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宁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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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太平盛世,杀出一个朗朗乾坤,杀出一个华夏尊严,杀出一个福满人间。可是我太寂寞了,你明白吗?」
    绿头陀不明白,他死也不明白!
    魔鬼!魔鬼!
    这个童子不是人,他是佛经中魔鬼!
    绿头陀恨恨用自己的血迹,歪歪扭扭在地上划出两个挣狞的血字:魔鬼!
    朱寅看着这两个佛经中的字,微微一笑。
    「就算我是魔鬼,佛也不能超度我。能超度我的,只有历史,唯有春秋。」
    绿头陀这一次似乎听懂了,他写完了「魔鬼」二字,用尽了所有的生机,意识陷入无边的黑暗。
    至死眼晴瞪的大大的,带着痛苦和迷惘。
    朱寅看着他的尸体,摇头:
    「世上的确有人终生做贼,甚至世代做贼,却是冠冕堂皇丶道貌岸然。
    像你这样明火执仗做贼的,又怎麽能长久呢?」
    「你的道行比他们差远了。区区山贼,何如国贼?」
    审判处死了绿头陀,意味着山寨新的法统建立起来了。
    当众处死了贼首绿头陀,朱寅又下令分田丶分地丶分粮---恩威并施,雷厉风行。
    做完了这些,朱寅就低调的离开了「光明顶」,将所有执行事务全部交给了李佳懿等三人。
    为了帮李佳懿等人稳住局面,朱寅还暂时留下了梅赫丶尼满丶周德嗣,
    让三人武力协助李佳懿等三人,镇压可能出现的骚乱。
    如此一来,随朱寅和宁采薇离开的,只有兰察丶嘎洛丶丁红缨丶康熙兄弟丶慕容狗蛋。
    直到快要出山寨了,宁采薇忽然说道:「?慕容狗蛋呢?」
    朱寅这才发现,很久没有看到慕容狗蛋了。
    「狗蛋!」康熙和康乾一起喊起来。
    两人喊了一会儿,就听山路边的陡坡传来狗蛋兴奋的声音:「额在这!
    找到雏鹰了!一对!还是猎隼啊!」
    接着,狗蛋就宝贝一般的捧着一个大鸟窝,里面有两只不到拳头大小丶
    羽毛金中带银的小鸟。
    「唧唧-」两只小猎隼张开稚嫩的翅膀,却无法飞起,只能徒劳的扑腾。
    「主公运气!」狗蛋眉开眼笑,「天下鹰隼,这猎隼虽然不如海东青,
    却也是能排前三的好鹰了!」
    「额爹说,羽虫三百六十种,一数海东青丶二数金雕丶三数猎隼!」
    「难得还是一对!」
    「但其实,额爹还说,猎隼其实比金雕好,因为猎隼更聪明,比海东青更聪明,更容易认主,更听话。」
    狗蛋一说到驯鹰,就神采飞扬,整个人充满自信的光。
    「这两只小隼,刚好一只认主公为主,一只认小娘子为主,它们可是极有用处的——」
    一番话说的朱寅和宁采薇都有点激动了。
    朱寅也听说过猎隼,又叫白鹰,乃是一种智商很高的大型猛禽。
    后世的中东土豪,很喜欢猎隼,不但能用来打猎,还能用来预警和当保镖。
    主人只要下令,猎隼就会攻击敌人,战斗力很强。而且很是听话。
    猎隼虽然没有海东青那麽有名,但和人类的配合度可能超过了海东青。
    所以后世,猎隼的价格反而超过了海东青。
    古代猎隼并不珍稀,但能驯养猎隼的汉人却很稀少。
    刚好捡到了慕容狗蛋这个宝了。
    朱寅好像看到将来的自己,骑着一匹黑马,肩膀上架着一只猎隼,身后跟着黑虎。
    那该有多拉风?
    朱寅正要说话,忽然狗蛋想起了什麽似的,「主公!我们赶紧走!不然母鹰回来了就麻烦了!」
    说着用衣服包住鸟窝,顺着狭窄的山路就跑了起来,
    朱寅等人见了也有点紧张,赶紧赶着几匹拖着金银的骤子,匆匆下山,
    直到走出好几里远,这才松了口气。
    朱寅和宁采薇对视一眼,都是得意的一笑。
    这一次,干掉了绿头陀这个威胁,救了七百多人,拿到了一个山寨,还搞了一个光明营。
    又没收了一万多两的赃款。
    最后还顺手得到两只小鸟。
    乳腺舒畅了啊。
    哈哈哈!
    朱寅和宁采薇心情极其美丽,都想唱一首山歌了。
    就是前面骤子的尾巴扫到宁采薇的脸上,宁采薇也没有发脾气,反而趁机咯咯娇笑,一巴掌拍在骤子屁股上,笑骂一声「讨厌」。
    朱寅笑道:「银子给你找来了,接下来就看你折腾了。』
    宁采薇道:「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大早就进城去填玉阁,低价吃到填玉阁!」
    「军事据点已经有了一个,接下来就是商业据点了。」
    她捏着小粉拳,「小老虎,你就等着当江南首富吧。』
    朱寅道:「我明天和你一起进城,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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