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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逃荒(第1/2页)
原主生活在偏远农村,是家中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弟。
她从小懂事,喂鸡做饭捡柴禾找猪草照顾弟弟,大点儿下地干活,是地里的一把好手。
本来这时候的女子应该14、5岁出嫁。
但她爹妈是村里有名的懒汉,他们把长女留在家里当壮劳力使唤。
一直到她18岁,才相看人家。
他们盘算着把原主卖个好价钱,没想到遇到天下大旱。
地里长不出庄稼,河道没水,老天几个月不下雨,外面的人都在逃荒。
村长组织大家一起往南方走,不然留在家就是饿死。
逃荒路上,原主挖野菜、扒树皮、抢水、掏耗子洞……
只要是能吃的,她都想方设法地弄回来。
靠着她的勤奋,一家人才算勉强活下来。
外面的日子不好过,丁父打起了别的主意,逼着原主当暗门子,换取粮食。
之后,全家人都趴她身上吸血。
等找到了适合定居的地方,这里有个大地主的独子得了痨病,要找新娘冲喜。
丁父丁母把原主卖了个好价钱。
结果新婚当天地主儿子死了。
他调查后得知原主早就不是黄花姑娘,认定她克死了儿子。
地主把原主活埋在儿子的坟里,要她世世代代伺候自己儿子。
……
今天是上岗村集合,去逃荒的日子。
丁母早上起来没看到女儿,嘴里开始不干不净地骂人。
什么不要脸的懒货,什么一身懒筋,改天给她抽抽筋。
丁母一边骂一边到处找丁萱,最后在柴屋里,看到她躺在地上。
“死丫头,真是三天不打皮痒痒了,还不滚起来!”
丁母大声呵斥道。
“娘……”
丁萱侧着脸,看向丁母,脸上全是红色痘疮。
“娘,我头晕的很,歇一会儿就起来……”
丁萱的样子把丁母吓了一跳。
她虽然是个懒婆娘,但不是个傻子。
这满是痘疮,还红红的,该不是生了什么不干净的病吧?
“孩他爹,他爹啊!”
丁母急匆匆地赶回屋里,拉着丁父过来。
“你瞧瞧,大丫头这是咋了?”
丁父定睛一看,连忙拽着丁母后退了好几步。
“你是不是莽!这是天花,大丫头出花了!”
出花?
丁母急了。
早不出晚不出,偏偏这个时候出花,她是要害死全家吗?
“那咋办?”
丁母躲在丁父后面。
夫妻俩凑一起看着十分猥琐,哪怕闺女病着,可这是天花,他们不敢上前。
“这玩意儿传人的,家里还有三个小子,不能被她传了。”
丁父一咬牙,跟丁母蛐蛐了两句。
“啥?烧了?”
丁母眼睛瞪得老大。
虽然她不心疼女儿,可好歹是条活生生的命,怎么能点火烧死她呢?
“他爹,大不了把她丢家里,没吃的过两天就死了。点火烧房子,这是造孽呢……”
丁母踌躇着。
她懒归懒,但杀人的事情没做过,更别提地上躺着的是亲闺女。
“你是不是傻!这玩意儿传人!要是叫别人知道大丫头得了天花,我们都得被烧死!”
“那年张家湾的事儿你忘了?一个得天花,一村子都会染上,都会死。”
“她不死,死的就是我们!”
丁父觉得媳妇儿是头发长见识短的婆娘,这种事情上脑子不灵光。
丢下丁萱留家里,别人问起来,他们怎么说?
老丁家里就这么一个勤快人,逃荒不带上她,村里人不会怀疑?
“蠢货!”
丁父骂骂咧咧,随后出去找火。
丁母这时候也想明白了。
在一家子被拖着死,和女儿去死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大丫头,别怪爹娘,怪就怪你命不好,偏偏这时候得了天花。”
“这是你的命啊!下回投个好胎,别怪我和你爹……”
两人动手点火那叫一个麻利。
正好家里一些木柴带不走,全被他们丢了进去。
大火烧得极旺,隔老远就能看到浓烟滚滚。
本来就大旱,空气干燥得很。
赶来的村里人看到这场景也没办法,没水救不了火。
“我的大丫头啊,辛辛苦苦把你养到18岁,没吃到你的孝敬,你就这么狠心撇下爹娘走了!”
“狗子大点儿年纪,还没婆家,就成了枉死鬼,以后连个香火也没有,这不是在我心里扎刀吗……”
丁父和丁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刚起床的三个小子也傻愣愣地站着,像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