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干了这一碗散发着自由芬芳的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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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督大人仅仅征服了北部的吕宋群岛,中间的米沙鄢群岛,南边的棉兰老岛依旧没有征服。更不要说整个南洋了。」
    他又压低声音补充道:
    「伊比利亚没有足够的士兵在每一个岛屿驻军,所以他们任命各部落首领为领主,土着民唯一的义务是定期向总督府交纳税赋。」
    「假如,他们抗税呢?」
    「总督大人会派兵,联合周边的领主将他们~」史密斯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咔!」
    ……
    5日后,
    出清了船舱内的大部分货物,水手们也痛饮酒水丶新鲜蔬果,还有各式美味。
    当然,也没忘了光顾那些诱人的女支馆。
    在史密斯的盛情邀请下,王神仙也尝了一下洋荤,评价很不美好。
    这让他在接下来很长时间内都庆幸自己从江南带来了丫鬟。
    同时赞美陛下,让他去兰芳。而不是马尼拉或者其他任何一个殖民地城市。
    王神仙以他混迹大清官场的阅历,早就瞧出来了史密斯和马尼拉总督府的关系很不错。
    他没有猜错,总督府参股了史密斯的生意!
    2成!
    这很符合伊比利亚殖民者的一贯作风,只要金银,其他什麽都无所谓。统治的深度丶方式都不重要!
    这一点,撒克逊帝国明显不一样,他们的殖民统治更加精细化。
    ……
    按照约定,史密斯一行继续护送王神仙的2艘海船抵达了兰芳。
    这是一块多雨丶矿产丰富的土地。
    踏上土地的一瞬间,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会是又飘回大清朝了吧?
    码头上。
    到处是留着辫子丶穿着长衫的人,见面先作揖:
    「吃了吗?」
    王神仙扶着船舷笑的眼泪都出来了,觉得这个世界太踏马的魔幻了。
    世界这麽大,外面的风景很精彩!
    他冲进船舱,打开了一瓶珍藏的花雕酒哐哐倒了两碗。
    端到甲板上,豪迈的递给史密斯:
    「老史,干一碗。」
    「forwhat?」
    「为了自由!」
    俩人一碰,咕嘟嘟喝掉。
    18世纪的航海人就是这麽野性,不喝水只喝酒,醉醺醺的征服海洋。
    「老王,这酒不错。」
    「嘿嘿,10年陈的绍兴花雕酒。论吃喝造诣,咱大清当属第一!」
    ……
    有史密斯护送,有马尼拉总督府的商业文书,又加上这熟悉的脸,以及王神仙「掌握核心科技」的话术。
    兰芳的商业圈,很快就多了一位能人。
    来自遥远的,尊贵的,人脉深不可测的大清国高人——王神仙!
    就连兰芳的创始人,罗芳伯和陈兰伯,都和他成了好朋友。
    宴会上,
    王神仙那信手拈来的大清上层秘闻,皇帝重臣督抚的喜好,以及朝廷对于南洋地区的正策,听的两位创始人如痴如醉。
    将他奉为上宾,授予「兰芳公司总顾问」头衔,月银50两,出入有护兵!
    初到兰芳就打开了局面。而且局面好的惊人,就连王神仙自己也颇为诧异。
    ……
    经过多方打听以及察言观色,他很快就明白了其中奥秘!
    兰芳总长罗芳伯,原先乃广东省的一落魄读书人。
    考了7次,都未曾考取秀才功名。
    为了生计只身下南洋闯荡,最终靠着讲义气和「文化水平高」征服了一帮苦力,成立了兰芳会,最终建立了这麽一个公司性质的海外汉人国度。
    其创业历程,离奇程度超过小说。
    但若是细究起来,历史上的布衣天子往往都有很离奇的好运!大约,这就叫天命所归吧。
    客观的评价,罗芳伯是个英雄,是个被正史低估的英雄。
    他整合了散布在婆罗洲的汉人,制定了在这个时代最先进的制度,兰芳的最高统治者叫「总长」,而且是由公司内重要骨干推选担任。
    【比华盛顿的那一套,大约还早了几年。】
    但他的内心还是自卑的,极度渴望得到大清朝廷的认可,渴望得到官职封赏,成为海外藩国。
    倒也不必苛责,人不是神仙。
    英雄,可以有缺点!
    ……
    只能说以王神仙这种段位的掮客,兰芳公司高层所有人的正治智慧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对手。
    甚至,
    他还以私人名义赠送罗芳伯一件御用香囊。
    明黄的龙纹绸缎丶精致的做工,唬的罗芳伯当即朝北磕头谢恩,笃信不疑。
    过了一段时候,他具体拿出了空白的总督批文!
    白纸上提前加盖了两江总督的印章,意味着任何时候,他可以在纸上填写任何内容,当即生效。
    这是何等奢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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