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勇闯原始利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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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他又问了许多,都是对的,都被准确地预测到了。
    我顿时感觉这个人有点神了,有未卜先知的本领。
    现在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以前年纪小,不懂,把他当成了神仙,可以烧香的神仙。
    另一件事就是,有一天早上,我忽然听到外面一个女人在尖叫。
    我和小肥爬起来,跑出大门,看到了吃惊的一幕。
    一个男人正在调戏一个女人。
    这个男人是昨天刚来的篾匠。
    这个女人经常来这里玩,三十岁左右,神智似乎有点不清。
    今天早上,她刚步入这个院子,就被这个男人盯上了,开始动手动脚,吓得女人连连尖叫。
    我们出去时,这个女人正在前面跑,男人在后面追,俩人就围着房子绕圈圈。
    我们来了,这个男人停手了没有?
    没有,他一直在追。
    我们年纪小,目睹这一切,自然不敢吱声,只是看着,认真地看着。
    看着他把女人按倒在地,成不成功,我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他把这个女人按在地上后,女人就喊出了痛苦的呼救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三十八章:勇闯原始利民村(第2/2页)
    我们站在一旁,无动于衷,当然还是有点气愤,觉得不应该,但只是心里想一想,我们没有任何行动。
    现在回忆起来,觉得应该煽自己两个耳光。
    但没办法,当时年纪小,害怕,不敢上前。
    若干年后,我又第二次去了利民村。
    这时的我已经在长沙工作,从事宣传报道工作。
    我主要的任务就是写你好,我好,大家好,领导好,领导最好,世上只有领导好之类的宣传稿件。
    但也写社会新闻稿件。
    一天,我在网上忽然看到了桃坑山区发生了虫灾,也就是蝗虫灾。
    我们叫蚂蚱,其实就是蝗虫。
    小时候,我看了一部电影,讲述的草原蝗灾。
    真是非常的恐怖。
    天上地上全部是蝗虫,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令人咋舌。
    想不到我的家乡也发生了。
    我自然高度关注,立即回乡开始调查。
    我首先想到的是利民村。
    因为这地方是最山的山区,应该是蝗虫重灾区。
    在一个亲戚的介绍下,我租了一个姓邱的摩托车去利民村。
    当时此人正在建房,接待我的是村党支书记,具体姓名不记得了。
    他非常自豪地说,这户人家建的是红砖屋,是我们村第一栋红砖屋。
    的确,客家人的房子都是泥巴屋,红砖屋是当时最高等级的房屋,是有钱人的象征。
    他带我参观了蝗虫事发地,并讲了许多虫灾故事。
    我又采访了当地农技员,询问当地虫灾情况。
    当然,我采访了乡党委书记肖书记。
    他提供了许多当地政府抗虫防虫的经验介绍材料。
    但我的兴趣点不在这里。
    来之前,我已经跟《新周报》沟通好了,他们要我以《新周报》特约记者的身份去采访,稿件写好后,我立刻传给了他们。
    他们看后,表示马上用,但我心里又打起了小九九,我希望家乡的报纸也采用这篇稿子,于是,我又传给《株洲晚报》。
    《株洲晚报》的编辑看后,表示发整版,并要我把银行卡号发给他,准备发稿费。
    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株洲晚报》没有发,原因是市宣传部审批没有通过。
    其实,我很清楚,我的稿件只是单独地报道虫灾,没有报道当地政府抗虫救灾的事迹,这种稿件在市报肯定不能发。
    当然,《新周报》发了,并且是以《新周报》特约记者名义发。
    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发了这一期的《新周报》,之后意外停刊,其中内情不宜公开,结果我成了中国史上最短命的特约记者。
    还有一个客家人的事也值得说说。
    我在亲戚家吃饭的时候,有人说起了一个人,他姓郭,以前伪造假币判刑,现在在搞工艺品。
    我虽然搞新闻报道,但也写纪实稿。
    当年纪实稿火遍大江南北,《知音》、《家庭》等杂志需要大量的纪实稿,并且是千字千元。
    非常高了,一篇六千字的纪实稿就有六千元,而我当时的工资只有几百元,自然,我加入其中。
    现在听到这个信息,我立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在姐夫尹观华的带领下,我采访了郭先生。
    采访很顺利,他向我介绍了有关情况,回长沙后,我只用一天时间就写出了初稿。
    我的目标是《知音》,结果不顺利,二审拍死,后来在《高墙内外》杂志发表了,但影响力太小,几乎没有水花。
    我自然不甘心,又联系了《湖南广播电视报》,可惜它是一星期出一期,稿件已经排到二个月后。
    我又联系了《三湘都市报》,它有一个特别报道,专门发纪实稿。
    结果第二天稿件就发出来了。
    反应很强烈,尤其是在客家群体中引起了许多议论。
    很多人对郭先生热嘲冷讽,他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在一些人的唆使下,他向《三湘都市报》写了一封信,要求对新闻报道进行更正。
    当然,郭先生做事还算光明磊落。
    他把这封信抄写了一遍,寄给了我。
    我看后有点不依为然:
    一是反映的事,真不是事。
    二是《三湘都市报》不会自己打自己的嘴巴,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话,绝对不可能更正。
    事实上后来也是不了了之。
    但有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郭先生却轻易地放弃了。
    此稿出来了,引起了湖南卫视的注意。
    他们当时有一个晚间报道火遍全国,节目组通过我,找到他,希望报道,却被他拒绝了。
    节目组的编导找到我,希望我去做工作。
    编导当时说,在我们这个节目打广告,一秒钟是7万,我们报道他会有一分多钟,价值五百万以上,我真不理解,他为什么拒绝?
    我马上跟郭先生讲了情况,但仍被他拒绝。
    他的理由是,我认为我的作品还不满意,所以不报道。
    其实,这就是郭先生理解上的误区。
    艺术不艺术是没有固定标准的,要走向市场必须需要名气。
    一个名星卖自己写的书法,在我眼里真的不入流,还不如客家人写的字,但人家有名气,几千块一幅书法作品一样卖得火爆。
    郭先生有所不知的是,电视台的节目是相互联动的。
    湖南卫视的节目会放到其它台播,同样其它台的节目也会放到湖南台播。
    可以说,郭的节目会在全国各地播,同时中央电视台也可能会介入,因为这样的事在全国还是比较少见。
    可惜,太好机会就这样丧失了。
    不然的话,他现在应该是千万富翁了。
    当然,仅是猜测,也有可能不是真的。
    但我感到机会还是不能丢。
    一个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机会,包括成名发财的机会,但你不抓住,有可能就会错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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