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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狗后,她直接扑了过去。
“点点点点,终于找到你了点点。”
狗和主人呢喃了许久。
林欢欢又过来认真感谢了邹昊一番。
就准备上车。
“稍等一下,这是纸和笔,希望能签个字据,证明一下这笔钱,是你因为丢失的狗狗被找,主动自愿给我孙子的。”
邹喜登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纸笔,还带了一个印泥。
林欢欢看看邹喜登,又看看邹昊,说:“有必要吗?”
邹昊说:“签一个就签一个吧,我爷爷比较谨慎。希望你能理解!”
“行吧。”林欢欢把柯基狗放进保时捷,走了过来。
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味,顺着微风拂面而来。
走近了,就发现这女生,要说脸蛋吧,也不是绝美型,身材吧,也是中上等,谈不是妖艳,个子谈吐声音,都是中上等,但就是这些中上等加在一起,柔和出一种独特的美。让人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
如果非要邹昊具体形容一下,大概就是她给人一种很丝滑很舒服的感觉,这种感觉不好形容,就像是清风一样,让人很舒适,虽然两人没有深入相处的经历,但邹昊就莫名的产生一种错觉,跟她相处,应该是一件舒服的事。邹昊不知道是因为她皮肤太白太亮了,或者说是年轻单纯而拥有的独特气质,总之就是一种从未有过的独属于她的感觉。
换句话说,就是这女生美的很匀称,很舒服,很独一无二。
恩,以邹昊匮乏的词汇量,也只能形容到这里了。
要想亲身感受的话,只有见过才知道,邹昊敢说,见过她的任何一个正常男性,都会从一众比她还漂亮的女生身上,独独注意到她,这种总体的气质,太少见了。
少见到让人感觉这种美,似乎不属于人间,更不属于乡野,而只存在于幻想之中。
事实上,似乎也是如此,开这种车,随手一挥拿一万当一元的主,似乎很难属于乡野。
如果有哪个乡下男人,能让这样的女人甘心留在乡野,那这个男人肯定是上辈子拯救过宇宙,否则绝无可能。
……
林欢欢按照邹喜登的要求,写完字据,签字按手印,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就坐车离去了。
几个吃瓜村民过来,打听了一番,知道这个事情之后。
也是震惊的不停的讨论这个事情。
有的说这女的是有钱烧的,一条狗一万多,花这冤枉钱干啥。
有的说我家狗要因为什么事,让我出一万,我宁愿把它吃了。
当然也有人说,你不懂,对于人家有钱人来说,一万可能就是咱们的一块,无所谓。
而除了对狗主人的议论,大家最大的议论,还是邹昊爷孙两的奇遇。
“还别说老邹,你爷孙两运气是真好,这条狗我前两天就看见了,就是不知道有人悬赏。”
“俗话说的好,来的早不如来的巧呀,千金难买早知道,说白了你也是没这运气!”
“找个狗就给一万,顶一年的收成了,你们这是祖坟冒青烟了吗?”
“这钱赚的,简直就像捡钱一样,我天天工地累死累活,干两月也赚不了一万,你这倒好,碰个狗,打个电话,直接一万到手!”
“羡慕死我了,啥时候我也能发一回这横财呀?”
“这种事呀,得看命!命里有时就有,命里没有,想也没用!”
村民们一句我一句的说着,一时间众说纷纭,说什么的都有。
但是,大家最多的情绪,是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