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汉军,好像比交趾人,要好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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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罗笑了笑,道:
    “要真是如此,我倒是觉得汉军,好像也挺不错的。”
    交趾国几百年,南越土著们,虽说仍旧保留了自身的部分习俗,但从猎人变成猎鹿来看,就知道他们已经有了许多改变。
    巴罗对汉人,其实是有几分好感的。
    如果不是县城限定开市时间,货物价格又对他们这些土著特别高昂,就更好了。
    而且国君还是天柱神托世呢!
    不过巴尼汉和他的老父亲不同,不太喜欢汉人,他心里总有种警惕。
    五年前新君登位的时候,九真郡有过一次叛乱。
    当时新君就以天柱神托世为由,号召他们帮助神明平叛。
    族中确实有不少族人,尊崇天柱神,提着鹿角矛上阵杀敌。
    他的两个哥哥,也在战场上阵亡了。
    但别说抚恤了,都没有好好安葬,连尸身都没找回来。
    他们尊重天柱神,天柱神并不爱世人。
    因而巴尼汉总有一种想法。
    那什么天柱神托世,只是托词。
    历代国君想要稳固交趾国的统治而已,根本没把他们当做子民看待。
    有了战事,就号召他们出征,将他们当做耗材一样对待。
    所以巴尼汉对汉军也没多少好感。
    都是汉人,能有什么差别呢?
    巴罗见儿子如此,安抚了几句:
    “好了,去拿几张鹿皮,是真的是假的,去看看不就行了。”
    “这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能活着就挺好了。”
    “那我去了,要是汉军里有铁枪卖,就好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巴尼汉偶然听说的一句话,他觉得挺有道理的。
    他想要猎鹿,想要断发文身,鹿角矛还不够,用上汉人的铁枪,肯定更容易。
    到时候一口气猎上七八只鹿,他就族中最勇猛的男人!
    “市场就在山下的话,可以吃了再走。”
    巴尼汉的母亲,则在这时,端来了一盆粟米饭。
    他们家种植的是粟米,虽说没有日南郡的良田里,那么粒粒饱满,但有赖于交趾国得天独厚的气候、土壤,也还算收获不错。
    巴尼汉闻着味,就心动了,也不顾烫,当即抓着吃起来:
    “好香啊,要是能买着铜鼎就好了,煮起来肯定更香。”
    首领上次就趁着赶墟的时候,买了口铜鼎,煮起东西来,格外香甜。
    他也不是没想过买一口。
    但是县城里的商人,一见是从山林里来的南越人,立马变了脸色。
    但凡是汉人手上才有的东西,必然价格高昂。
    巴尼汉的母亲,看着巴尼汉吃完了粟米饭,露出了笑容。
    她嘴里缺了一颗牙。
    这是南越的另一种习俗,凿齿漆牙,也就是拔牙。
    巴尼汉望着母亲的笑容,不由得想起,据族里人说,母亲年轻时,相当漂亮。
    甚至比那些汉人的女子,都要好看百倍呢!
    “就是没有汉人的女子,那么会打扮。”
    巴尼汉在心里盘算着:
    “要是汉军还卖布匹就好了,买点儿花色好看的布匹,缝制成衣服,母亲一定更漂亮。”
    临行前,巴罗又多叮嘱了儿子一句:
    “记得买点盐。”
    巴尼汉点了点头,盐是每次赶墟时,必须买的东西。
    只是那些汉人奸商,都给他们卖的是粗盐。
    又大又粗,苦涩无比,难以下咽。
    偏偏不买又不行。
    也不知道大汉朝廷的盐,能不能好上一点。
    价格只要不太贵就行,只要能稍微精制一下,就好了。
    算了,巴尼汉晃着脑袋,他也不指望,汉人会对自己有多好。
    交趾国几百年来,还不是这样,何况是头一次进入交趾的大汉呢?
    能在山脚下,买些价格适中的必需品,少走些路,就不错了。
    巴尼汉倒不是怕走路太多,南越土著走在山林里都是如履平地,脚程相当不错。
    但想着走上大老远,就为了专门去给汉人宰,心里总不是滋味。
    很快,巴尼汉就来到了山脚下。
    他算是来得早的,附近基本没几个同族。
    不过汉军比他起的更早,还未靠近,就能听到营中传来齐整嘿哈声,应该是在训练。
    巴尼汉的目光,则是停留在看守大营的汉军士卒身上。
    具体来说,应该是其手中的那杆长枪。
    “气势好足.”
    巴尼汉估计了一下,这样的汉军士卒,他应该能打两个。
    他走了过去,那员汉军士卒有些警惕的望着他。
    “我是来买东西的。”
    巴尼汉用的是南越口音的汉话,说的倒也还行。
    新时代的南越土著基本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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