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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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难,并不是说推动命令困难。
    反贪一事从来是大明的政治正确,从未有过因为反贪而朝政大乱的。
    如果他强硬地以厂卫,完全行特务政治去反贪,那么还有可能迎来文官集团的集体反抗。
    而一堆厂卫酷烈、奸诈、陷害忠良的进言,也会如潮水一般袭来。
    ——
    因为这个事情,本质上就从反贪,变成厂卫与文官的权力争夺之上了。
    没有任何一个文臣,能够忍受夜里睡觉睡到一半,突然被厂卫破门而入,拎到诏狱的恐怖景象。
    这与他是忠是奸,是贤是愚,是东林还是阉党都毫无关系。
    但如今这样,以文官领头清理,以红绿加赏相激,再用厂卫从旁监看,提供证据辅助,那就不一样了。
    一切事物按照程序,按照流程而来,再辅以共同想像的风浪,任何抵抗都再也找不到理由了。
    更何况,不是没有人欢迎反贪。
    往上的官位就是这么多,倒下来一个,才能上去一个,这事情本身并不触犯底层官员的利益。
    而许多自诩白乌鸦之人,以前随波逐流的灰乌鸦中人,或许更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手段来与他人,与自己的过去切割。
    再加上明朝这转任速度和风宪机制,导致文臣集团并不是以「职司」聚集的,而是以地域、师生抱团,然后通过风宪来行使权力。
    一任尚书,甚至半年一换,哪里形成得了什么「兵部集团」,「户部集团」————
    更多就是一一个个地域、师生所组成的小山头罢了。
    所以反贪之事,确实不如想像中的困难。
    但反贪也非常难!
    这种难,在于延绵百年的风潮。
    天下以宦囊丰饶为贵,有清廉不取的甚至会被笑为傻子。
    这种难,在于贪污界定。
    受贿一万是贪,那么拿取常例孝敬一百两算不算贪呢?
    放国初自然是贪的,但放如今,却反而要说上一句清廉如水了。
    这种难,更在于刑罚本身!
    朱由检以前看过的许多小说,一穿到明朝,就拿起大刀,将贪官大杀特杀。
    结果他翻阅刑罚律例以后才明白,他居然是干不了这个事情的。
    日啊!又是和蔼可亲的老祖宗给他留下的宝贵遗产!
    英明神武的成化老祖宗,在成化十三年,因为大明律沿袭日久,已渐渐不适宜当时情况,于是修订出台了《问刑条例》。
    这其中,有一条最致命的条例,却正是成化以后吏治日渐腐败的祸首。
    「凡军、民、诸色人役,及舍余审有力者,与文、武官吏、监生、生员、冠带官、知印、承差、阴阳生、医生、老人、舍人,不分苔、杖、徒、流、杂犯死罪,俱令运炭、运灰、运砖、纳科、纳米等项赎罪。」
    什么意思?
    就是说,只要不是什么不赦的大罪,也不管你是什么人,如果犯错了,掏钱就可以了!
    当然了,官吏贪污,当然还是有罪的。那么怎么处理呢?
    「官吏受财条例:文职官吏、监生、知印、承差,受财枉法至满贯绞罪者,发附近卫所充军。」
    啊哈,最高惩罚,变成充军了,而且是就近充军。
    如果你要是在南直隶犯事,你直接充军到南直隶附近的卫所就可以了。
    这他妈的,和没有惩罚有什么区别?
    所以,反贪这个事情并不难。
    大明还是能推动这个事情的。
    但反贪这个事情,又非常难。
    别的不说,就试试修改一下那个《问刑条例》,保管朝野上下全部都跳起来。
    哪怕是薛国观、霍维华这样的「谄附之徒」,恐怕都未必有那个勇气上奏。
    这也是为什么魏忠贤那么酷烈,为什么动不动就要在诏狱里面把人打死的原因。
    出了诏狱,就贪污这件小事,我大明真不是你九千岁想捏死谁就捏死谁的!
    朱由检牵著马,越走脚步是越沉重,走到最后忍不住深深地叹了口气。
    高时明在旁不明所以,只能亦步亦趋地跟著。
    罢了!
    朱由检心中摇了摇头。
    反贪这事情,就和擦屁股一样。
    先一擦,擦掉最脏、最大坨的。
    再一擦,擦掉次脏,次大坨的。
    反反复复擦到最后,看起来似乎是擦干净了,却永远不可能擦干净。只是那张纸的颜色,淡到可以接受罢了。
    而且擦屁股还要注意频次、力度,如果擦太严重,还会出血。对于大明这种长了一堆痔疮的王朝,就更是如此了。毕竟痔疮爆裂,也不是不可能闹出人命的。
    所以如《问刑条例》这样的痔疮,朱由检现在只能先视而不见,徐徐图之了。
    毕竟,这才是真正对抗整个天下意志的大政!
    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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