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3章 忠义绝翁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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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周宫城,乾阳宫。
    自锦衣卫查获甄家藏匿家财之事,嘉昭帝让三法司就此事依律定罪。
    三法司主官对此事各有论断,对量刑各抒己见,这也是刑律权衡常有之事,并不足为奇。
    这日一早,嘉昭帝召大理寺卿韦观繇丶刑部尚书陈茂舒丶左都御史周显扬入宫专议此事。
    原本这样一桩事情,寻常只让三法司按律磋商,最终上报皇帝签署即可。
    嘉昭帝之所以郑重其事,召集三法司主官入宫商议,是想完全掌控此事走向,不因律法磋商而走偏。
    金陵甄家对于嘉昭帝来说,不是简单的获罪犯官之事。
    其背后牵扯火器私造谋逆,隐蔽四王八公旧势趋向,关系父子君王潜势此消彼长。
    嘉昭帝更需要严办此案,对意图染指火器的谋逆势力,予以严厉打压威慑。
    甄家之案已不止是甄应嘉一人罪责大小,而是嘉昭帝张大皇权,权衡掌控朝政的要紧筹码。
    所以,针对甄家戴罪之身,私匿家银之事,三法司可以依刑律,但必须符合皇帝的预想和利益。
    大理寺卿韦观繇说道:「圣上,甄应嘉在革职查办期间,不待朝廷有司依律判定,阴私藏匿家财。
    此乃枉顾国法之行,必须予以惩戒。
    原本圣上顾念甄家祖上之功,及甄老太妃遗泽,下旨查抄甄家七成家产,已对其家格外宽宥。
    然甄应嘉不知感恩,再行狂悖之举,臣以为应对其加刑处置,查抄其全部家产,以为惩戒。」
    韦观繇是中正严明之人,稽案断凶才是大理寺主责,他自然会不遗馀力,但对判刑定罪一向偏于中庸。
    虽然作为嘉昭帝的近臣,他知晓皇帝对甄家之案的深远筹谋。
    但从大理寺稽案定凶出发,甄家之罪在于甄世文私造火枪,甄应嘉并没有参与其中。
    甄应嘉作为甄家家主,甄世文的父亲,有治家无德丶教养无方之罪,罢官抄家已足够予以惩戒。
    至于他私藏家财,所为有悖律法,但并不算死罪,加重惩戒即可。
    他作为大理寺首官,如果动辄刑罚于人生死,有失三法司首衙体统,那和推事院还有何区别。
    韦观繇话音刚落,嘉昭帝不动声色,目光之中似若有所思。
    刑部尚书陈茂舒说道:「启禀圣上,韦寺卿所言虽然公允,但刑律判罚需应时势。
    江南乃士族豪门聚集之地,文教盛行,黎民富庶,人心多变,大户豪门奸恶不法,时有发生。
    即便本朝开元以来,江南世家罪愆殒落,也并不鲜见。
    金陵甄家乃江南豪门翘楚,在当地名望深入人心,言行举止为人关注,更为人潜移印证。
    甄应嘉以朝廷戴罪之身,私匿家产,逃脱刑律,此等行径,流传市井,以为效仿。
    以后但凡世家大户身犯罪愆,都如他这般藏匿私财,以图后路复起,朝廷律法森严,从何谈起。
    一旦法弛惩弱,豪强失之敬畏,江南六州一府,从此将会愈发多事。
    因此,臣以为甄应嘉私匿家产之事,必须严惩,只是抄没全部家产,难儆效尤,必须加罪专惩!」
    ……
    嘉昭帝看向还未发言的左都御史周显扬,问道:「周爱卿有何谏言?」
    周显扬听了皇帝问话,心中微微一凛。
    比起韦观繇的严明中允,陈茂舒的法家之言,都察院向来是三法司中最为激进的衙门。
    都察院从来以风闻奏事为任,行事以明快锐利着称,也被人诟病为快嘴臭嘴之瑕……
    都察院虽有时让皇帝都有些厌烦,但到了合适时候,却能成为帝王最锋利的刀剑。
    周显阳能做到都察院首官,自然是非一般人物,精明干练,观风望势之能非普通臭嘴御史可比。
    三位入殿官员,圣上单单对自己开口,自然是想自己说些中听的话,甚至是稍息偏激的话……
    周显阳说道:「启禀圣上,臣认同韦寺卿和陈尚书之言,甄应嘉戴罪之身,私匿家财,罪家一等。
    臣以为不仅要加抄其全部家产,更要对其刑罚专罪,肃正江南豪门士族风气。
    且此事不仅罪于甄应嘉一人,他会千里送银入京,必是京中有人与其沆瀣一气,才让他觉得有机可乘。
    臣以为甄应嘉之罪不可恕,其馀阴私不法之辈,也不可不察!
    臣听闻锦衣卫已拿问甄家入京之人,据其招供事由,因北静王为甄家之婿,甄家私银欲藏北静王府。
    北静王水溶堂堂王爵,位高名重,是否真行此枉法之事,还请圣上查纠,勿枉勿纵。」
    韦观繇和陈茂舒听了周显扬之言,心中都一阵古怪。
    御史不是一贯以清流自居,这位周大人堂堂都察院左都御史,怎麽也变得不要脸面,开始揣摩起圣意?
    嘉昭帝听周显扬之言,嘴角不易察觉的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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