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当年的事,她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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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公馆。
    朱太太走后,傅安安吃完一小碟点心,没有离开,坐在座椅上等人。
    今天,是每个月固定查账的日子。
    春雀喝了一副药,感觉神清气爽了些,安安静静,站在傅安安身后。
    陈老板和阿春一前一后走进来。
    两人手里,都捧了很多账本。
    陈老板荣升为总管事后,人逢喜事精神爽,整个人神采奕奕,双眼放精光。
    “傅小姐,按照你年前的吩咐,把一些亏损或者不赚钱的店铺,都转成粮食米面铺和油盐酱醋调料铺。
    短短半个月,就扭亏为盈,利润大幅度稳中上升,傅小姐你的生意经,越来越精湛啊。”
    陈老板高高竖起大拇指,硕大的翡翠玉扳指,盈盈发光。
    春雀忍不住赞叹,“陈老板,你现在看上去财大气粗气派不凡,整块玉都戴在手上了。”
    陈老板,“……”
    傅安安忍笑道,“我只是领头带班,所有铺子都能够实现盈利,都是陈老板赏罚分明,管理有方。”
    “不敢当,不敢当。”陈老板哈哈大笑。
    如今走出去,高人一等,谁不尊称他一声陈老板。
    这是以前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万幸那次他跟在傅小姐身边,狠心赌一把,赌对了。
    陈老板对接完了总账本,阿春紧接着上前,递上账本,把龙凤旗袍店的利润情况说了说。
    因为遭遇了地痞流氓打砸抢洗劫一空,龙凤旗袍店当时只剩个空壳子。
    阿春担任掌柜接手后,相当于重新开始。
    得益于百年老字号的招牌,在近半个月时间内,陆陆续续拉拢了三分之一的老顾客。
    但每天的营业额,还在持续亏损中。
    阿春预计,要到二月底三月初,才能转亏为盈。
    傅安安翻阅完账本,心里默算了下,和阿春预计的差不多。
    她抬头,看了眼阿春,笑着点头,“旗袍的面料,你都采用了最时兴的织锦缎和金银丝,款式方面,增加了短袖旗袍和无袖旗袍。
    在我们本土的海派旗袍基础上,又增添了京派旗袍的端庄矜贵,非常好。”
    “都是傅小姐提点的好。”阿春爽利一笑。
    比起半个月前的腼腆羞赧,判若两人。
    只是眉眼间,隐隐一抹忧色。
    她没开口说,傅安安也不便直接询问。
    等阿春走了后,陈老板叹了口气,说道,“傅小姐,阿春家里的情况,你也清楚,她下面还有四个妹妹一个弟弟。
    四个妹妹都在家里,帮忙洗衣做饭,日夜忙不停。
    只有小六,一天到晚闲得发慌,小小年纪,不是偷鸡,就是摸狗,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无事生非。
    这不,就这两天,小六又把牛蛋的头砸破了,牛蛋家里要求赔偿三百块大洋。
    阿娥不晓得从哪里打探到消息,知道了阿春重新回到龙凤旗袍店,天天跑到店里,找阿春要钱。
    长此以往,阿春又会陷入以前的困境,用她的单薄身体,滋养全家。”
    陈老板一声长叹。
    傅安安却觉得,这是对阿春的一个考验。
    通过了,阿春就会涅槃重生。
    这时,阿祥指着正厅门口成堆的赔罪礼,问道,“傅小姐,这些东西怎么办?”
    陈老板走过去,粗略看了眼,咂舌不已。
    都是燕窝阿胶人参之类的贵重滋补品,还有一些绫罗绸缎珠宝首饰。
    估摸着,价值上万块大洋。
    傅安安淡淡扫了眼,说道,“都是搜刮来的民脂民膏,我们一件不留,你把东西装上车,送往军需部,全部捐掉。”
    阿祥咂舌,“全部捐掉?”
    都是昂贵稀少的滋补品,留一件也是好的。
    满脸的惋惜,春雀实在没眼看。
    挑了挑眉,说道,“你不懂小姐的意思,这就叫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阿祥,“……”
    怪他读书少,没见识。
    督军办公处。
    沈逸风接完军需部办事人员打来的电话,一张嘴,就再也没有合拢过。
    “厉哥,朱太太送给傅小姐的赔罪礼,价值上万块大洋,她振臂一挥,全部捐了。”
    “傅小姐大气,霸气啊,真不愧是我一直发自内心爱戴敬重的大嫂。”
    沈逸风嘚吧嘚吧,嘴里夸赞傅安安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砸。
    然后,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凑到厉枭面前,笑得见牙不见眼。
    “警备司司长又给我打来电话,说朱眉洛在监牢里,不吃不喝突然发疯,寻死觅活要见上厉哥你一面。
    她说只想问清楚,这么多年,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她,反而喜欢上了傅安安那个和离了不要脸的女人?
    咳咳,厉哥,不是我,我没有看低傅小姐……我就是复述一遍朱眉洛的原话。”
    沈逸风举起双手,拧身跨步,飞快往后退。
    “年少时见过太惊艳的女郎,谁还看得上蠢货?”
    厉枭冽了冽眉,望了眼不知死活的沈逸风,冷声道,“有这闲工夫,不如多做点实事。
    戴奎笙那里,追查女间谍的幕后黑手,有没有进展?
    陷入内斗的青帮,出结果了没有,到底谁来顶替死去的莫老帮主?
    莫文粒带走了青帮信物,还带走一个身份不明的毁容男人,如今窝藏在何处?
    一个月后的骑马开车打枪比赛,准备得怎么样?
    还有,老大不小,该成个家了,立业,就算了。”
    沈逸风,“……”
    家世好,长的俊,能力差强人意,却没有哪个瞎眼的女郎看上,是他的错吗?
    不愧是他厉哥,哪里扎心专往哪里扎。
    厉枭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黑沉如墨的眸子眯了眯。
    “当年的事,已经过去六年,她没有按照约定来找你,肯定有她的苦衷。
    你以为玩世不恭游戏花丛,就能等回来她?”
    沈逸风一愣,转而痞气一笑,似真似假道,“谁说老子是为了等她?我只是还没有找到一个,让我激情昏头的女郎罢了。”
    厉枭黑眸沉沉,从抽屉里,取出个白色封口信封,递给沈逸风。
    “刚收到密报,一个代号叫夜莺的红色女匪,关押在中央军政府大牢,照片你看看,一个熟人。”
    说完,又递出了两张照片。
    沈逸风接在手里,一张是六年前的照片,一张是现在的照片。
    都是同一个女郎。
    圆圆的脸,明眸皓齿,一双漂亮的杏眼,看上去澄澈干净。
    “小骗子,有本事你躲着老子一辈子。”
    沈逸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攥紧白色信封和照片,一阵风刮出督军办公室。
    “厉哥,我去逮人了。”
    厉枭微微颔首,“带上戴奎笙,他娘舅在中央军政府担任兵工署军械司长,必要时,可以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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