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程功在南华早报上连载《哈利波特》(4/5)(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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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生,可以了。”
    在贝丝带着代理商的人去财务那边拿钱后。
    程功看到这一台七十年代末生产的电脑,确实觉得有些电脑,和他想象中完全不一样,像台式电脑,又像笔记本电脑。
    此时,程功坐下来,看着还是舒适度并不是很好的键盘。
    而且,现在只能打英文,并不能打汉字。
    “老板,那个代理商的人已经拿钱走人。”
    看到老板坐在电脑面前,开始打开文档打字,贝丝还是很震惊。
    她知道老板懂得很多她不知道的东西,但是,现在看到老板接触电脑后,也就可以打文字,还是让她觉得不一样。
    别人去学打字机打字,还是需要花不少时间的。
    “老板,你一接触也就会吗?”
    程功笑了笑,他前世的时候摸那些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都摸到烂了,这算得上什么。
    不过,现在这一台苹果电脑也是后来的苹果电脑的祖先了。
    贝丝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办公。
    程功已经开始从他的大脑那里抄写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第一部第一章开始。
    。。。
    差不多快到午饭时间。
    程功停下来的时候,他已经连续抄写多章。
    当程功和贝丝去吃了午餐。
    下午。
    程功继续在那写。
    快到下午下班,已经是第四章。
    现在单纯用电脑把每个章节,每个英文从大脑那里抄写下来还是非常快的。
    第一部也仅有17个章节。
    程功准备四天全部抄完后。
    到时再让人打印出来。
    “老板,你在写什么?”贝丝走过来问道。
    “小说。”
    小说?
    贝丝差点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但是,当贝丝走近来看,她发现确实是小说。
    对于程功,她知道老板是去过英伦留学的,但是,具体对方在英伦学了什么,贝丝也不知道。
    如今,看到对方用非常流利的英文写出一部小说来的时候,她再次被震惊到。
    “贝丝,你是我的第一个读者。”
    现在程功发现用这个时代的苹果电脑打字,时间一长也是很累的。
    其实,他还真的不想做这种牛马工作,主要是长时间弯腰打字还是太累了。
    他让贝丝坐在那看。
    都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老板,这真的是你写的?”
    “要不你以为呢?”
    贝丝早就觉得程功是天才,但是,现在再次看到程功直接写的一部小说,她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
    “等这几天写完后,到时再打印出来,然后在南华早报上发行。”
    。。。
    接下来的四天。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连续五天,程功终于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一共17章节全部都抄写完。
    周一下午四点。
    程功再让人把里面的内容全部打印出来。
    其实,也就是第一部哈利波特的全文。
    这些都是他前世罗琳写的第一部哈利波特原著英文版小说。
    不需要构思,完全从大脑那里抄写出来,而且,这是出版原著,错别字也是没有的。
    作为程功第一个读者和粉丝,他已经全文看完,惊叹程功真的是一个天才。
    “贝丝,你通知罗森特来见我。”
    贝丝打电话到南华早报办公大厦董事长办公室。
    现在罗森特还在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
    罗森特来到星河中心大厦第21层楼。
    刚刚从电梯出来。
    “罗森特先生,老板在办公室等你。”
    罗森特跟着进入到办公室。
    “老板,我来了。”
    “罗森特,你先看看这些。”
    罗森特拿过去,看到是打印出来的文字。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这是程功写的,仔细看完第一章,已经知道是奇幻或者魔幻小说。
    在欧洲或者欧美来说,奇幻小说一向是畅销小说。
    他仔细看完后,还是被吸引进去。
    “老板,这是?”
    “我写的,准备在南华早报上发行,每周一章或者两章,用来吸引读者订阅。”
    程功自己写的?
    这怎么可能?
    你要说是一个白人作家写的,那还说得过去。
    这居然是老板,一个香江华人写的。
    罗森特怎么都想不明白。
    看到罗森特不敢相信的眼神,贝丝说道:“罗森特先生,这确实是老板写的,我是老板的第一个读者,他亲自用这一台苹果电脑写出来,再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而你是第二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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