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签到汗血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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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史府内。
    朱志还在房里酣睡。
    突然,房门“砰”的一声被撞开,管家连滚带爬地冲进来,脸色惨白地大喊。
    “大人!不好了!秦军杀进来了!南城门破了,陈总兵也……也战死了!”
    朱志像被针扎了似的从床上弹起来,手忙脚乱地抓过衣服往身上套。
    “快!快备马!从后门走,出城!”
    整个刺史府顿时乱作一团,丫鬟仆妇们尖叫着收拾细软,卫兵们东奔西跑却不知该做什么。
    谁也没料到敌军来得如此之快。
    这速度完全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朱志刚系好腰带冲出房门,就见府门外站着一队玄甲士兵,为首之人正是霍去病。
    他身披染血战甲,眼神冷冽如冰。
    朱志吓得腿一软,“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
    “将军饶命!下官愿降!愿将府中所有财物献上,只求将军留我一命!”
    霍去病面无表情,对身后的士兵道:“将刺史府所有人等拿下,严加看管,不得放走一个。”
    “是!”士兵们立刻上前,将瑟瑟发抖的朱志和管家等人捆了起来。
    至此,从突袭城门到控制全城,不过短短两个时辰。
    霍去病便以三千骑兵,成功拿下了辽州州城。
    身边的将领们纷纷上前恭贺。
    “将军神勇!两日奔袭四百里,一举破城,此等战绩,足以载入史册!”
    霍去病微微点头。
    这场胜利,天时也占了大半。
    他转头对传令兵道:“立刻给主公传信,辽城已破,三郡之敌不足为惧,请主公放心!”
    传令兵领命而去。
    两个时辰后,日上三竿。
    苏云正坐在书房批阅文书,忽然听到窗外传来游隼的鸣叫声。
    他抬头望去,只见一只游隼落在窗台上,脚上系着一个小巧的信筒。
    侍从取下信筒呈上,里面正是霍去病从辽城发来的战报。
    得益于游隼的高速飞行,不过两个时辰,六七百里外的捷报便已送到。
    苏云展开信纸,看到霍去病竟带着骑兵连夜奔袭四百里,仅用两个时辰就攻破了辽城,抓住刺史朱志、斩杀总兵陈述,不由得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愧是冠军侯,”
    “这奔袭突袭的本事,真是刻在骨子里的。别人还在盘算着怎么攻城,他直接带着人杀到了城下,这一手打得太漂亮了!”
    旁边的曹化淳也凑过来看了战报,惊叹道。
    “霍将军这速度也太惊人了!四百里奔袭,换作旁人怕是人马都得累垮,他不仅做到了,还能立刻发起强攻,这等魄力和战力,真是世所罕见。”
    “本王就知道没看错他。让他带骑兵,就是要发挥这闪电般的速度。辽城一破,辽州唾手可得。”
    忽然,脑海中传来系统提示音。
    “叮!本周签到已刷新,是否签到!”
    “签到!”
    “恭喜宿主获得两千匹汗血宝马!”
    听到这个奖励,苏云眼中闪过一丝惊喜。
    汗血宝马的传说,在历史长河中流传千年。
    相传其原产于西域大宛国,因脖颈处流出的汗液殷红如血而得名。
    汉武帝时期,为求此马曾两度派大军远征大宛,历经苦战才得数千匹而归,可见其珍贵程度。
    这种马身形矫健,肩高可达六尺,奔跑时四蹄生风,耐力更是惊人。
    寻常战马日行三百里已是极限,汗血宝马却能连续数日保持日行五百里的速度,且在负重铠甲、长途奔袭后仍能保持冲锋的爆发力。
    在古代战场上,一匹汗血宝马往往能决定一名骑兵的生死。
    当年霍去病北击匈奴,麾下便有少量汗血宝马,凭借其速度优势屡次撕开敌军防线,创下封狼居胥的赫赫战功。
    因其稀有与强悍,汗血宝马一度成为帝王将相追捧的至宝,一匹成年良驹的价格甚至能抵得上一座城池的赋税,更被视作国力强盛的象征。
    后世无数文人墨客为其赋诗。
    “天马徕,从西极,涉流沙,九夷服”
    足见其在世人心中的分量。
    这两千匹汗血宝马,换算下来相当于百万金的财富,足以装备一支精锐骑兵。
    这次的签到奖励倒是给力。
    有了这些汗血宝马,他正好可以再组建一支两千人的重骑兵。
    .........
    青州
    青城内一片忙碌景象。
    城墙之上,守城士兵们正手忙脚乱地搬运着滚石、擂木,将一桶桶桐油摆在垛口边。
    弓箭手们搭箭上弦,眼神紧盯着城外。
    空气中弥漫着汗水与桐油的气味。
    整座城池都被一种压抑的战前氛围笼罩着。
    城外,地平线上扬起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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