伯坐下,才蹲下身,替他卷起裤腿,一点点揭开已经粘在伤口上的破布条,露出完整伤处时,周围人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伤口一大片虽然表面有些结痂,但下面都已经化脓,甚至还有细小的白色蛆虫在蠕动。
    看起来十分触目惊心。
    这伤口感染得非常严重。
    现在的人对抗生素已经习以为常,但在抗生素被发现之前,感染是非常严重的疾病,无数人因此而丧生。
    围观的人讨论起来。
    “溃烂得这么厉害的伤口要怎么治啊?”
    回答的人无奈摇头,“这也太可怕了,怎么治?没治!我认识一位在炭桥药市搬运的小哥,就是腿受伤,然后一直不好,溃烂严重,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
    “发热昏迷,差点命都没了,最后只能把整条腿都给切了,才活下来。”
    “啊?如此可怕?”
    “可不是。”
    这些话让老伯瞬间慌了神,干枯的手指不断捏着裤腿,“大夫,可不可以不要把我的腿给切掉?”
    时暮安抚地一笑,“老伯别紧张,有我呢。”
    时暮先拿双氧水把伤口冲洗干净,然后用镊子细致去除伤口上的结痂和脓液,整整弄了大半个时辰彻底清创后,才敷上消炎止痛的药膏,用纱布包扎起来。
    最后又拿了抗生素,交待老伯每日口服。
    老伯拿着药瓶,看着自己腿上整整齐齐的包扎,一时间竟不知说什么好。
    他三个月前来到沂都,就住在琉璃巷一处已经荒废的小庙中。
    因为身无分文,这段时间一直靠给人倒夜香生活。
    一个月前小腿被划伤,伤口几乎深及骨骼。
    受点伤对穷苦人家就是家常便饭,老伯也没钱去看诊,缠了点麻布止血,想着伤口迟早会好。
    没成想一个月下来,不但没有复原,而且越烂越深,化脓腐烂。
    若不是听到这哥儿大夫诊金极低,他还不敢来治呢。
    自己烂命一条,治不治又如何?
    不过是心中还牵挂着那五年未见的儿子,苟延残喘罢了。
    老伯颤颤巍巍地从衣襟最里面摸出钱袋子,心里又是一阵难堪,“谢谢大夫,也不知道我的钱够不够诊金?”
    还没把铜子掏出来,就被对方按住。
    “不用给了,老伯。”
    老伯抬起浑浊的眼眸,难以置信地看来,“不用了?”
    时暮眉眼弯如月牙,“出去记得跟人说,这有个特别厉害的大夫就行。”
    老伯霎时流下泪来。
    好似他自己的亲儿子都不曾对自己有过这一分半点的温情,哆哆嗦嗦地重复着,“谢谢,谢谢,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谢谢老伯,你也会长命百岁的,明天记得按时来换药!”
    送走老伯,收回视线,时暮看到街坊都在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好似还带着愧色的眼神注视自己。
    “怎么了?”这话一问出口,街坊们立刻散开来,像每日那样,开始自己的既定行动轨迹。
    其间,时不时传来一些叹息的议论。
    “这样的小公子都是品行不端么?”
    “哎,这世道,我们好似看不懂了。”
    中午休息的时候,已经换了位置摆摊的包小计给时暮塞来两只肉包子,还有一个小纸包。
    “这是……”
    包小计笑眯眯地说:“给时大夫你的。”
    时暮露出笑脸,“谢谢包哥。”
    小纸包里包着一块圆形的糕饼,层层叠叠的造型宛如花瓣,上面还点缀着红色的花心,不禁问:“这是什么?”
    小哥笑眯眯地回答:“这是福缘斋的海棠酥,味道极好,我每个月才舍得买一块,而且是给我媳妇儿买。因为她怀孕了,别的不想吃,就喜欢福源斋的糕点,今天刚好买了,送给时大夫尝尝,感谢你替我治好风团!”
    福缘斋是西市一家高档的点心铺。
    这个名字对原身来说,还带着某种特殊的意义。
    原身是时家的庶子,自小就不被父亲时献所喜爱,又遭嫡母的欺负。
    嫡子有的他从来没有,嫡子吃得上的他从来吃不上。
    不但要干下人的活,还被嫡母的两个孩子欺负,不给饭吃,竹枝抽腿,凉水泼身简直是家常便饭。
    两个嫡子就常吃福缘斋的糕饼,原身看着堆在两人面前那些花花绿绿、精致香甜的糕饼,想吃得口水直流。
    却又知道,那些东西永远没有自己的份。
    包小计看时大夫出神地想着,催促,“发什么呆,快尝尝啊。”
    时暮捏起宛如花朵的糕饼,放在嘴巴里。
    和现代蛋糕那种工业制作的过分丰富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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